敢死队的意义最早可追溯到《三国志》。“(东)进攻将与凌统一起向前推进,各杀一百人。”
这支敢死队,早就被吕布、关于等被《三国演义》营造出的光环淹没了。敢死队成名于三国时期,但早在三国之前,就有这样的军队。我们知道,秦国的军队堪称为虎狼之师,但今天要讲的不是秦军,而是另外一个神秘军团。
越王勾践
这个军团在历史上名气不大,但军团的领导人在历史上名气很大,他就是越王勾践。
我们知道,名动天下的秦国军队,之所以能所向披靡,令六国闻风丧胆,靠的就是一个人——商鞅。
当时秦国被其他国家视为“蛮夷”,因为蜗居在远离中原的地带,没有被中原纳入文化正统。秦孝公这个人很有志向,他渴求贤才,于是发布了“求贤令”,然后商鞅就出现了。商鞅深深了解人性,从善是屋檐上的灯笼,看着好看,但没多大用处,照不了多远的地方。而从恶则是滔滔江水,顺势而为,涌入大海,十分畅快。
商鞅颁布的一系列富国强兵的法令中,有一项就是军功。军功按人头计,人头越多,地越多,房子越多,钱越多,同样,人头越多,父母就能由奴隶变为自由人,妻子就能由奴隶变为自由人。人活着,无非就是为钱,再者就是亲情。伦理亲情,是人们最看重的东西,也是赚钱的目的之所在。秦军爱家啊,非常爱家,为了小家,他们就敢于与敌人作战。
由此可见没文化也是好的,野蛮有野蛮的好处,秦军比其他国家的军队直接。其他国家比较“儒化”,跟现在的韩国日本一样,见面还得鞠躬,还得寒暄下,两军对阵,开打之前得客套下,比如宋襄公,有礼让的举动,晋文公呢?是退避三舍的发明创造者。
来吧!先让你几招。
遇到秦军您可以歇菜了,人家头盔都不戴,赤着脚光着膀子坦露着胸膛就冲上去了。
敌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头颅就在人家手中捧着了。
秦军是春秋战国最生猛的力量,但其实,最生猛的不是秦军,秦军的敢死队也有效仿的对象,那就是越军。
这支敢死队的“含金量”,秦军比不了,因为秦军砍的是别人脑袋,越军砍的是自己脑袋。越军为什么这么悍?当然是有原因的。
吴越首次正面交锋,当时还不是夫差执政,是夫差的爸爸阖闾。阖闾呢,觉得自己可以咩了越国,就大动兵戈,欺负一下越国。但这老家伙怎么也想不到,越国的国王勾践,是个阎王一样的存在,这人在史书上记载“长颈鸟喙”,狠辣阴鸷,这种人不能招惹,一旦招惹能把对方挫骨扬灰,复仇手段很果决。
越王在战败后,不仅仅的躺在柴火堆上痛定思痛,而是秘密筹备了一支“敢死队”。这支敢死队是很有含金量的,只怕后来的秦军,都不可同日而语。
《史记》对此有精彩的描述:“越王勾践让死囚,排成三行,到达吴军陈列的地方,大喊着:‘我等触犯军法,唯死而已,以死谢罪!’说完头颅就扔到敌军阵前。”
吴国军队惊呆了,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太变态了。吴军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他们只见过剑锋指向敌人的,没见过剑锋指向自己的,如果一个军队,连命都不要了,您说这不可怕吗?
被吓呆的吴国军队打得心不在焉,而越军则害怕自己冲刺的慢了,触犯军法,所以没有不拼命的。
如果说商鞅胜在了解人性的恶,以人性的贪财重利入手,无往而不利的话,越军则以人性怕死为立足点,向死而生。
吴王阖闾死的很难看,是被射杀的,当他躺在夫差怀里,用尽最后的力气对夫差说“必毋忘越”,带着遗憾离开了。
越军的神秘军团,千载而下,仍有艺术魅力,它告诉我们,一个人可以为了赢,做到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