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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次看到女人是在新闻上。
尽管她的脸打上了马赛克,但我一眼就认出她来。新闻播报着一场谋杀案,死者年龄二十五岁,被人刺死在出租屋。警方展开调查,很快便锁定了嫌疑犯。镜头前,嫌疑犯剃了板寸,瘦削的脸庞弥漫着阴郁的气息。
我一怔,这不是询问我的那个男生么。
我急忙从茶几下拿出女生留下的小说,想着不吉利赶紧扔了。这时候,门铃响了,打开门,站着两位警察,有事情向我咨询。
我把他们请了进来。
落座之后,我向两位警察看茶,他们伸手阻止,让我坐下。我的屁股,陷进了散发着霉味的布艺沙发里,大脑随着身体陷入回忆。
初次见女生,是在我的婚礼策划工作室。
最清晰的记忆是她愤怒给了我一巴掌,我来不及抵挡,脑海里想着前一天吃过的酸辣粉。
女生给我一巴掌是因为我拒绝了为她单独一个人策划婚礼的要求。开玩笑啊,一个人怎么结婚?这不是消遣我么?我这里又不是儿童乐园,专门带给你欢乐和幸福。
我这里,可是婚礼策划工作室,只为两个人的幸福策划婚礼,不为一个人的孤单付出汗水。
我告诉女生,与其把时间浪费在婚礼的想象中,不如安安心心地找个人结婚。
她说想体会穿上婚纱的感觉。我站在门口朝对面街道指了指,告诉她那边摄影楼可以体会,价钱差不多,还能留存照片每天过眼瘾呢。
她脸色一变,问我给钱都不行?
我是那种为五斗米折腰的人么?虽然我是,但我又不是收破烂的,什么无理取闹的婚礼策划要求都必须答应。
我严厉地批评她之后,把她赶出去。
谁知女生强硬不走,我对她说:“没男人要你,你不能赖在我这里。你以为举办了一场梦想中的婚礼,白马王子就会从天而降?别做梦了,人生的幸福是要自己去争取的。”
说到这里,女生突然变了脸色,伸手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
我脑海思考着哪几个词语是她的敏感词,耳朵里尽是哔哔的声音。
女生生气离开,我捂着火辣辣的脸坐在沙发上生闷气。这时候,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抬眼望去,一位身穿湛蓝色卫衣,黑色休闲裤的男子站在门口。他头发乱如鸟巢,黑框眼镜片蒙上了一层灰,身上的衣服很邋遢。
我站起身来笑脸相迎,问他有什么需求?他迟疑了一下,问我刚才跑出去的女生进来咨询什么。
我说咨询结婚。
他眉头皱着又松开,像是故作镇静,拳头轻微地捏了捏,才放松地垂下来。
“你有什么事吗?”
男生故作轻松,“没事,只是问问。”很快转身离开。
我走到门口,远远看去,男生快步跟在女生身后。女生走得很快,丝毫没有发觉。
男人紧随其后,也不上前,也不退后,跟在女生身后走过了马路。难道遇见了跟踪狂?
当时我还想要不要提醒一下女生。
女生离开后,地上出现一本书,是英国作家伊恩·麦克尤恩的《赎罪》。昏黄的封面早已褪色,躺在地上犹如枯叶般孤独。
可能是女生给我一巴掌时掉落的。
我想她可能会回来寻找,鉴于她给我的一巴掌,决定在她回来找书的时候开一个并不好玩的小玩笑。但女生没有回来找书,当天晚上她就被那男生杀死了。
现在,两位警察坐在我面前,进行了简单的问话便离开了。我没有告诉警察那女生还有个东西遗留在我这里。
警察走后,我把那本书拿出来,放在茶几上。看着书的封面,想着已经不在人间的女生,心里祈祷着她在去往天堂的路上能够遇见那个暖心的摆渡人。
拿起书,伸手翻开,扉页写着一行字:“祝你前程似锦,晓华”。字体娟秀,很有灵气,应该是女人的手笔。
晓华是谁?是那女生?
我努力回想,没有想起来新闻里女人的名字。
看了一阵,合上书,想着还是尽快把这本书处理掉,脑海里浮现出女生晓华的模样来,却又不忍心把书扔掉。
我对书说,你的主人已在远方,我把你烧了陪她。
2
还没把书烧给她,一连几天,怪事情接二连三发生。
先是工作室被入室爆窃,整个房间翻得像垃圾场,比垃圾场还不如,没有一处我下脚的地方。沙发被撕开,茶几掀翻,办公桌倒塌,就连我前一天买的鸡蛋都不放过,摔碎在地上粘稠得很邪恶。
他妈的小偷太缺德了。
没查出小偷,接着我无缘无故被人黑打了一顿。我做生意从来老实本分,从不偷奸耍滑,招谁惹谁。
那天半夜打完麻将,在回家的小巷子里突然被人用麻袋套住头,磕磕巴巴地从石头梯子上推了下去,摔成了猪头。
崩溃的是,过了几天,我家也遭贼了,翻得乱七八糟。珍藏的十八禁漫画都给我翻出来了。
我寻思着是不是被人盯上了?
赶紧去报警,刚走到派出所门口,警觉地看到有人在不远处的巷子口盯着我,身影一晃而没,我转身追了过去,追到巷子尽头,不见人影。
我回忆起这几天的遭遇,想起刚才看见的黑影,寻思莫不是遇见了什么脏东西?
想到这里,我吓得心一紧,不会这么邪门吧。我决定,把那本书尽快烧给晓华姑娘。
找个了偏僻的地方,买了一叠黄皮纸,心里念叨着晓华姑娘,你我萍水相逢,我没给办婚礼也不是我的错,而是你提出的要求太离谱,这个你就不要怪我了。买卖不成情意在,你安心去投胎吧。
把黄皮纸点燃放进火盆里,拿出那本《赎罪》拍了拍灰尘,正准备扔进火盆的时候,身后突然被踹了一下,身体在火盆上摔了个大马趴。
黑影伸手抓起地上的书,一溜烟地消失在黑暗里,只留下一串背影。
我赶紧把身上的火扑灭,坐在地上日奶骂娘,狗日的太不是东西了,连书都不放过。
忽然头脑一转,这小偷要书干什么啊?恍然大悟,之前的事情,都是这混蛋在搞鬼,目的是这本小说。
早知道你要,老子买一堆放在家,随便你拿。混蛋!
坐在地上,脑海里升起疑虑,偷那本书的人是谁呢?为什么要偷那本书呢?意义何在呢?
想了半天,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人间没鬼,所有的怪事都是人在搞鬼。
我准备到晓华姑娘遇害的地方看一看。我想弄清楚,那本书隐藏的秘密是什么?亦或是弄明白一件事情,晓华姑娘为什么要策划属于她一个人的婚礼。
3
杀人现场是在一幢陈旧的老楼里,电线如杂乱的脉搏布满楼房的外围,楼下的垃圾桶散发着腐烂的气味。
或许是出现了杀人事件,老楼显得格外安静肃穆。楼下角落有老人在打麻将,声音却很大。
我假装站在原地看他们打麻将,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他们套近乎,说着说着说到了遇害的女生。
老人们斜着看我一眼,问我是不是记者。
我没否认。
他们问有没有爆料费,我当场拿出两百块钱,诉苦说报社有规定,我也想多为几位老前辈捞点福利。
钱给出去,肉痛。
钱的作用无限大,几位老人倒豆子一般把有用的没用的一股脑地讲了出来。这时候,我才知道,女生不叫晓华,叫唐琳。
唐琳是从外地农村到城市打工的姑娘。之前在超市打工,后来运气好进入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当总经理助理。至于运气好的原因据说是当了总经理的小三。
我诧异这么私密的事情他们竟然知道,他们说楼旧不隔音,唐琳小两口吵架全楼都能听见。
杀人嫌疑犯涂俊是唐琳的男朋友,也是从农村到城市里来打工的人。之前和唐琳在同一个超市打工,后来因为脾气暴躁,服务态度不好被开除了。
开除之后,就不再工作,每天窝在出租屋里打游戏。
可能是男方不工作的原因,唐琳一个人工作十分吃力,思想建设没抓好,加上房产中介公司总经理一诱惑,自然就投怀送抱了。
那之后,她的生活极大的改善。每天上下班都是大奔接送,像是示威一样,苦了涂俊这小伙子被戴了绿帽还不知觉。
纸包不住火,总这么张扬地接送终归是会败露的,涂俊和唐琳在家里大吼大闹。
两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然后就悲剧了。
老人们讲得绘声绘色,好似唐琳和涂俊两人的房间打开了一道幕布,他们是坐在台下看戏的观众。
这么说,唐琳和涂俊的关系其实已经破裂,那她举办婚礼是几个意思?我想。
我暗暗地记下了他们的话,询问了房地产公司的名称,准备去那里看看。
那是一家大型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专做高端写字楼的租赁生意。我感觉,要奋斗两三辈子才能搬进他们介绍的写字楼里。
走在路上,我不断地发出loser般的唏嘘。
4
走到公司门口,我对前台小妹说“找你们总经理”便径直走了进去。
前台小妹并没有为难我,身板挺得笔直,双手放在键盘上咔咔地打字。
总经理办公室,里面坐着一位中年男子,四十岁左右,衣着西装,英俊挺拔,眉目间散发着英气。
这样应该算是成功人士吧,年轻女人杀手,不奇怪唐琳为他抛弃涂俊。
正准备推门而入,男人看见我站起身来。
我产生熟悉的感觉,他眉头一皱,我如雷达般上下打量他的身影,突然明白,一个箭步冲了进去伸手把他按在了办公桌上。
“狗日的,把书还给我。”
他就是前一天晚上踹我一脚,偷了小说的人,背对着我狂奔的身影化成灰我都认得。
他趴在桌面上不断挣扎,让我放手。
“书都没还我,就想我放开你,你当我是卡门啊。”
他建议把门关上再聊,这样影响不好。你抢书,砸我家的时候怎么不觉得影响不好?
我当然不同意。
他建议关上门放开他慢慢聊。我让他把书还我,然后跟我去派出所。
他突然沉默,随后冷笑一声,说如果我这样做,恐怕连门都出不了。
这时候,外面办公区的人以为我是放高利贷的,义愤填膺地围拢在门口,小伙子们握紧拳头,准备把我从窗户里扔下去。
我突然就怂了。
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双拳难敌四手,我也不想在众人的拳头下被打变形。
我笑颜细语地让总经理命令他的人退下,愿意和他单独聊聊,试探着放开他。他抬起胳膊肘一把把我撂倒,外面的人一拥而上,把我按倒。
所有人退出去之后,他活动了肩膀,骂骂咧咧地走过来给了我两巴掌,打得我眼冒金星。
你妹的,早知道这里蛮横不讲理,说什么我也不趟这浑水。
总经理问我怎么找到这里的,我说只是来唐琳生前工作的地方看一眼,找找线索,没想到看得太过了。我笑嘻嘻地建议他放了我,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书我不要了,只想要命。
总经理冷笑一声,“放你走,没那么容易。”
看样子,这次不喝几壶是走不了了。我反复解释只是来找回书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他从桌子里拿出一把水果刀,抽出面巾纸在刀上反复地擦拭,轻蔑地看着我。
我倒吸一口凉气,心里骂了一句娘,不会要做了我吧。突然间,头脑闪现一道闪电,“难道唐琳不是涂俊杀的,是你杀的?”
总经理停下脚步,站在原地,眉头紧蹙,眼神凌厉地看着我。我心里咯噔一声,惨了,正中下怀。
总经理走过来,伸出一只脚踩在沙发上,伸手指着我,“有些事情,不要自作聪明。”抓起我的肩膀把我提起来。
我急了,“我去,杀人灭口啊。”
总经理顺手就给了我一巴掌,“是啊,你知道得太多了,弄死你。”
我妈了个巴子地乱骂起来。
5
医院里,安静得令人窒息。
我被按在一张白色的床前,呼吸机有节奏地响动。我心里发毛,把我弄到医院来干什么。
他按着我的头,我并没有顽强抵抗,担心一抬头脖子给我弄折了。
视线看过去,床上躺着一位中年人,面黄肌肉,瘦骨嶙峋,颧骨突出,看样子享受不了多久人间味道了。
“老板,人带来了。”总经理轻声对躺在床上的男人说。
男人睁开眼睛,双眼无神却含光,和他病弱的身体形成鲜明对比。他支撑着坐起身来,总经理放开我去扶他。他吃力地伸出手摆了摆,总经理站在原地。
中年人背靠着床头坐起来,眼神如刀般看着我,妄图把我剖开看个明白。我站直了身体,上下打量他,该不会他才是包养唐琳的男人?
我说出了我疑问。中年人并没有否认,他自我介绍姓王。房产中介公司是本市著名企业,王一峰的名字无人不晓。只不过没想到他竟成为了屌丝涂俊的“隔壁老王”。
“我的书是你让人偷的?”
王一峰嘴角微微一抬,“那本书原本就是我的。我找你拿也只是物归原主。”
“那本书对你很重要?”
“对我有特别的意义。”
“那就送给你了。”我毫不客气。
“那本书,原本就是我的。”王一峰强调。
“是你包养了唐琳?”我心里怨恨王一峰,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就把金钱砸向涉世不深的小姑娘,毁掉了唐琳的人生。
王一峰的瞳孔在我的这句话说出之后变得深邃起来,犹如午夜浩瀚的天空,“如果我告诉你,唐琳是我失散多年的女儿,你还会不会用那种语气问我?”
“难道不你觉得这个梗很老吗?失散多年的女儿?干女儿?如果真的是,那也是你年轻的时候让另一个女人伤心的结果。管他女儿也好,干女儿也好,唐琳的死终归是因为你。”
王一峰并不想和我争辩,只是微笑。
站在他身边的总经理脸色阴沉,额头青筋暴突,“找死是不是。”
王一峰摆摆手,“唐琳把书留在你这里,有没有说些什么?还有,你是唐琳的什么人?”
我说,我什么人也不是,就是个普通的婚礼策划师。那天唐琳莫名其妙地来找我商量策划她一个人婚礼,莫名其妙给我了一巴掌就慌张地跑了,或许是看见了涂俊跟踪她,当天晚上就发生了命案。
王一峰脸色一变,显得很紧张。深邃的眼神变得空洞,像是坠入梦魇。
我心说,要不是你这老色鬼,人家好好的姑娘会被杀?
我问王一峰,那本书书扉页上的晓华是谁?他说是住在他内心深处的女人,这本书就是她送给他的。
陡然间,他的每一句话都走在回忆的道路上。
6
九十年代初,大学的篮球场,晓华羞涩地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说是送给王一峰的生日礼物。
等他把礼物接过去,晓华红着脸转身跑开了。
王一峰打开塑封,精心包好的彩纸里是伊恩·麦克尤恩的小说《爱无可忍》。
这本书,王一峰找遍了图书馆,跑遍了新华书店,都没有找到,却被站在王一峰背后的晓华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找到了,还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他。
更甚至,她竟然知道王一峰的生日。
那之前,王一峰和晓华根本就没有什么交流,甚至连交集也没有。当时,王一峰还是个从农村出来的穷小子,一心想着在大城市落脚生根,一心想着攀高枝。
高枝就是同班女同学纪佳莹。
纪佳莹是本市人,父亲当时是市里某个局的二把手,母亲是国企的中层干部。王一峰一进大学就了解到这件事情,对纪佳莹发动猛烈的攻势。
纪佳莹当然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她没有轻易答应王一峰的追求,吊着他从东边跑到西边,又从西边跑回东边。
当时,纪佳莹很喜欢伊恩·麦克尤恩的小说《爱无可忍》,王一峰便想找到它扭转在纪佳莹心目中的形象。但这本书市面上很少,像是故意和他躲迷藏,怎么找也找不到。
王一峰一筹莫展的时候,晓华给他送来了开门的钥匙。他把这本书拿给纪佳莹,她很吃惊。
纪佳莹不再排斥王一峰,两人越走越近。
王一峰来自农村,有很多纪佳莹讨厌的陋习。纪佳莹是城里人,也有些令王一峰承受不了的小资情调。
两个人因为性格和生活环境原因常常吵架,但都是纪佳莹挑王一峰的刺,王一峰从来都忍气吞声。
纪佳莹的父母看不上王一峰,对他毫不客气,在他面前颐指气使。
自卑的人都很敏感,自卑的人极度自尊。
王一峰常常一个人喝闷酒,抽烟。他看上的是纪佳莹的背景,在没有留在这座城市之前,他一定要忍,越是忍越是换来纪佳莹以及她父母的鄙视。
纪佳莹故意气王一峰,当着他的面和其他男生约会,他甚至还表现得十分大度。
正是这个时候,晓华闯入了他卑微低贱的生活。
晓华是个好姑娘,喜欢坐在他身边听他悲愤的倾诉,时不时宽慰他,送各种各样的书给他看。
晓华说,他其实可以选择别的路。
他当然不愿意,选择了魔鬼铺就的路,便不能回头。
大四的时候,纪佳莹变本加厉地折磨他的心灵,侮辱他的人格,想要王一峰离开她。她的父母并不想要王一峰这个累赘。
王一峰当然不肯善罢甘休,他一心要从纪佳莹身上得到前途。
他使用欺骗的手段让晓华留在他身边,瞒着纪佳莹,疯狂在晓华身上找满足感。
毕业前夕,晓华鼓起勇气问他愿不愿意和她一起回老家奋斗。晓华的老家是一座小县城,她已经分配回老家当公务员。
他贪念着晓华的温柔,憎恨于纪佳莹的侮辱。思考良久,他最终被晓华的温柔打动,决定和她一起回县城。
恰在这个时候,纪佳莹找到他,说她爸在市里某局给他留了个岗位,问他愿不愿意去?
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晓华的那些温柔,输给了他的欲望。
晓华很伤心,分别之际,她送给他一本伊恩·麦克尤恩的《赎罪》。
他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书的扉页上写着“祝你前程似锦,晓华”。
后来,再也没有晓华的消息。
毕业之后,原本以为靠着纪佳莹父母的关系,能够在城市里干一番事业。一年之后,却因为上司的工作失误让他背锅,他被开除了。
开除那天,纪佳莹告诉他,其实是她看不惯他,故意整他的,她要让王一峰记住,这个世界没有白吃的午餐。
王一峰潜藏愤怒,发誓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
九十年代,房地产才刚刚起步,他从倒卖房产开始。起步阶段,吃了很多的亏,好在运气不错,生意越做越大。
紧接着,他开始利用有钱人的身份,先腐蚀纪佳莹当官的父亲,把他送进监牢。随后又买通她母亲的下属做假账,把她母亲也拉下水。
纪佳莹,被他折磨得神经衰弱,疯疯癫癫的,他心满意足。
每到夜深人静,他却开始思念晓华。
这二十几年,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工作上,几乎不给自己休息,因为一休息,他就会想到晓华。他曾经去县城找过晓华,却没有找到。
当年,晓华根本就没有回县城。她去了哪里,没人知道。
二十几年的高强度工作,如今,他患上了不治之症。
说到这里,他的神情变得忧郁暗淡,他哀叹地说:“缘分未尽,我会找你,爱你,然后挺起胸膛生活。”
正是这时,唐琳出现在他面前。
7
和唐琳的相遇是在超市,王一峰看见唐琳,就镇住了,她简直和晓华长得一模一样。
王一峰借故和她攀谈起来,问她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等等。出乎他意料的是,唐琳竟和晓华来自同一个县城。
他说出晓华的名字问唐琳认不认识,唐琳犹豫了一下,说晓华是她的妈妈。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又问唐琳她妈妈现在怎么样,随后又问她爸爸呢。
唐琳说她没有爸爸,妈妈生下她之后身边一直不好。小学的时候去世了,她是跟着亲戚长大的。亲戚不怎么待见她,高中一毕业她就来这座城市打工自力更生。
听唐琳这么说,王一峰欣喜若狂,没想到晓华还留给他一个宝贵东西。他想起当年晓华送给他的《赎罪》。
现在他和唐琳相遇,就是让他赎罪的。
他立马安排人把唐琳接到了公司,准备给她最好的生活。虽然如此,他还是让唐琳到医院进行了DNA测试,一方面他想查明唐琳是不是她的女儿,另一方面,他想给自己留条活路。
他患上的是血液疾病,需要换骨髓,如果唐琳他的血亲,那他有救了。
结果显示,唐琳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唐琳只是晓华的女儿,不是他的女儿。
他万念俱灰,愤怒地抓着唐琳的手说她欺骗他。他把唐琳按倒在办公室的桌上,嘴里喊着晓华。他没有时间了,人生已经进入倒计时,越是恐惧,越是想要快速完成人生的遗憾。
晓华是王一峰人生最大的遗憾。
唐琳一把推开王一峰,愤怒地跑出了办公室。王一峰怕唐琳从此不理他,缠着她道歉,把她留在了公司。
此后,像什么事没发生似的,王一峰每天上班下班接送唐琳,隔三差五地就给唐琳买高档的衣服,带唐琳进出高档酒楼。
他要把唐琳架上奢靡的城墙,让她下不来。
果不其然,唐琳迷失了,她主动向王一峰提出结婚,而且提得很急,令王一峰十分诧异。
他问唐琳是不是想清楚了?
唐琳点头,说只有这样她才不会回到以前生活。她来城市的目的,就是想过现在的生活。现在,梦想照进了现实。
如果离开了王一峰,或许梦就醒了。她不想醒。
王一峰高兴极了,他向唐琳讲了晓华和他的故事,还把当初晓华送给他的书拿给唐琳看,特别是那本《赎罪》。
王一峰说,老天爷把唐琳送到他面前,就是赎他辜负晓华的罪。
唐琳紧紧地抓住那本书。
唐琳对王一峰说,她还有个男朋友涂俊,跟他结婚之前,她必须和涂俊分手。
自从王一峰每天车接车送,涂俊和她产生了很多隔阂和矛盾。况且他连工作也丢了,问王一峰能不能给涂俊找个工作。
王一峰很犹豫,就算他愿意,涂俊恐怕也不愿意。唐琳安慰说,她可以和涂俊谈。
就在唐琳和涂俊谈条件的当天,命案发生了,唐琳再也没有回到王一峰身边。
病来如山倒,王一峰情绪一激动,进了医院。
《赎罪》那本书就放在王一峰身边,他拿起来缓缓地翻着,“啪嗒”一声,一张折叠好的纸从书里掉落出来。
所有人的眼睛都注视到那张纸上。
王一峰拿起纸,打开,是一封信纸,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看着信封上的字,王一峰呼吸变得沉重起来,手臂剧烈颤抖,双眼瞳孔逐渐放大。医疗仪器突然急促响了起来,王一峰向后一仰!(原题:《夜行摩天轮》,作者:刘晚枫。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公众号:dudiangushi>,下载看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