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英国]丹尼尔汉南
1940年7月3日,海军中将詹姆斯萨默维尔(James Somerville)下达了他职业生涯中最悲壮的命令。
德国占领了法国,并且要求后者按照军事协议将其地中海舰队交由德方指挥。英国当然不允许事态这样发展:意大利已经参战,站在希特勒一方;一旦他们控制了地中海,局势将万分危急。丘吉尔指示一支庞大的英国海军在阿尔及利亚奥兰海军基地迎击法国舰队。法国舰队司令M. 根索尔(Marcel-Bruno Gensoul)海军上将只有三个选项:驶往英国港口继续对德、意作战;撤离战区,驶往法属西印度群岛港口;再或者,自行凿沉。
丘吉尔
三个选项都遭到了拒绝。闷热的一天即将过去,英军发出了最后通牒,收到的答复仍是回绝。萨默维尔中将遂命令舰队炮轰法军。这是自特拉法加(Trafalgar)海战后,英法海军唯一的一次敌对交火。炮轰持续了10分钟,巨大的水柱直冲天际,在滚滚黑烟中,战列舰“布列塔尼号”被击中,至少1297名法国人丧生,351人受伤,这是法国海军在战时遭到的最大损失。英军方面没有伤亡。
萨默维尔终其一生厌恶这个他日后所称的“最违心和伤痛的决定”。他在沉默和煎熬中度过了那个夜晚,陪伴他的军官眼里噙满泪水。但是,萨默维尔不可能没有注意到,在下层甲板,弥漫着一种截然不同的气氛,船员兴高采烈地宣称,他们“从来没这么讨厌过那些法国崽子们”。
这是由来已久的社会裂痕的极端写照。英格兰(后来的大不列颠)上流阶层通常都是说法语的。然而,这只是一个小众趋势,一个使得他们在其后若干世纪被斥为没落和卖国的特征。
阶级分化可以上溯至诺曼征服,它将英格兰置于讲法语的贵族统治之下。英语成为议会、法庭、王室及教会的上层语言,要等到三个世纪之后。即使在诺曼征服一千年以后,也就是现在,某些议会程序依然保持了诺曼-法国传统,比如,女王批准议会的立法案,就要用到法语句子“女王惟愿其如此”。
而本土被剥夺了继承权的英国人,则将他们的怨愤发泄在讲法语的人身上。法国人留给大众的印象就像激进派所描绘的贵族的形象:矫情,狡黠,阴柔。
甚至直到今天,大多数英国人依然怀疑(不是没有理由的)他们的精英们总体上是“亲欧”(尤其“亲法”)的,媚外胜过爱自己的国家。精英们的“亲欧”绝不仅仅意味着他们只是更乐于接受欧盟的司法管辖,尽管人们通常相信问题如此简单。“亲欧”一词有着比这宽泛得多的内涵:势利,蔑视大众舆论,骨子里的政治特权等级的优越感。
我们的发现或许让你大感意外:过去九百年间没有哪一个时代缺少过这样的感觉。法国风格与没落上层的混搭,被每一代英格兰人(其后是大不列颠,再后是整个盎格鲁圈)制造出来。
攻击约翰·克里(John Kerry)和米特·罗姆尼(Mitt Romney)会说法语,与当年讥讽约翰逊和贺加斯(Hogarth)的“娘娘腔”可谓如出一辙。在那个时代,约翰逊和贺加斯之所以被抹黑,是因为年轻时赴欧陆游学沾染上恶俗的外国习气,一味推崇欧陆艺术家而不看重本土。“涂脂抹粉的脸,廉价俗艳的服装,可劲的时尚范儿”,这就是18世纪苏格兰作家托拜厄斯·斯莫利特(Tobias Smollett)对法兰西文明的总结。
《发明自由》,[英]丹尼尔·汉南著,徐爽译,一頁folio丨九州出版社2020年3月版
反过来,18世纪的爱国者们也与17世纪的议会主义者遥相呼应,对斯图亚特王朝的亲法品味大加挞伐,明确宣称自己的责任就是要“砸烂诺曼枷锁”。
让我们回到更遥远的历史,看看莎士比亚在《亨利五世》中是如何对比粗鲁、勇敢、吵吵嚷嚷的英国士兵和训练有素的法国骑士的。(“野种的诺曼人!诺曼人野种!”波旁公爵发现英国人的优点不受待见,忍不住高叫起来。)
不妨再走远一点,看看乔叟是怎样嘲讽盎格鲁-诺曼贵族的。他说,尽管这些人自命不凡,其实不过是法国人分裂出来的特殊的、错误的一支。他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中是这样揶揄院长嬷嬷的:
她的法语讲得高雅而流畅,
但是带有浓重的伦敦腔——
她是在斯特拉福学的法语,
地道的巴黎法语不会半句。
乔叟的作品是革命性的,不仅在于其内容的戏剧性,还在于其用英语写作这一事实。在作家生活的时代,绝大多数文学作品依然是针对上流社会的,因此都是用法文书写。英语不过是粗俗的下里巴人。只有在苏格兰,那里的法庭在诺曼征服时期使用的是英语,这种语言也才会成为被广泛使用的文学语言。
乔叟
就像其身后的作家一样,乔叟毫不掩饰地赞美他的民族语言:
英语多么好!英语能够理解
在英格兰土生土长的一切。
然而,一个有99%的国民说英语的国家在诺曼征服整整三百二十年后才写出这一真相,多么奇特!
再往回走,我们来到了盎格鲁-撒克逊人作为一个融合了的族群并被一个说他国语言的外国阶层统治的年代。
最后一次直接反叛“征服者”威廉可以追溯至1071年,“觉醒者”赫里沃德和他的弟兄们在剑桥郡沼泽地被打败。但是,英吉利民族的反抗并没有随赫里沃德消失在沼泽地。
诺曼征服一个世纪后,我们看到有关“忏悔者”爱德华轶事的一桩预言应验了(爱德华的死引发了威廉的入侵)。据说有一棵绿树被砍倒,移到3英里之外的地方,但后来又奇迹般地接回根上,结出了果子。再后来,王国回到了英国人手中。有人把这个故事看作1154年亨利二世继位的一个寓言。亨利二世是苏格兰女王玛格丽特的外孙,而玛格丽特是爱德华之女。从外表上看,国王是一个法国人,但他无论如何都是忏悔者爱德华的后代,因此也是阿尔弗雷德的子嗣。按照乐观主义者的说法,他的统治代表古老王朝的复兴。绿树开枝散叶了。
也有人冷嘲热讽,说这个故事根本就是无稽之谈。砍倒的树怎么可能接回到根上?正如英国人收回他们自己的国家就自由了吗?!
随着时间的流逝,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反抗退守到了语言阵地,并且打上了阶级斗争的烙印。本地贵族被杀死、放逐或没收土地,大多数讲英语者流离失所,贫困丧地。他们的民族斗争变成了对一个异国精英的反抗。
1381年,雇农和工匠在伦敦进行了激烈的示威活动,历史学家将其称为“农民起义”。但在当时的英格兰,“农民”这个词是不存在的—因为如我们所看到的,当时根本就没有“农民”这回事。示威者要求恢复古老的秩序,他们的领袖,工匠瓦特·泰勒(Wat Tyler)提出要与国王直接谈判——查理二世当时年仅十四岁。
年轻的君主同意骑至伦敦北面的史密斯菲尔德广场与愤怒的叛民谈判,此举令王公大臣们震骇不已。泰勒要求国王废除诺曼人引进的农奴制,不仅如此,根据当时的编年史家亨利·奈顿(Henry Knighton)记载,泰勒还要求“自由进出城做买卖的权利,在所有森林、公园、公地狩猎的权利,在所有河流湖泊打渔的权利;总之一句话,就是英吉利民族在诺曼征服中失去的那些权利”。
法国历史学家奥古斯汀·西耶里(Augustine Thierry)在1825年所著的一本书中宣称,“1381年大反叛是一系列撒克逊起义的最后篇章”。19世纪的历史学者对于国民的民族身份意识是非常敏感的。事实上,一直到最近,学者们才慢慢转向从一个更宽容的民族视角来看待历史,所以才有了这样的例子:叶卡捷琳娜女皇曾打趣法国革命说,“高卢人正在把法兰克人赶出去”。这样的评价现在看来,当然是相当不合时宜的,因为它让后代人搞不清楚那个年代的重心所在。
英吉利身份在诺曼征服之后被强劲地保留了下来。这种身份意识,较之盎格鲁-诺曼身份,无疑要顽强得多,这也是为什么后者最终被前者所吸收的原因。从其形成之时起,英国的民族意识就被限定在后来历史学家所描述的这样一种信念中:自由和法律面前的平等是天赋的,而封建主义和农奴制则是异族的。
想象一下一个民族跨越千年的记忆,是不是觉得很不真实?或许我们不应该把盎格鲁-撒克逊的融合以及这种与“法国性”敌对的国民意识看作一种人为的发明?一定程度上是成立的。当然,不管有意无意,后世作家总是把历史剪裁进他们自己的叙事中,就像每一代人都会做的那样。但民间记忆也切实存在。传统就这样通过口和耳、笔和纸,通过家庭和学校,延续下来。
让我再以我的母国秘鲁做一面镜子。皮萨罗和他的追随者通过一次又一次打击最终征服了秘鲁,就像威廉和其侍从对英格兰的统治。事实上,皮萨罗的征服更为彻底,因为技术上的不对等更为悬殊。绝大多数秘鲁人失去了祖国,也失去了他们的宗教和语言,但是,秘鲁人的民族意识、他们拥有的集体记忆却是剥除不掉的。这样的记忆穿越了西班牙人征服的四个半世纪时间,在20世纪70和80年代的“光辉道路”及其他恐怖组织的暴力活动中复活了。而就在西班牙人征服秘鲁的同时,威廉一世正和爱德华·柯克爵士、约翰·汉普登(John Hampden)闹得不可开交,后者竭力想把“诺曼枷锁”的观念普及化。
秘鲁是单一制国家,诺曼英格兰也是。全体公民名义上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成人享有投票权,并且选举产生了两任本土总统。然而,从征服时期开始的种族分化至今持续、公开地存在,从一个人的面相便可以看出他的财富和社会地位基本不会出错—人们不需要历史书来告诉他们这是为什么。
这一切在英国历史上的相应时期也是如此:17世纪的政治权力很大程度依然集中在诺曼入侵者手中。即使在今天,黑斯廷斯之战已过去了接近一千年,从那些当年跟随威廉公爵渡过英吉利海峡的士兵们的姓氏中依然可以辨识出某些贵族色彩:贝列尔(Balliol)、巴斯克维尔(Baskerville)、达西(Darcy)、格兰维尔(Glanville)、莱西(Lacy)。一项对1861年到2011年间家族姓氏的研究表明:那些有诺曼姓氏的人通常要比其他人富有10%左右。
萨默维尔中将旗舰上的船员们还在兴高采烈地欢庆,从没想到有什么不妥。他们一刻也没意识到,海军司令除了是称职的长官,还是什么人。谁又能想到呢(也许只有萨默维尔本人清楚吧)?长官的祖先,吉尔特·萨默维尔爵士(Sir Gaultier de Somerville),正是与征服者一起来到这里并得到了大片北部封地的贵族。不难想象,出身于这样显赫的家族,中将对于法国人的同情自然要比为他效命的那些人多得多。世界就是这样。
盾墙倒塌
下列人物都有什么共同之处?乔治·布什、巴拉克·奥巴马、比尔·盖茨、贾斯汀·汀布莱克、鲁伯特·艾弗雷特、玛吉·吉伦哈尔、乔治·华盛顿和威尔士亲王。答案是:他们全都是“征服者”威廉的后裔。大约90%的有英国血统的人和60%的美国人被认为带有生殖力旺盛的诺曼王朝的血统—当然,尽管他们的家族树根系都不算太久远。跟随公爵渡海而来的武士和商人数量虽少,但是,当他们在这片岛屿上播撒种子的同时,也将他们的意志施于被征服的土地。
对于本土人而言,诺曼征服是一个悲剧,就像所有最优秀的悲剧一样,它原本可以上演完全不同的一幕。
忏悔者爱德华,阿尔弗雷德家族最后一位君王,卒于1066年1月,没留下一男半子。侄孙埃德加· 艾德林(Edgar the Ætheling)被认为太过年幼,无力当国。据说,爱德华曾指定其第二个侄子诺曼底公爵威廉为继承人。但另有人说,这一遗嘱后来在病榻前被推翻,取而代之的是爱德华的妹夫,根深叶茂的英国伯爵哈罗德·葛温森(Harold Godwinson)。而威廉的支持者则称,哈罗德在诺曼底遇到船难时,曾发誓效忠他们的公爵。
事实上,无论威廉还是哈罗德,从血统上都不具有问鼎王冠的资格。但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历史学者们找出了无可反驳的合法性:威廉受教皇支持,而哈罗德是被英格兰贤人会议推举的。
哈罗德的加冕得到了王国中显要贵族的支持,由此促使威廉厉兵秣马,枕戈待旦。失地的贵族,非嫡长子们,有钱的士兵,以及其他有武装的人,从欧洲各地群集于威廉麾下。尽管威廉的嫡系部队是诺曼人,但来自弗兰德尔、布列塔尼和法兰西的骑士也为数不少,甚至意大利人因为抢掠及没收土地的诱惑,也前来投奔。
诺曼人在10世纪时征服了法国北部的维京人。从地理扩张来看,诺曼人占领了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格陵兰岛、北美、俄罗斯、西西里以及小亚细亚部分地区。诺曼人直到晚近才开始使用法语,维京诗人们直到1028 年还在不断用斯堪的纳维亚语传诵他们的英雄传奇。
诺曼民族尚武好战。他们的神威,部分来自勇气,部分依靠武装骑兵采用的当时最先进的战术。说“最先进”,可不是吹牛皮:一个诺曼骑兵团几乎就是一支势不可挡的力量,单凭这全副铠甲的人马就足以击溃守卫者的防线。诺曼人还知道怎么使用混编部队,以步兵、弓箭手和弩手支援骑士。
然而,尽管占尽上述优势,威廉的胜算也仅仅是个未定之数。哈罗德掌控着欧洲最稳固和强势的国家,而且随时能召集令人生畏的储备军(即民兵)。当他铁下心来准备迎击威廉的入侵时,当然有足够的理由自信。但哈罗德的手下就没那么轻松了。他们此前看到凶险的征兆:哈雷彗星在1066年穿越英格兰,为将要降临到头上的连串灾祸惶恐不安。他们是对的。
首先,哈罗德的弟弟托斯提戈(Tostig)得到挪威国王哈罗德·哈得尔达(Harald Hardråda)的支持,已在北方登陆。英国君主不得不令他的军队往返奔袭,以御新敌。随后,一直在海峡待命、准备迎击诺曼人的舰队遭遇暴风雨,粮草损失殆尽,被迫返港补给。
就在这个时候,威廉渡过了海峡。在那时,敌军跨海登陆是每一个将领的噩梦(现在也是如此)。诺曼人的船上,载着重装骑兵。他们之擅长进攻,声名远扬。但是,1066年9月28日,在这场战役中,威廉大军在苏塞克斯(Sussex)的佩文西湾(Pevensey)登陆后,竟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因为此刻,英国海军在肯特(Kent)、陆军在约克郡(Yorkshire),正为他们击败托斯提戈和挪威人设宴庆功。
哈罗德率领疲惫不堪的军队回兵南下,在苏塞克斯黑斯廷斯镇(Hastings)附近的森勒克山(Senlac Hill)迎击威廉。甚至直到这一刻,国王本来还是有机会取胜的。对盎格鲁-撒克逊民兵来说,最有效的战术之一就是组成盾墙。哈罗德命令每一个士兵将风筝盾和紧邻的盾牌联结在一起,形成一道牢不可破的防线,同时再密布下利剑与战斧。面对如此强大的阵营,就算训练有素的战马也止步不前。
但是,幸运之神还是站在了入侵者一方。当威廉军队的左翼,即布列塔尼分支开始溃退时,盎格鲁-撒克逊民兵打乱阵型,发起追击。盾墙解体,威廉看到了机会。哈罗德的两个弟弟,利弗温(Leofwine)和裘斯(Gyrthe),战死沙场。哈罗德本人,按照传说的记载,也被箭射中眼睛跌下马来。盎格鲁-撒克逊人群龙无首,溃不成军,四散逃窜。
葛温森三兄弟的死,使英国人失去了角逐王座的机会。威廉从苏塞克斯和肯特长驱直入,一路接受南部残余贵族和主教的投降。当他的大军逼近伦敦,那里的政权已经同意臣服他的统治—只要新王不捣毁这座城市。于是,1066年圣诞节,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威廉顺理成章地加冕为威廉一世,正式成为英格兰国王。
诺曼征服对于英国人来说,是一场大灾难。本地贵族,或被夺爵驱遣,或被籍没财产。有些逃亡苏格兰,有些去了爱尔兰,也有部分流散欧洲。很多人加入了为拜占庭帝国效命的雇佣军组成一支精兵,也就是我们后世所知的瓦兰吉卫队。有史料记载,这些流亡者在黑海海岸建立了他们的定居点,并称其为“新英格兰”。
与此同时,老英格兰被牢牢地攥在一只铁拳中。此前不多见的城堡已在全国各地兴建起来,相当一部分一直矗立到今天,宏大壮美,雉堞交错。它们的地理位置正彰显出冷酷的目的。因为修筑这些城堡不是为防御外敌,而是对内镇压。从垛口中飞出的利箭,撕开了这些新近崛起的庄园主和被击败的民族之间的裂缝。
威廉镇压了北部蛮族人愤怒的起义,将这片边陲变成了一片无人区。随后,他开始了一个绝对君主的统治。到底有多绝对呢?这可以从若干年后他主持编制的国家财产目录中看出。毫无疑问,在威廉心目中,英格兰现在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按照盎格鲁编年史的记载:“他要求财产清查必须彻底执行,哪怕隐瞒了一寸土地——即使漏记了也是耻辱,但他做如此要求似乎倒毫无羞耻可言——甚至一头公牛,一头奶牛,或者一头猪,逃脱了他的调查都不允许。”
调查成果汇成的大部头,就是我们所知的《末日审判书》。
在古英语中,“末日审判”意味着“最终审判日”,也就是说,如果你在接受最终审判时,胆敢向国王派出的官员隐瞒你的土地和牛群,那就是在欺骗上帝。这部国家档案印制于威廉征服后的20年,从其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到英国本土被盘剥得如何彻底。
威廉把几乎整个国家都分赐给了他的雇佣军和忠实臣下。最少92%的英格兰土地属于出生于海峡那边的人所有,超过200名大地主直接从国王那里获得土地,其中只有两个是盎格鲁-撒克逊人:阿尔丁的索克尔(Thorkell)和林肯的考斯文(Colswein)。
诺曼征服
在市镇以外的地区,大多数英国人是他们所属的庄园领主的臣民。当新贵族安顿下来开始享受他们的特权以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被淡忘。按照新法,农人们被要求在领主的封地上劳作,没有领主的许可不得离开。在市镇之间的宽广空间,大约有8%的人口居住在450个(实际可能更多)实行大陆式农奴制的定居地上。
如果按照标准的定义,英国性如今已变成贫困和屈服联姻的产物。人性所使,一些盎格鲁-撒克逊人,尤其是伦敦商人,开始有意识地藏起他们的英吉利身份,以便跻身上层社会。他们的口音带上了法国腔,逢人便称“先生”,引得原先的诺曼领主厌恶不已。
想攀高枝儿的不限于城里人。历史学者彼得·阿克罗伊德(Peter Ackroyd)记载,1114年的某个农庄里,农人的登记簿上尽是些叫索朗(Soen)、雷诺(Rainald)、阿尔菲(Ailwin)、莱马(Lemar)、戈德温(Godwin)、奥德里克(Ordric)、阿尔里克(Alric)、萨洛依(Saroi)、阿尔维特(Ulviet)、阿尔菲斯(Ulfac)一类的名字。到这个世纪末,这些名字全都消失了。
在一个只有名叫罗格、罗伯特或理查德才可能变得有权有钱的社会里,盎格鲁-撒克逊人中间流行诺曼名字自然不让人奇怪。12世纪,惠特比市有个男孩因为老是受欺负,干脆把自己的名字从托斯提戈改成了威廉。
而那些古英国名字,只有五个幸存了下来:阿尔弗雷德(Alfred)、埃德加(Edgar)、埃德温(Edwin)、艾德蒙得(Edmund),以及惟一一个至今依然很流行的(大概是因为对老国王的崇拜,诺曼人也这么称呼自己),爱德华(Edward)。
英国人战败的地位,从肉类的词汇表中也可见一斑。说英语的农夫用最质朴的撒克逊语招呼家畜:牛(cow),猪(pig),羊(sheep)。但这些动物一旦成了他们诺曼领主的盘中餐时,便纷纷换上了法语词源的新名字:牛肉(beef),猪肉(pork),羊肉(mutton)。
此外,由诺曼人引入的政治词汇还能告诉你更多……“贤人会议”“群众大会”以及“习惯权利”等词语渐渐绝迹,新涌现出来的是“敬意”“效忠”以及“封臣”“佃农”和“农奴”。朝向个人自由、契约自由以及平等地适用普通法的进程被阻断了,用12世纪早期编年史作家奥代里克·塔维利斯(Orderic Vitalis)的话来说:“英国人高声哀叹他们失去的自由,不断谋划怎么撼动这个如此严苛、忍无可忍的枷锁。”
砸碎诺曼枷锁的想法激励着后代英国人与斯图亚特王朝展开斗争,后来又在北美爱国者们将英吉利自由推向极致的革命中复活。
虽然我们认为这样的斗争是进步的,但那个时代的推动者却视他们自己为保守主义者。在他们的心目中,他们想要恢复他们所信奉的1066 年前就已经存在于这片土地上的权利。他们使用“革命”这个词时,想要表达的是,车轮总在转动,那些被推上歧路的,最终会重回正途。此外,他们还特别强调一点:他们不懈捍卫的权利和自由,早在诺曼时代之前,便已扎下了根。
《大宪章》的前夜
瞥一眼11世纪末的英格兰,不难发现这个国家正处于军事占领之下。跟随征服者一同而来的骑士和文人,深知他们的统治有多依赖军事技术。他们很快在征服地上遍筑城寨(就是用泥土、岩石和木头建成的防御性要塞),后来更是升级为巨大石块叠筑的堡垒,坚固俊美,矗立至今。和所有的占领区要塞一样,诺曼人的统治依靠的是被占区少数人的积极配合,以及大多数人的消极默许。
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之花凋谢了,但它的根还在,深深扎进这片潮湿的土地。伯爵、乡绅以及侍卫,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复存在;但在各省,全欧最先进的行政管理机制依然默默运转。
各级地方的古老单位——郡、百户区、小邑、教区——大部分都完整地保留下来,依然运作如常。当地贤达在郡法庭的集会一如既往地召开,决定财政方案,处理本地纠纷,基本不受盎格鲁-撒克逊上层阶级被掏空的影响,因为对他们而言,这从来都不是权贵的集会。哪怕只有一亩三分地的人也会参加会议,这带来了郡理事会在当时的欧陆所达不到的代表性。
征收丹麦金和其他赋税的机制推行得比较平稳,“十户联保制”也在持续生效。依此法律规定,成年男子须发誓维护乡村治安,他们每十人编为一组,一人违例,十人共担。
尽管《末日审判书》显示盎格鲁-撒克逊的地产保有者们大多遭到了清洗,但在财产登记簿上,仍有大量英国本土姓名的行政官员和城里人。在威廉新特权阶层的阴影下,市镇官僚阶层正埋头打理各种闷声发大财的生意。
这些事情没有一样能使我们感到震惊。完成征服以后,诺曼人和他们的欧洲盟友在数量上大约有8000人。如果不通过原先已经在任的官员,从里夫长到教区牧师,他们几乎绝无可能管理这样一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国家。
同时代人(比如历史学家)很自然地关注改变更甚于延续。因为各种变化总是与时而进,紧张刺激,并且常常是血腥残酷的。而时代的延续,则往往默默无闻,藏于乡土,充满了按部就班的沉闷。
贤人会议让位于诺曼贵族的资政会,后者的主要职责在于恭维他们的君主。议会是为整个国家而不仅仅是国王代言的观念已经丧失了,更不要说什么批准国王的命令或者给他施加约束条件云云。但是,在表层之下,郡和百户区法院仍在一个接一个的案件审理中推进着普通法的形成。最终,到亨利二世一朝,普通法成为全国性法律,它的基本要素(包括陪审团审判制)得到了中央政府的承认。
诺曼国王原本把自己视为绝对君主,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王国内每一寸土地,但是,他们不能剪灭法律乃国家之财产、个人之护卫的观念,也不能消除重大决定须经民众大会批准的原则。
涌动于地下的暗流,分布在各省的小河,最终汇聚成冲决王室绝对主义堤坝的大水。威廉征服一个半世纪以后,诺曼人和撒克逊人联合起来,向约翰王施压。他们组建了议会,支持约翰的儿子亨利三世。他们还不只满足于恢复记忆中的贤人会议,事实上,他们组建的全国性议会超越了在征服之前的地方性老议会。
要是诺曼人把自己视为一支独立的种族,这样的事情或许就不会发生了。但是,从12世纪早期开始,可以看到,大贵族们所做的正是几乎所有外来统治者都会做的事,他们接受了融入新国家的身份。(我不想在此重复我个人同样的例子:从我的母国秘鲁移民到英国。同样的过程在不同国家、各个时代都可以看到。)
这种新的自我认定,部分反映出联姻和通婚的事实,部分源自诺曼人的家族在英格兰和诺曼底两岸分割地产——英伦岛上的继承人逐渐丧失了对岸的土地。还有部分原因,是他们为本地具有的成熟精巧的文明所折服。
诺曼历史学家当然会讲法语,但他们的兴趣集中在英格兰而非盎格鲁-诺曼帝国的历史。马姆斯伯里的威廉重述了不列颠岛自撒克逊人移入以来的历史,吉马的《英国人的历史》很大程度上是一部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的法文版,甚至那些教会领袖——他们是几乎所有人眼中的外国人——也迅速地接受了盎格鲁-撒克逊圣徒的各种传奇故事。
诺曼人对新岛的兴趣,还集中于英国人管理自身事务的独特方式上,比如:他们如何驯化法律体系,契约神圣,以及在诺曼人看来同样重要的,他们如何组建、召开国家政务会。
英国性与普通法、代议制政府的结合,远远早于《大宪章》之成。1140年前后,英国出现了一部所谓“忏悔者爱德华的法律”,这是自诺曼征服四年后收集的老国王爱德华制定的法律的汇编集。如果你认为,这样的法典编撰事实上并不存在,不妨再想一想“古代良法”或者“不朽习惯”的理念。而这正是英国政治的核心。
根据该书作者的记载,征服者威廉于1070年召集全国的博学之士编制条例法。威廉的这一要求,不啻是盎格鲁-撒克逊经验的复兴,还是对亚瑟王时代就已经有的每年一度的民众大会的恢复——从那个时代开始,亚瑟王就已经被认为是历史人物了。
签订《大宪章》
如今,这些事情已经可望而不可即了。它告诉我们12世纪的英国人如何看待自己的国家。据说,后世历史学家,尤其是19世纪的学者,往往会将英国中世纪早期的原始民主因素浪漫化。一定程度上,他们有这个倾向。然而,他们这样做不正是抓住了古老传统的命脉么?!
无论如何,一个国家美化自己的过去,本身无可厚非。欧内斯特·勒南(Ernest Renan)就说:“唯有塑造不真实的历史,国家方能形成。”英国之所以能成为例外,不是因为人种优越、军事强大或者岛国地理,而是由其法律、自由以及代议制所决定的。
1204年,法国国王吞并诺曼底,将公爵领地纳入皇家资产,贵族们的决定时刻到来了。英国上层阶级不能再自视为可以兼跨海峡的贵族集团了;尽管他们的语言、音乐、诗文、穿着都保持着法式风格,但其政治倾向转变了。
只要诺曼底继续维持强大的自治状态,那么,依旧有可能作为盎格鲁-诺曼王国不可撼动的一部分。威廉和他的儿子们早已习惯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那里,他的孙子亨利二世,在位34年个月,有整整21年8个月的时间耗在海峡那头,占了执政时期的63%。
然而,到1204年,诺曼底被法国王室占有,只剩加来(Calais,保留在英国手中直到1558年)和海峡群岛(作为诺曼底公爵而非公爵夫人的领地,至今仍承认英女王的统治权)两块地方为英国君主所占领。一国两岸不复存在,毋宁说,现在变成了一个英吉利王国,再加上一小块近海自治区。
与先祖之国的联系切断了,盎格鲁-诺曼寡头国王被抛回到他们所出生的国家。然而,盎格鲁-撒克逊身份对他们而言,却是完全陌生的。约翰王早就向外国趣味尤其是从他母亲那继承来的法国南部口味投降了。他们说欧西坦语(Occitan),而不是诺曼-法语。无论富豪,还是草根,都不肯承认他们。就像最经常看到的那样,外国人的出现只会增强本地人互守的家族意识。在维护《大宪章》的贵族中,我们能找到不少当年追随征服者而来的军官后代:克莱尔(Clare)、比戈德(Bigod)、曼德维尔(Mandeville)、维勒尔(Vere)、费茨沃特(Fitz Walter)。对约翰王的反抗,对金雀花王朝的憎恶,把他们变成了英国人。在这里,我们再次看到盎格鲁价值的公民属性战胜了它的种族特性,在适宜的环境下扎根于全体民众心中。
实在不受人待见的约翰王无疑提供了这样的环境。很难想象还有比他更不成功的英国君主。唯一能与之一争高下的当属亨利二世了,同样成功地以出奇的固执、急躁和喜怒无常(此可集合为弱者之标志也)使得举国上下一体反对他。这两位国王之糟糕,可谓天定:若他俩哪怕再稍微可信一点,再少那么一丝嚣张,那随之而来的令人可喜的宪法改革也许都不会在其治下发生。
约翰是一个招人恨和怕的人,矮小,害羞,自负,背信,专断,他被疑下令杀害了亲侄阿瑟王子。当他死时,历史学者马修·帕里斯(Matthew Paris)写道,“如此卑劣,连地狱都被约翰王的恶污染了”。他的教名,尽管是这个国家后来若干世纪最常见的男孩名儿,从此不再被英国君主使用。
约翰在位时期(1199—1216),英格兰爆发了一系列灾难,首当其冲的就是丧失诺曼底。1209年,约翰与教会的冲突达到白热化,以致教皇对整个国家实行了封锁。英格兰不得举行任何宗教仪式,甚至连婚礼和葬礼都被取消了。两年后,被逐出教会、宣告失败的约翰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将他的两个王国(英格兰和爱尔兰,后者是由其父征服而获取的)拱手交给教皇,并以每年一千马克的代价回租。
如我们再三所见,征税在盎格鲁圈永远不受欢迎,然而,它又因君主的虚荣与无能成为必需。1214年,当法国人开拔一支盎格鲁-日耳曼军队,收税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男爵们对于国王肆无忌惮的征税与掠夺痛恨不已,他们提出的忠告也被一口回绝,此外,他们还对国王专美外国宠臣耿耿于怀。这一切,最终把他们推向了国王的对立面。他们从一开始起就把自己定位为英国人,在关键时刻,更是比英国人还英国人。这一回,他们毫不含糊地回到了英人的老路要求统治者对国家负责。
1215年6月15日,在温莎堡附近,发生了真正具有全球意义的事件。政府应服从法律的理念第一次有了书面的、合约的形式。国王在一份文件上盖了章,从那天起,它就被视为了盎格鲁式自由的基本宪章。
这就是《大宪章》。
以上摘选自丹尼尔·汉南的《发明自由》,经出版社授权刊发。
作者丨丹尼尔·汉南
摘编丨徐悦东
编辑丨张进
校对丨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