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在国际金德之际,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2011年以来银川市贩毒案件的调查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银川市毒品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其中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无业人员等人群涉毒犯罪的数量比例较大,占毒品犯罪被告人的91.12%。毒品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记者从会上得知,2011年银川两级法院共审理毒品案件53案101人,2012年审理85案118人,2013年审理89案124人,2014年审理217件250人,2015年1~6月审理181件19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49.23%。
五年来,两级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264人,重刑率为33.67%。
从数字大家很容易看出,毒品犯罪案件在逐年增多,当记者问到到底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现状,相关负责人回答道:一方面毒品是一个暴利行业,很多人想通过这个途径“发家致富。”另一方面,受到社会的不良因素如网络色情,赌博等的影响,吸食毒品的人群在不断扩大,客观上也刺激了毒品市场的膨胀。
涉案毒品数量、种类不容忽视2014年6月4日,宁夏历史上最大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根据检察机关指控,李金明、李文仓、李文成、李文军、吴健等5名被告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36209克。
如此数量令人心惊,而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新类型毒品更需关注!经统计,近年来银川市涉海洛因犯罪案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36.32%,冰毒、K粉、摇头丸、“开心水”等新型毒品、合成毒品犯罪案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61.6 %,涉冰毒的案件量也不断增多。
由于打击力度的加大,毒品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多采取化整为零以小零包的方式进行毒品交易,如在娱乐场所、宾馆、车站、广场等场所贩卖零星毒品。而为了应对高压和严打,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他们通常采取单线联系、暗语交流、人货分离等方法贩卖、运输毒品,藏匿毒品的方法不断翻新,传统的利用货物、物品混装的犯罪方式越来越少,而新型犯罪方式如利用物流快递、将毒品溶于液体中、人体藏毒等藏匿、运输毒品情况越来越多,致使毒品案件的侦查与审判难度加大。
女性及文化程度较低者涉毒犯罪情况日益增多
此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贩卖毒品犯罪案件,就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张娜利用怀孕、哺乳期还多次贩卖毒品,社会危害性非常大。
而我国法律规定怀孕期间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有的毒犯为逃避法律制裁,大肆组织、雇佣孕妇、哺乳期妇女当“马仔”,孕妇、哺乳期妇女已经成了毒品犯罪的“新生力量”。
此外,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无业人员等人群涉毒犯罪的数量比例较大,占毒品犯罪被告人的91.12%,大部分被告人文化程度较低。其中,小学文化程度的被告人和文盲人员占毒品案件被告人的33.55%,初中文化程度的被告人占毒品案件被告人的50.25%。
“面对严峻复杂的毒品犯罪形势,我们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特别是对于毒品犯罪的首要分子、职业犯、惯犯、再犯、累犯,做到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处,该重判的一律重判。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依法对杨海军(贩卖毒品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驻广州办事处原工作人员牛建宁(贩卖、运输毒品案)、曹先存等5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等一批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判处了重判乃至极刑,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掷地有声地向媒体记者介绍,银川市两级法院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对于在毒品犯罪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毒品次生犯罪等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不断提升全社会禁毒工作的合力。
记者:李海盼编辑:苏楠微信号:yc_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