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马道坡街57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学院国标代码:14247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八、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纪检监察的再监督。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
成 员:招就处、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网络中心负责人和各系主任、书记。
领导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
主 任: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
成 员:招就处负责人、各系主任、书记。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及录取规则
九、根据毕业生的就业率及学院教学资源分配招生计划。
十、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一、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二、外语语种:只招英语考生。
十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原则,并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十五、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山西省招考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对口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五年制“三二分段”转段的中职毕业生,由我院制订《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中职学
校和我院共同考核,由省招考中心录取备案。
十七、新生录取后学院发放由院长任利成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十八、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十九、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02]256号)批准的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5500元/学年;非艺术类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会计、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4500元/学年、其它专业4000元/学年,住宿费400元/学年、600元/学年。
二十、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有1、《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2、《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3、《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4、《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5、《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细则》。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等形式获得资助。
第五章 颁发证书
二十一、符合我院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院长签发的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六章 联系方式及监督与申诉电话
二十二、学院网址:www.sxqgzy.cn
二十三、联系电话:0351-4670738/4672366
二十四、E-mail:cxy198264@163.com
二十五、监督与申诉电话:0351-4670702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