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罗凯 通讯员 文和生)很多驾驶员认为保险和年检标志贴不贴无所谓,近日,就有两位驾驶员因未在车上贴保险和年检标志,被交警当场查处。
1月15日,岳阳市交警支队南湖大队花板桥中队民警在花板桥路口执勤时,发现该路口等红绿灯的红色日产车和灰色别克车,一台车前挡风玻璃只有2017年的保险和年检标志,另一台车前挡风玻璃上面什么都没有贴。
民警立即指挥其路边停车,告知两位驾驶员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粘贴车辆年检和交强险标志。别克车驾驶员说,因为害怕贴上标志后不好清除损坏太阳膜,所以一直将标志贴放在车里。而另一名驾驶员听朋友说不需要贴,也就没有粘贴。民警当即责令他们现场将校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粘贴在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应将当年检验标志粘贴在车辆前窗右上角明显位置,未按规定放置年检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被记1分罚款200元;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上路将被记1分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