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吕克】“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邓伦偷逃税系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被提醒督促后仍整改不彻底”“邓伦道歉”……15日下午的微博热搜,都被“邓伦”占据。
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影视演员邓伦涉嫌偷逃税款,对其处罚共计1.06亿元(人民币,下同)。相关负责人称,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但仍有整改不彻底的情况,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邓伦涉嫌虚报、少报税款处以0.5至4倍的罚款,再综合追缴税款和滞纳金,上海税务局此次给邓伦开出共1.06亿元的处罚。
邓伦方面于15日在个人微博上回应并承认错误:“在配合这次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我已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疫情当前占用公共资源深深地表达歉意。”
邓伦抖音账号和“邓伦工作室”微博账号目前都已被封。“中国明星邓伦偷逃个人所得税被追缴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路透社等海外媒体也第一时间报道邓伦偷税漏税的细则和上海税务局的处罚依据,并回顾中国对其他同类艺人和直播网红的处罚。
“邓伦塌房”立即体现在商业代言上。“云米一站式全屋智能”15日宣布即日起终止与邓伦的合作关系。此外,邓伦还担任宝格丽、巴黎欧莱雅彩妆、清扬、久久丫、桂格等中外不同品牌的代言人,久久丫、欧莱雅也已宣布与邓伦终止合作关系,其他一些涉及邓伦商业活动的微博内容已被删除。邓伦关联公司共有两家,分别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邓伦均为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全资大股东。目前,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的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正在清算中。
现年30岁的邓伦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2012年凭借《花非花雾非雾》出道,出演过《封神》《白鹿原》《因为遇见你》《欢乐颂2》《楚乔传》《香蜜沉沉烬如霜》等多部热门剧集。2020年,邓伦主演郭敬明执导的奇幻电影《晴雅集》,但这部陷入IP争议的影片上映不久即遭下架,此后邓伦再未出现在大银幕上,近两年更多活跃于各种真人秀和综艺节目中。虽然邓伦曾凭借《上新了·故宫》等文化节目获得大众好感,但这并不能抵消他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自去年6月开始的“清朗·‘饭圈’乱象整治”行动并未偃旗息鼓。从2018年范冰冰因阴阳合同被罚款8亿元,到去年郑爽被罚2.99亿元,对“直播一姐”薇娅的处罚更高达13.41亿元……公众对这些公众人物如此漠视法律感到震惊和气愤的同时,也意识到只有持续“清朗”,才能让娱乐圈和直播界高收入者“以儆效尤”,并点醒沉迷于明星颜值和“人设”的粉丝,给全社会尤其是年轻人树立健康的道德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