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黄轩和杨幂主演的《亲爱的翻译官》播出以来一直是广大观众讨论的热点,主角颜值高、演技赞,吸引了大批的粉丝。
尽管这剧得到了挺高的评价,但是,它还是没逃过传统偶像剧的狗血情节。接下来,我们就来谈谈这里面的两段狗血剧情。剧情一关于钱高富帅男主的麻麻多年前让男主舅舅给没有什么钱的女主10万块钱,逼迫女主离开当时的男朋友——男主的哥哥。当然,女主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她当时就把10万块钱退还回去,结果,那个舅舅的儿子赌球输了钱,于是他便私吞了这10万。
这个舅舅实在不厚道,一直强调这钱被女主拿去给女主麻麻治病用掉了,致使男主麻麻一直对她存有偏见。
当然,男主不会让自己的女朋友一直受到诬陷,他也一直以为自己和女主的感情受到母亲的阻碍是因为这件事的缘故,所以千方百计地为女主洗刷冤情,去银行申请查当年的银行卡转账明细。就是最新的一集啦,相信不少人都看了。
男主舅舅顶不住男主的压力,终于在事实证据面前承认自己拿了那笔钱。(终于证明了女主的清白,撒花)
那么问题来了:舅舅这种行为可以么?算什么性质?剧情二关于决裂除了男主麻麻给钱的狗血桥段,当然还有男主与家里决裂的情节。男主麻麻看不上女主,坚信女主是为了在自己的儿子那里骗钱,于是收回了给男主的所有东西。
麻麻面对要跟自己决裂的儿子果然是毫不手软啊,吃的喝的穿的住的统统收回。(真是亲情的小船说翻就翻啊)除了这些,还要求男主每个月付一万的赡养费。(果然是有钱银啊)
男主当初为了给女主麻麻凑医药费,送了女主自己多年攒的工资,结果也被男主麻麻收走了。可怜的男主只能把自己的车卖了,骑单车送女主上班。(其实画面还是很唯(nue)美(gou)的)。
可是妈妈的这种做法可以么?亲子关系能断绝么?赡养费可以强迫儿子拿出来么?
律师解答
吴晓洁律师“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西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杭州市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专业方向:婚姻家事、财富传承。1舅舅这种行为可以么?算什么性质?其舅舅的行为不可以。
男主妈妈与男主舅舅系无偿委托合同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及第四百零六条“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之规定,受托人应当将自己因处理委托事务而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交给委托人,而男主的舅舅故意隐瞒自己留下十万元的钱款,男主妈妈可以要求返还钱款并赔偿实际损失。
2妈妈的这种做法可以么?亲子关系能断绝么?赡养费可以强迫儿子拿出来么?
(1)我国一直以来都提倡男女之间自由恋爱,恋爱行为从法律角度分析,属于民事行为,只要该行为不违法、不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是不应当受到干涉的。所以,妈妈的这种强制干涉男女自由恋爱的做法是不可取。
(2)桥段中的亲子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而解除,因此本亲子关系无法真正断绝。
(3)关于赡养费,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并不简单等同于支付赡养费,并且不是所有的父母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向子女提出给付赡养费的请求,同时赡养费的给付应当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考虑,所以本案中的母亲强逼儿子给付一万元的赡养费目前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实许多电视情节都可以从法律的角度看,如果大家看对看了电视之后有法律方面的疑惑,欢迎提出自己的想法哦!还可以顺便一起交(tu)流(cao)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