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徒无法控制自己对金钱的欲望,出轨者无法控制自己对情感的欲望,腐败者无法控制自己对权力的欲望。欲望本来是再普通不过的情绪,但是如果一个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就很容易酿成祸患。
北京曾经有这样一例纵火案,发生的根本缘由便是无限放大的欲望摧毁了一个人的人性。阿海是黑龙江某村的村民,家中非常贫穷,由于在村里找不到好的工作,于是他便出来闯荡,渴望在外面一展宏图,赚够了钱就回家讨媳妇。
阿海背上行囊,先离开了家乡到东北三省境内打工,但是并没有获得卓越的成效,反而被人骗了不少钱。失望的他正想回乡老老实实种地,与他同住的打工者却给他提了个建议——去首都打工。北京对于小地方的人来说,是一个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宝地。阿海听闻,感觉是个好主意,便只身前往北京。
等到了首都以后,他却有点后悔,因为这里物价奇高,他连房子都租不起,只能去住地下室。好不容易在告示栏上看到某酒店的招聘信息,他过去面试服务生。老板看他面容清秀俊朗,态度端正,便将其留下,平常专门当店面的门脸。靠着这副俊俏的长相,阿海成功地在北京立足。
美貌不止能给一个人带来利益,同时也可能会吸引有心之人的窥探。阿海在打工的时候,与酒店内的二老板郭女士相熟。郭女士也是黑龙江人士,多年前远嫁北京,嫁给了这家酒店店主的大哥老王。老王和弟弟小王家中非常殷实,兄弟两人在北京开了几家饭店。而郭女士嫁入王家以后也跟着风光一把,开起了自己的烤鸭店,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靠着这层关系,她在小王的酒店内也做个挂牌店主,专门负责管理店内员工。在郭女士培训、指导阿海的时候,出于对他容貌的欣赏,因此对其多加关注。在得知他与自己是老乡的时候,就更照顾他了,平常阿海喊她一声郭姐,两人以干姐弟相称。时间长了,郭女士就经常带着阿海一块回家吃饭,俨然把他当成了真正的家人。
阿海非常感谢郭女士,但是感谢的同时也对她的一些行为感到困扰。郭女士经常借着管理之名,在工作期间与他“亲密接触”,比如与他有过多的搂抱动作,或者低下身坦露身体。肌肤之亲让阿海的内心升腾起一阵浪花,毕竟他也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即便老板娘如今已经50多岁了,但毕竟生理上的欲望无法完全抑制,因此他逐渐产生一些别样的心思。
阿海仅存的理智就快要被欲望吞噬之时,他选择及时止损,于是向老板递出了辞职条,并没有告知郭女士,直接离开了酒店。结果第二天郭女士就给他打电话,责怪他不告而别,还向他诉说了浓浓的思念之情。阿海几乎可以肯定,郭女士那些出格的行为,就是为了吊他的胃口。果然,郭女士邀请他去烤鸭店附近的宾馆小聚。两人在宾馆度过了缠绵的一下午。
他们两人此后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阿海不敢在酒店里任职,害怕两人的关系暴露。他看郭女士多金,便干脆要求她供养自己生活,平常房租、吃喝等全都是郭女士支付。两人常常在阿海的地下室里幽会。
不过很快地,郭女士就厌倦了阿海。因为她感觉自己的“小白脸”太贪心,索要的钱财越来越多。当郭女士向他提出分手的时候,阿海非常愤怒。他心想,自己明明是郭女士这个“老女人”拉下水的,现在她要拍拍屁股走人,那他已经堕落的人生该怎么办?于是阿海向她提出了1万元的分手费。郭女士白了他一眼,掏出4000块钱扔在他脸上起身走了。
阿海感觉自己被侮辱了,他凶狠地瞪着郭女士的背影,打算从她这里狠狠宰一笔,补偿自己在这段恋情中受到的屈辱和伤害。第二天,他到酒店里去闹事,彼时郭女士与丈夫老王正在酒店做生意,他吵吵嚷嚷的,把客人都撵走了。老王还不知道妻子给自己戴绿帽的事情,以为阿海是郭女士的仇家,于是赶紧将他驱赶走了。阿海在后面叫嚣着:“若是不给我1万元,回头我就把你的丑事捅出来,让你的家人都知道你是什么德行!”
郭女士却不为所动,她看丈夫回了饭店,于是得意洋洋地跑出来对他说:“你告状有什么用?反正包男人这种事儿在我们圈里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你以为这样就抓住我的把柄了吗?”
阿海攥紧了拳头,此时他心中的仇恨已经完全把理智吞噬。过了几天,他买了一把尖刀,又去郭女士家里的酒店闹事。当他拿出刀去捅郭女士时,丈夫老王出手拦截,店员赶紧报了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当时他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
不过阿海在被拘留的时候,并没有思考自己的过错,反而将自己目前的处境全都怪到郭女士身上。他发誓,出去以后一定要郭女士“血债血偿”。于是在15日后他被释放之时,就跑去买了汽油和刀。为了报复顺利,他将地点选在郭女士的烤鸭店里,刻意避开了她的丈夫。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阿海拎着汽油到郭女士的烤鸭店,正好撞见她一个人在店里。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阿海直接上去将郭女士捅死,然后把汽油泼洒到每个角落,点燃了一把火。在火海中,阿海流下泪水,用刀割破自己的手腕和脖颈,企图了结生命。不过最终他被群众救下,经过急救挽回了生命,而被他报复的郭女士因为受伤严重而死亡。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阿海基于私怨,有预谋地杀害了郭女士,已经触犯了刑法。
另外,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阿海放的火被及时熄灭,但是这场大火给群众的生命安危带来了威胁,而且给郭女士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他同时触犯了放火罪。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数罪并罚,判决他死刑。
这起案件之所以发生,究其原因就是人的欲望在作祟。阿海对金钱的渴求促使他一步步堕落,沦为郭女士手中的“玩物”,后来又因为金钱顿生仇恨;而郭女士为了自己心中的感情欲望,引诱阿海踏入禁区,最终反而被阿海残害。人的一生会被许多表象迷惑,若是内心不坚定,很有可能迷失自我。只有坚守自我的底线,不去做触碰人伦、道德的事,才能真正获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