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算的上是大作,但算不上上乘之作,如果以现在的审美眼光来看的话,剧情多少有点“狗血”。
读名著,但是不唯名著。下面说一下自己的阅读感受。
在此不是说《雾都孤儿》写的不好,它算的上一本大作,洋洋洒洒三十五万字,场景的描写、人物的刻画,都是一流的,但是却算不上上乘之作,可能是因为它本来可以写成悲剧的故事硬生生的掰成了大团圆(除了惨死的南希),所以在剧情上没有直抵人心的感受,与《白夜行》恰恰相反的结局,感觉就大相径庭。
其实真没必要大团圆结局,悲剧更能激发人们对黑暗的反抗。
剧情简介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长篇写实小说。
该作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该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一个有身份的小孩子——奥利弗暂时屈居社会底层,经过层层困难完成身份华丽转变的事情。这跟屌丝逆袭还不一样,奥利弗不是屌丝,他的出身是有身份的,只是受到了阴谋的迫害而已。最终,在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的帮助下,取得了胜利,变成了有头有脸的人。
小说满足了大众的对人物的人设——善良、暂时落魄,满足了救世主的套路——被善人搭救、扶持、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满足了大团圆结局——过上了幸福生活、好人有好报。高尚的人都是有身份的,那些低下的人大多卑劣,即便是有身份的人(邦布尔)如果干了坏事也会变成低下的人。
这个套路非常像现在很多都市励志剧,比如屌丝逆袭成为行业翘楚了,霸道总裁了爱上我了,富二代离家出走受尽社会折磨后继承家业了等等。所以推荐一下《雾都孤儿》,绝对可以作为现代狗血剧编辑们的进阶宝典参考书目之一,仿此可以升华目前99.99%的狗血剧。
可能自己是一个比较理性的人,对这种题材的书不太感冒,总是拿它与《战争与和平》这样的鸿篇巨著经典相比较,所以读完之后多少有点小失望,没有引起思想上的冲击。但是,书的写作手法,文字描述是非常棒的,场景、人物的刻画绝对一流的,此文瞎掰的仅仅是剧情,朋友们看完一乐,罢了。
引用一个豆瓣网友的评论结尾。
始终觉得文学是文学,把真善美写的如此分化,对人性的塑造太过于单一,虽然是本值得一看的书,但是有一种为了达到某种效果刻意为之的不自然感。
主人公在那种恶劣的情况下,怎么可能是一个完全善良单纯的孩子呢,在经历了这么多人性的险恶,身边从来没有感受过美好和温暖,却始终与罪恶隔离,我觉得故事太过于理想化和不切实际。
应该出现过美好的人美好的事,让奥利弗在罪恶与善良之间做选择的时候,仍能善良勇敢坚定远离罪恶的深渊,我觉得远比故事现在想表达的更具吸引力和长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