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现实比电影更触目惊心。
我国有很多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佳作,其中一部名叫《解救吾先生》的电影,令我印象深刻。
2015年的王千源,还不是很出名,不过他把片中悍匪张华的残忍、狡诈、和冷血,演绎得入木三分。
当时被绑架的吴若甫,也在片中饰演了警察曹刚。
我们很难想象拍这部电影时,吴若甫是怎样的心情,如果不是当年北京警方行动迅速,他很可能凶多吉少。
比电影中更冷血狡诈的绑架犯王立华(张华原型),也是因为这起案件,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以这部电影为契机,皮哥想跟大家聊一聊,王立华这个人。
电影中王千源将这一人物塑造得很可怕,但现实中的王立华,可能比你看到的电影人物还要“恶狠、残暴”好几倍。
而他人生的结局,其实在他童年时也就注定了。
01、被霸凌的孩子
1978年,王立华出生在北京市一个普通的家庭。
要说普通,其实也并不是,王立华的家境比很多普通人要殷实。他还有一个大自己五岁的姐姐,如果按照这个节奏好好长大,王立华或许会是个栋梁之才。
可不幸的是,小时候的王立华,就因为父母的教育方式问题变得十分叛逆。
王立华的父亲和母亲有着极其相反且极端的教育方式。
王母只是一味溺爱王立华,对这个小儿子言听计从,而王父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这一套,所以一言不合就对王立华拳脚相加。
因此,王家形成了一个奇怪的“权力圈子”:王立华听他爸爸的,他爸爸听他妈妈的,他妈妈又听王立华的。
家庭环境培养了王立华倔强的脾气,挨打的时候他从不服软,也不跟大人沟通解决问题,也从来不哭,只是往外跑,要么就干脆离家出走。
王立华小时候身形瘦小,学校外又常常有很多小混混堵在门口要钱。性子倔强的王立华没少因为不给钱而挨揍,他也是被霸凌的孩子之一。
不过对这些事,王立华对家里人只口不提。
他把所有事都闷在自己心里,久而久之他有了自己的答案——如果不愿做待宰的小绵羊,就得当一只能号令其他绵羊的猎犬。
机会很快来了,王立华从小不缺零花钱,当他买了小玩意和小零食分给周围小朋友的时候,他们就一直围着自己转,成了自己的“小跟班”。
王立华喜欢上了这种感觉,他不喜欢和比自己年龄大的孩子一起玩,不喜欢被人指使,只醉心于命令别人的感觉,所以他身边围绕的都是比自己小的孩子。
小小的虚荣心给他带来了极大的满足,但日益增加的零食玩具需求与日渐减少的零花钱之间的矛盾已不可调和,王立华只能采取一种特殊的方式:偷。
在采访中,王立华承认,自己从9岁就开始偷钱,刷夜,不仅偷父母的钱,连老师的钱包也不放过。
当偷成为了习惯,王立华发现自己已经改不了了。
因为之前一系列不好的行为,学校里老师都叮嘱其他小朋友离王立华远点,课间同学们看他时也不敢正眼瞧。
一回到家,王立华同样也被“严防死守”。
九岁半的时候,王立华的家中已经不敢放钱,父母将钱都放在了单位,防贼一样防着他。
王立华坦言,自己的母亲夏天穿裙子的时候,钱包都得时时刻刻用皮筋勒在胳膊上,就是怕他又偷。
最严重的一次,为了拿出亲戚藏在自家橱柜的钱,王立华找斧子劈开了家具。因为偷钱,王立华不知道挨了多少父亲的毒打,父子关系也这样慢慢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02、逼母离婚
12岁那年,王立华又一次偷钱被父亲逮住。
这次又是一顿毒打,已经到了小学毕业年龄的王立华,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但这次出走跟其他那种小孩子吓唬家里人的出走不太一样。
这一次,王立华没再打算回家。
找不到儿子,王母急坏了,她去了所有王立华能去的地方,全然没有儿子的下落。
直到王立华出走后的第三天下午,她才在崇文区一条铁道旁的涵洞里,找到了乞丐一般的儿子。
王母舐犊之情一下子涌上心头,叫王立华回家,王立华不去:“除非你跟我爸离婚,不然我死都不回去,我再也不想见他了。”
王立华万万没想到,自己这句话,被母亲当真了。
王母当晚把自己所有的钱都给了王立华,然后扭头回家。过了一个多星期,再找到王立华的时候,她已经把婚离了。
听到母亲离婚,王立华喜出望外。
不仅因为自己的“权威”再次在母亲这里得到验证,更因为他觉得,以后再也不用活在父亲的阴影下,可以信马由缰地为所欲为。
可仅仅过了一年,王立华发现,家里已经没有钱让他折腾了。
家里没钱,王立华就调转了目标,他偷邻居,偷亲戚,偷楼下小卖部,偷了钱就分发给小弟们,然后带头打架斗殴。
仅仅13岁的王立华,就成了派出所的常客,采访中提到,最多的一天,王立华因打架、偷盗,连进五次派出所。
但对一个未成年人,民警们也没有办法,除了口头的劝诫及教育,他们只能一次次将王立华放回家。
这种无拘无束让王立华变本加厉。
小学毕业后,因为没有初中接受一个小偷惯犯,王立华被母亲送到了工读学校。在这里,王立华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他发现周围全是跟自己相似的孩子,于是他迅速当起了“大哥”并笼络了一批小弟,偷偷摸摸已经无法满足王立华的胃口,他开始“干点大的”。
03、抢劫、绑架、杀人
王立华的人生像一匹失控的野马,向着不可逆转的方向飞奔而去。
16岁那年,王立华的女友被人强奸了。他剃光了头发,拿起刀准备报仇,好在犯罪行为还未发生,就被居民报警拦了下来。
1995年7月13日,17岁的王立华和一个15岁的小弟,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弹,闯进北京一户商人家里抢劫了价值2万多的手机等财物。
由于初次做大案,王立华很快就被警方抓获。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立华有期徒刑9年。
进了监狱的王立华,没有真心忏悔,反而觉得是命运待他不公,是社会的问题。
王立华苦苦总结自己“失败”的原因,并串联几个监狱的狱友,准备出狱后干票更大的——抢劫国库。
狱中,王立华甚至有模有样收集了很多银行行长的资料,然后一一备注,准备出狱后执行。
他还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出狱后杀死自己的亲生母亲。
因为他非常爱自己的妈妈,也对母亲非常依赖,她觉得这样可以让母亲心安,也让自己毫无羁绊地去闯江湖。
2002年9月,王立华因表现良好,提前被释放出狱。
回家后,看着母亲操劳的背影,王立华多次举起的刀又放了下去。最终,他没能对母亲痛下杀手,这可能是王立华内心还仅存的一丝人性。
母亲可以不杀,但“大事”还得照干。
要做必须要有武器,2003年3月,王立华开始“寻枪”。他到云南用9000块买了3把“仿64式”,钱很快也就用完了。
没钱了怎么办?王立华有了一个完美的计划:绑架。
他认识一个名叫王大亮的男子,知道这个人父亲是大富翁。于是王立华喊上自己在狱中认识的王庆晓、董立民等人,在平谷的一家理发店绑架了王大亮。
一般的绑架犯,要到赎金后不会杀人。虽然是犯罪,但犯罪也有犯罪的规矩。
可王立华不按套路出牌,在收到300万赎金后,他给王庆晓发了一条短信。
短信只有短短的两个字,却让一条鲜活无辜的生命瞬间消失:办了。
不仅绑架不按规矩,王立华分赃也不均匀,他自己拿了200万,“左膀右臂”王庆晓和董立民,只分到十几万,其他人更少。
拿到钱后,王立华先到云南花了60万买了一批军火,这批军火里包括冲锋枪,制式手枪、手雷等,其余的140多万,都被他拿来赌博吸毒吃喝玩乐。
钱很快就挥霍一空,王立华又想绑架,他将目标锁定在王大亮的弟弟王小亮身上。
可因为计划执行漏洞,王小亮逃脱,王立华气急败坏,开始毫无计划地随便绑人。
2004年2月2日,他在北京二环一辆奔驰上,绑架了一位姓杜的司机。谁知这个司机是借的车,无力支付赎金,王立华只得暂时将杜某囚禁在一处偏僻的院子里。
第二天,气急败坏的王立华又驱车前往北京三里屯豹豪酒吧门口,盯上了一辆宝马越野车的车主。
这个车主,就是吴若甫。
王立华三人假冒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局民警,掏出了手枪将吴若甫带上了车。吴若甫朋友打电话报警时,车已经走远了。
04、“解救吾先生”真实版
因为是轰动一时的大案,北京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并且有记者全程纪实报道,借助这些录像,我们也得以看到整个解救过程。
经过吴若甫朋友的指认,警察很快就锁定了绑架嫌疑犯是王立华。
因为之前绑架大小王的案件,他已经被盯了很久了,这次着急犯案,让警方抓住了马脚。
趁着夜色,北京警方出动大量警力去摸王立华的落脚点。多节省一分钟,对于人质而言就是多一分生的希望,少一分死的威胁。
案发后7个小时,王立华打电话索要200万赎金。
半小时后,王立华又打电话来,态度嚣张:“吴若甫死定了,但你们还要拿卡,取钱。”
过去了18个小时,警方依旧没有王立华藏身处的线索,终于在晚上7点40左右,王立华和他开的桑塔纳2000,被警方发现了。
警方迅速跟了过去,断定是王立华后,开始组织抓捕。因为王立华随身携带有手枪和手雷等致命武器,所以抓捕很危险。
周密布置后,特警果断实施抓捕。
从王立华身上,警方搜出了两把手枪以及一颗手雷。
被抓后的王立华,脸上看不出丝毫的恐惧。
警察问:“现在明白是怎么回事吗?”
王立华答:“你说的是哪件事?”
警察又问:“先说最后一件事。”
被逼在墙角的王立华,既在试探也在调侃:“最后一件是什么,我看你知不知道这件事。”
说完,脸上透出一副云淡风轻开玩笑的表情。
直到警方说出吴若甫的名字,他才感叹:“还真知道。”
稀松平常的态度和混不吝的语气,完全不像警察在审犯人,倒像是朋友之间在开玩笑。
之后,警方展示了他身上携带的武器,包括松发式手雷,两把手枪,冒充警察的证件以及手机等等。
虽然被抓,王立华依旧不肯交代吴若甫被关在哪儿,反过来还提出要求,想见自己女朋友。
见女友的过程中,王立华终于松口,说出了吴若甫的位置。
其实这次“会见”,里面也藏着小九九。王立华内裤的夹层中有一把金属的万能钥匙,他想让女友帮他解开手铐,但民警提前发现了。
王立华之后还悻悻道:“早知道你们有这设备,我就做木头的了。”
经过特警的突击,王立华一伙被一网打尽,吴若甫和小杜也被顺利安全救出。
在警车里,吴若甫泪眼婆娑:感觉跟做梦一样。
05、认罪、翻供和妥协
2004年8月31日上午9点半,北京市二中院对王立华一案开庭审理,旁听席坐满了人,到场的媒体记者也超过了20位。
庭审现场虽然气氛严肃,但主犯王立华却一脸轻松,他进入法庭的时候还挤出一个笑容,并在旁听席中急切寻找着什么。
审判书长达34页,审判中,王立华左看右看,要么和镜头对峙,要么对着镜头转眼珠,要么看看这里望望那里,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比起其他犯人凝重和深沉的表情,王立华的故作轻松显得十分违和。
一审现场,王立华承认了自己的所有罪行。在回答公诉人提问买了多少枪支时,先说“记不清了”,后就低头掰着手指一个一个地数起来。
他有说有笑,不断调整着坐姿,说到高兴处还会用手比划。
问询完毕后,王立华毫无悔意,他笑着说:“反正我都是死啦,怎么着都成!”
不过一审完毕后,王立华案一行10人,有9人提出了上诉,只有王庆晓没有上诉。
同年10月14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绑架演员吴若甫等受害人的3名主要案犯王立华、王庆晓、董立民均被判处死刑,另外7名同伙分别被以绑架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窝藏罪判处无期徒刑到5年有期徒刑不等的重刑。
身在看守所的王立华收到判决结果后,立刻就变了卦,表示要“上诉”。
随后在2005年7月16日的二审现场,王立华当场翻供,他和之前一审中那个故作轻松的王立华判若两人。
“我发的短信是‘撤’,不是‘办了’,不是杀死人质的意思。”他辩称自己只实施过绑架,没有指使同伙杀人质。
“我知道绑架能判个无期(徒刑),杀了人就是死刑。我才20多岁,没想杀人,知道他们杀人后我还挺生气的。”
王立华几乎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所有口供,或许还存有一丝活下来的侥幸心理。
不过,在犯罪事实清楚、铁证如山的情况下,他已经没有了活着的希望。
准确地说,在他决定杀死人质、剥夺他人生命的那一刻起,他的结局也就注定了。
06、死刑前的最后一夜
在观看采访录像时,皮哥发现,王立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丛林法则”中,对他来说,社会里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不该死的,比如自己的母亲,姐姐、女友以及一帮兄弟,另一种都是“猎物”。
王立华这么形容自己的价值观:“我就是凭我自己想,我觉得你该死你就该死,我觉得你不该死你就不该死。”
即便是一起作案的同伙,王立华也不是完全的信任。几乎独吞赃款的他,竟然认为同伙“自私,有可能杀了我”。
而同伙的回答,也是“一直都不相信他(王立华)”。
跟他在一起干,仅仅是为了钱而已,有钱之后也可能杀了他。
2005年9月13日,死刑执行日的前一天,王立华、董立民、王庆晓三人,见了自己亲人的最后一面。
在见到自己母亲和姐姐的时候,王立华还在故作轻松:“我其实没话说,我见你们就得了,我进来后挺知足的,挺好。”
当着亲人的面,他也说了实话:“我不冤,人就是我让杀的,这时候了,不隐瞒了。”
看到母亲哭,王立华也赶忙安慰:“(我)没受罪,别哭,注意身体。”
看着亲戚们的照片,王立华也默默说着:“我就对得起自己,弄点钱都自己花了。”
整个探视过程王立华一直保持着“嬉皮笑脸”,直到母亲哭腔哭喊“儿子,是妈妈对不起你,妈无能,不会教育,妈妈有罪”,王立华才终于绷不住,双手掩面哭泣。
这几滴泪水,或许是王立华这一生中,流得最真挚的。
“下辈子有机会我再报答你们吧。”
这一哭仿佛彻底变回了普通人,到了深夜,面对特意过来的民警,离死刑只有几个小时的王立华再度泪流满面:“要是真有来世,我不会这么干了。”
戴着脚链手铐的他倚墙抹着眼睛,看上去似乎真的很后悔,但看守所的民警还是给观众提了醒:
这种哭,其实是死刑让他真的感到害怕了,一种恐惧的哭。他并不是真心的悔恨,这种视人命为儿戏的人也不可能真正忏悔。
2005年9月14日上午10点,王立华、董立民、王庆晓三人被押赴刑场,他们罪恶的一生也就此结束。
王立华错误的一生,跟他父母有关,跟他家庭有关,跟他奇怪的个性有关,也跟他不健全的人格有关。
我们看电影,往往觉得电影里的人物、情节太“戏剧化”,但看完王立华的故事,我们会发现,电影里的情节再夸张,也远比不上现实可怕。
曾经有观众问吴若甫,为什么不在电影里扮演自己?
吴若甫没有回答,这种可怕的记忆,谁的一生都不想再来一次,不是吗?
文/皮皮电影编辑部:蜉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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