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人们以为小区高大乔木越多越好、越密越茂盛越好。不料十多年后,当初种下的‘绿化树’变得太多、太密、距离太近,抢光、引虫、堵塞雨水管道,成了扰民树。”
市人大代表李飞康之所以发此感叹,是因为“大树扰民”现象越积越多,尽管有了相关法规和规章,但在小区里修剪或挪动一颗树,难!据统计,2019年9月到11月,12345市民热线接到关于“扰民树”的投诉达5000个。
“大树扰民”究竟难在哪个环节?如何来破解?李飞康认为,需要修订现有实施办法,以及人性化、精细化执法。
关键环节在迁移的申请程序和资金问题
作为四季常青的不落叶乔木,香樟的生长能力可在十多年里就形成巨大的树冠,遮天蔽日。如果缺乏专业的修剪与养护,将给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
延安中路955弄小区内有一棵超高的香樟树,底楼居民饱受采光之困扰。居民几番商议经走程序后可以修剪,但是这棵高达5层楼的香樟树,只能请专业绿化公司开吊车来修剪,而吊车一动费用就需3000元,其中2000元需要从小区业委会公益性收入内支出。面对这笔费用,修剪计划陷入停滞。
愚园路487弄92号小区上演了类似的剧情,一棵几层楼高的香樟树挡住了居民楼,终日不见阳光,让居民不甚其扰,希望能够修剪或迁移。小区一位业主至今记得,1989年她搬家来此后不久,小区里种下了那棵香樟。6年前,当年的小树苗开始遮挡住5楼她家的阳光了。
居民想要迁移一棵树,有法可依吗?据了解,《上海市绿化条例》2007年进行修订,动因之一就是要解决大树扰民问题。2007年1月1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以立新废旧方式通过了《上海市绿化条例》,当年5月1日实施。依据条例,高大乔木若影响居民生活,即可依法迁移。2015年《上海市绿化条例》再次修订,市绿化管理部门依据地方立法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若小区出现“扰民树”严重影响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或者对人身安全、其他设施构成威胁,即可向区或市绿化部门提出迁移申请。
“但这当中的关键环节是,迁移的申请程序和资金的问题。”李飞康表示。
依据《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由业主向业委会提出要求,业委会告知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由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树木迁移的审批手续。
而李飞康发现,现实情况是,市民对解决“扰民树”的法定路径,大多不知晓也不熟悉如何申请。即使知晓,若小区内需要求移植、换种树木的,通过向业委会申请,经过勘察、审批,也是合理、合规的,又面临资金的问题:每棵树至少都需要1000元至15000元左右,这笔钱由谁来出呢?
李飞康调研发现,在老公房小区,依法迁移“扰民树”通常有财政资金补贴;但商品房小区的绿化调整经费则由全体业主承担。若迁移费用超出物业公司或业委会的支出权限,需要业主大会表决。
可是要为一棵树开一次业主大会很难。提出迁树请求的都是受影响的居民,住得远的居民往往不关心。面对如此昂贵的费用,小区里居民意见会产生分歧:“这树长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挪?”“修剪很浪费钱!谁来出?”结果常常就是一拖再拖,甚至不了了之。
而即便费用在业委会支出的权限内,有的业委会也不作为,他们的态度是——钱,能不花就不花。移树要花钱?算了。
因此曾发生居民偷偷砍树毁绿的事件。浦东清水苑小区居民因家中采光受到影响,竟用锯子锯断了5棵香樟。“就是因为久拖无解,居民看到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就私自毁绿来解决,激化了矛盾。”李飞康说。
尽快出台既有小区绿化新标准
“大树扰民,不仅仅是在采光,最终可能危及的是房屋安全和公共安全。” 李飞康做了一番调查,小区里一株高大乔木,如果距离房屋外墙仅一二十公分,那么受干扰的绝非只是通风采光,而是居住安全、房屋安全,以及地下各类管线的设施安全,若不迁移,后患无穷。
李飞康认为,要缓解“大树扰民”的痛点,需要修订现有实施办法,以及人性化和精细化的执法。
首先是树木迁移申请的提出环节。他建议,若小区发生“大树扰民”,受影响的业主2/3以上可联名向本小区业委会或者向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迁移申请,而不局限于只能向业委会提出申请。如此一来,可以防止业委会“不作为”而导致“扰民树”问题无解。
小区里究竟该种什么树?如何修剪?目前,大量小区绿化养护没有标准化操作,任由高大乔木生长,导致“大树扰民”。“要尽快出台既有小区绿化新标准。”李飞康认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如何遵循标准,实施修剪、迁移等,这都需要有新标准。他还建议,新建小区制定规定和细则。尽快制定新建小区绿化种植规定和具体细则,严格审批新建小区绿化布局,审批的事项除了绿化达标率等外,严禁种植“扰民”树木。
扰民树问题解决好的小区,往往都有一个共同点,即街道重视,物业、业委会和居委会“三驾马车”协调得好。比如四川北路街道的山一小区,水杉树困扰居民好多年,最终在街道的多方协调下,扰民树得到移除或修剪。
李飞康建议,加强对社区的普法宣传、指导和教育,让业主、物业公司、业委会知晓法定解决路径,发挥居委会协调作用,引导业委会用好维修资金提升小区治理水准。
“同时,我们要公平对待所有住宅小区绿化调整经费补贴。”李飞康认为,凡绿化达标的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绿化调整经费应与公有住房、售后公房一视同仁,享补贴资金。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来源: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