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娟志刚1983年10月在河北拍摄电影《金不换》时突然被警察逮捕。
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然而,随着文章《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发表,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定性。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有期徒刑四年。1986年4月17日,迟志强由于狱中表现出色得到提前释放。
迟志强,1958年生于黑龙江一个市民家庭,祖籍山东,迟家有四兄弟,他排行老二。他从小喜欢文艺,一直是中小学期间班里的班长和学校文艺骨干他从小喜好文艺,一直是班上的班长和学校的文艺骨干。
1972年初中毕业时经老师推荐,成为了长春电影制片厂培训班的学员。经过短期学习,迟志强在第二年即出演了电影《艳阳天》,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接连拍了好几部有影响力的电影。在1980年,与唐国强、刘晓庆、陈冲、潘虹等11名演员一起,获得“文化部优秀 青年演员创作奖”,受到了中央领导人的接见。
作为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迟志强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又加上自身文化程度低,受到嘉奖、被捧上天的他不禁有些飘飘然起来,也放松了对自身的严格要求。
虽然在当时港台歌曲被称为靡靡之音,但却挡不住一些高干子弟的诱惑。那时在南京一些高干子弟经常秘密聚会,听着港台歌曲,跳着贴面舞。在南京拍戏的迟志强作为明星,又加上长得英俊,自然成了这些人的座上客。
有一天,刘晓庆等人来南京演出,老朋友聚在一起免不了要宴请一番。临走的时候迟志强通过一个熟人,找了一个比他大10岁的大姐借了一辆车,送刘晓庆他们。这大姐30多岁,是个军医,已经离婚。用了人家的车自然要感谢人家,迟志强就和司机一起到了老大姐家里,一瓶酒下肚,不胜酒量的迟志强就醉了,被留在了这里,迷迷糊糊中这老大姐钻进了迟志强被窝,让迟志强尝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次男欢女爱。
由于迟志强迷恋其中,也受到好多女孩子的喜欢。据他自己讲,其中一个小姑娘,也是高干子女,就趁家中无人,把迟志强领到家中寻欢作乐。老大姐和小姑娘的事都发生在一个星期,在这一个星期里还和另两个男青年,一人带一个姑娘在红旗轿车里胡闹。这个星期给迟志强带来了惊喜,也有一些惊慌,在戏拍完后赶紧离开了南京。
1983年严打期间,在长春电影制片厂的迟志强遭到逮捕,关在了完县看守所,后来被解到南京。后来他才知道,被抓是因为跳舞,跳舞就是流氓。虽然当时没有公开他和女性发生关系的事,但那位大姐也因为流氓罪被判刑一年,小姑娘判了5年,在红旗车上的人都无一幸免,迟志强因此也被判了4年。
当年的事在今天看来,也算不了什么大事,可那时偏偏遇上全国"严打″,迟志强自然也成为了"囚徒″!
1988年,迟志强推出了录音带专辑《悔恨的泪》,因为本人的特殊经历,因此这些表达遗憾,悔恨,痛苦的歌曲被他演绎得入木三分,这张专辑不算盗版,仅仅是正版就卖出了一千多万张。
趁热打铁,迟志强又推出了第二张录音带专辑《拥抱明天》,虽然这是和别人合作的专辑,里面还有其他歌手的作品,但是因为有迟志强的加入,一经推出,就卖出了六百多万张。
因为这些光辉的战绩,再加上他的歌曲《铁窗泪》,《悔恨的泪》,《钞票》等都是讲述失足后的悔恨,失去自由的痛苦,因此他被歌迷称为“囚歌之王”。
迟志强靠着自己的努力,洗掉了曾经那些不光彩的过往。本以为自己不配再得到幸福的他,在1987年和一名叫池代英的杭州女孩喜结连理。
池代英知道迟志强的过往,但是她认为人孰能无过,只要改了就还是一条好汉子。
事实证明,迟志强没有辜负她的信任。重新出发的迟志强不但在歌唱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演员梦,虽然他出演的都是一些配角,但是,他始终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塑造角色。
《鲁班大师》,《尊严》,《穷孩子富孩子》,《离婚前规则》,《虎刺红》等影视剧中都可以看见他的身影。
命运曾厚待过他,也曾苛刻过他,但是迟志强没有放弃,又给了他一次东山再起的机会。
迟志强所经历的大起大落,放到如今来看简直是电视剧里才有的剧情。但不管怎么说,对于年过6旬的迟志强而言,那些经历早已成为过去式。
如今,他虽将事业中心转移到商界,但演艺事业也没停下,接连出演了《代理县长》、《虎刺红》等电视剧,在银屏中都有出色精彩的表演。
值得一提的是,迟志强的儿子迟旭南如今是一名律师,对此迟志强表示,自己因为吃了不懂法的亏,在狱中的时候就想改行去做律师,所以说儿子也算是“替父从军”了。
现在迟志强是生意与演艺事业两手抓,家庭和睦,儿子也非常优秀,可以说是历经千帆终于有了圆满的结局,这位“囚歌之王”的晚年生活也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