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网上抛出了一个邻居养老金事例。92岁的老人和一家人住在一起,自己独霸最大的朝阳卧室,每天打拳、吃饭、睡觉、散步、捉弄重孙,享受天伦之乐。
自老伴去世时,老人就被儿媳妇主动接过来了,打算就这么养老送终。儿媳妇的小叔子也想让老人过去养老,但没抢过哥嫂。儿孙孝顺的一个原因是,老人每月退休金2万多,比一大家子的收入还要高出两倍。“养老”等于“养家”,也就很符合经济原理了。大家于是感慨,看来,老有所依,不能光靠子女,退休金高也很重要啊。这话又引来不少网友跟帖说见闻,“剧情”大抵相同,老人有了不菲的退休金,就有了被争着养老的保证。
我所住的小区里也不乏实例,被从各种地方接来过“集体生活”的老人,打打拳、唠唠嗑,就能坐享晚年尊荣。“钱包里”出地位,这是明摆着的。纯孝无邪的养老,我相信是有的,但是多数情况下,这种被“退休金”加持着的“集体生活”,确实充满了计算和妥协。与其说是争抢一种孝道,不如说争抢一种“资格”。
为利益所驱动的“孝顺”,当然显得不那么纯白,可要是和不愿意赡养父母,甚至虐待父母的表现相比,这种养老方式至少有一点体面。为了推脱养老责任而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的事件,自年少起,我就目睹多起。而为人子女的乖张暴戾,并不全是因为老人没有收入而成为包袱,在很大程度上,这和这些为人子女者的性情、品质有关。在他们眼里,无论老人是否多金,老人的老态和生活习惯,都是他们所不喜欢的。他们只在意自己的生活质量,不想让老人在自己的地盘出现。这就断掉了这些家庭接老人一起过“集体生活”的可能性,也昭示一种在传统养老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敬老”模式遭遇挫折。
之所以认可“集体生活”的体面性,还在于,这意味着一个以年轻人为主体的家庭的自我牺牲。对有的家庭来说,把老态龙钟的老人接来一起过,并且成为家庭生活的“中心”,原有的家庭习惯就必然被打破,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也会有所减损,例如原本可以住单间的现在只能与人合住。
但是好处更明显,尤其是,这种接老人一起过的模式哪怕想法不“单纯”,却也修复了家庭养老的框架,令老人可以在亲情的氛围里度过人生的最后时光。
很多人主张去养老院养老,这当然是一种选择,出于各种考虑,如为子女减少负担、图个自由自在或是能便捷享受“医养一体”服务等,而且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购买”到了服务。但常言说得好,“在家千日好,出门处处难”,一个人往往在家中才能得到最温暖的生活。
不说以房养老存在协议、操作上的风险,也不说一些老人在养老机构遭到不友好对待甚至虐待(例如,2019年,南昌一名百岁老人曾三次被护工绑在床上,在第三次被绑后,老人在当晚离世,类似案例见诸新闻的不少),单就人工、护理费用越来越高而护理水平并没有水涨船高而言,选择“居外”养老的人也可能受到影响。
外人再好,也往往比不过亲人,这是人性决定的。把老人视为负累的人,当然还不如外人。但这中间或折射出家庭教育上的缺失。把子女教育成爱父母、明事理的人,是每一位为人父母者的职责所系,无可推脱。天生的“逆子”固然有,但被人为惯出来的“逆子”可能更多。另外,自己本不孝顺,给子女做了不佳示范,也是有的。
许多人有养老金,觉得自己不靠子女过活。但这是一种错觉,养老金的原理就是天下“子女”缴纳社保以养活天下“父母”。所以,回归家庭,或至少有子女的关爱,不是更符合养老的本义与传统吗?
何况,多数情况下,老人的“居外”养老,并没有断掉与一个家庭的联络,譬如寻常的探视、紧急状况时的处理,都离不开家人。而在国人的观念里,向来重视“叶落归根”,在外离世本身是悲怆的。
总之,应重视居家养老的建设,通过政策的支持、观念的转变,来保护一位老人在一个家庭中的应有“养老地位”,让老年人有更幸福的晚年,让民风更淳厚。
(作者系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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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