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莱的长篇处女作,1998年出版,一问世就引起强烈反响,不仅在国内大受欢迎,还被翻译成10多种语言,传播到海外。
2000年,本书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阿来也成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藏族作家。北大教授严家炎在获奖评语里称赞道:“小说视角独特,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层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灵动的诗意”。这部小说成为中国现当代文学中最精彩的作品之一,还被改编成话剧、电视剧等,获得了广泛好评。
《尘埃落定》以土司家的傻瓜二少爷为主人公,讲述了延续上百年的土司制度的末代岁月。独特的视角、狂热的情感、诗意的语言以及史诗般的主题,使得这部小说既精彩万分、引人入胜,又具有鲜明的异域风味和深层的象征内涵,堪称一部奇幻瑰丽的民族史诗。
1、 傻子少爷的视角:置身事内,又超然物外
在《尘埃落定》中,阿来以“我”——麦其土司醉酒后与汉族太太生下的傻瓜儿子为主角,通过他的视角,透视了带有奴隶社会色彩的土司制度所包含的野蛮、残酷,也展现了末代土司家族在时代洪流中拼命挣扎却难以避免消亡命运的过程。
学者里蒙—凯南将这种视角称为“白痴叙述”,即以傻子的视角来感知、观察和思维。因为是傻子,他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用理性、逻辑去观察和分析世界,而只能通过自己的理解去看待问题,全书的思想也就立足于“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的事实”这一个基本点。
在这个末代土司家族中,一方面,傻子少爷置身事内,影响了家族命运的轨迹,另一方面,他又超然物外,以一个超前的、冷静的旁观者视角,看着这个家族走向它注定的命运。
(1)傻子少爷是注定要置身事内的。
他父亲是康巴藏族最显赫的麦其家族的土司,极度渴望权力,野心十足。为了惩治叛徒,麦其土司到汉地去寻求汉人政府的帮助。这一行为,不仅使麦其家族成为第一个拥有先进武器和正式军队的家族,也让他们开始种植罂粟,通过制作鸦片,一跃成为最富有的家族。
巨额的财富引得其他土司眼红,使麦其家族成为了矛盾的焦点。在这个过程中,傻子少爷骁勇善战的哥哥崇尚暴力,往往让事情越来越糟糕。傻子少爷却表现得大智若愚,做了许多聪明人也难以做到的事。
他发现了死对头汪波土司偷盗罂粟种子的阴谋,这让父亲麦其土司第一次对他产生了认可;
在所有家族都决定大面积种植罂粟时,他提出了“全部种粮食”的建议,不仅让麦其家族免于饥荒,还赚取了滚滚财富。
饥荒之年,他去边疆镇守粮仓,不仅靠粮食征服了大量拉雪巴土司的百姓,还得到了茸贡土司的女儿、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塔娜。
他还建立了第一个边境市场,不仅使麦其土司成为历史上最富有、最强大的土司,而且以和平的方式化解了土司间的矛盾。
傻子少爷行事,看似随心所欲,没有章法,但正因为他不受传统思想、规范的影响,反而能看到时代的变化,顺应潮流行事。在土司家族最后几十年的进程中,他是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这个群落在最终的覆灭之前,迎来了它最后的辉煌。
(2)傻子少爷又必须是超然物外的。
麦其土司前一个老婆生病死了,留下一个大儿子,出了名的英勇智慧,是继承土司位置的不二人选。因此,傻子从小就被视为一个局外人,名利地位都没他的份。在这个层面上来说,傻子一直是游离于这个家族之外的。
也因为是个傻子,人们在他面前就放松了戒备,无意中展现出了不为人知的一面:父亲慈爱背后的残忍,母亲冷漠背后的孤寂,哥哥强大背后的懦弱,以及父子之间、兄弟之间、土司之间在权力欲望下的勾心斗角……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看似游离,实则见识了人性中更多的“真”。
同时,傻子少爷虽然懵懵懂懂,却具有奇妙的预知能力,他模糊地看到了历史的走向,总是能够超前做出些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事,这让他父亲以为他有神灵附体,也就很快相信了他关于土司制度即将消亡的预言。
正如傻子少爷最后领悟到的那样:
“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同时,这部小说通篇使用的是傻子少爷追溯往事的口吻,因此具有了双重视角:“我”回忆这段历史时,事情已经发生了,在经历时,“我”懵懵懂懂,但“我”回顾时,很多难以理解的事情已经有了答案。当时的“我”置身于历史之中,追忆往事的“我”又站在历史之外。
通过这样的视角,既能够展现出“我”身处其中时所能感受到的制度本身的野蛮、荒谬,所能看到的民族文化的丰富、奇特,也能够从侧面反应出阿来对这段历史的探究和反思。
2、情感书写:热烈的爱恋与原始的欲望
《尘埃落定》中书写情感,笔触浓烈而大胆,爱恋、情欲、仇恨、痛苦……全都仿佛从人心底燃起来的烈火,不把一切烧尽绝不罢休。藏族地区自由坦荡的男女关系,淳朴剽悍的民风,也就在这种种情感的释放中展现了出来。
小说着重书写了傻子少爷的两段爱情。
初恋卓玛活泼灵动,丰满美丽,她是傻子少爷关于爱和性的启蒙老师,也是他心里最温柔的所在。
在土司家族中,侍女把贞洁献给奴隶主是一种传统,也是一种光荣。侍女到一定年龄之后,奴隶主可以将她许配给下人,还会为她准备一份嫁妆。卓玛知道自己的命运掌握在土司手中,在闲聊中随口跟傻子少爷说,如果有一天他能够做主,就将她嫁给院子里做工的银匠。
傻子少爷从来没想过当土司,但因为卓玛这个请求,他第一次萌生了当土司的念头。
他对卓玛,一直怀有朦胧又深切的爱恋,常常为她和银匠的眉来眼去而吃醋。但他还是帮忙,让她嫁给了银匠。艰辛的劳作损坏了她的美貌,悲惨的生活也磨灭了她的热情。这种美好的毁灭,让傻子少爷感到无比痛心。在后来很多年里,他都追索着卓玛身上特有的青草气息,甚至在边塞找了一个和她年轻时极为相似的女子,也为她取名卓玛。
傻子少爷成年之后,对茸贡土司貌若天仙的女儿塔娜一见钟情,不惜一切要娶她。
父亲对此感到不以为然,问:
“告诉我爱是什么?”
“就是骨头里满是泡泡。”
“你这个傻瓜,是泡泡都会消散。”
“它们会不断冒出来。”
可是,塔娜并不爱他,嫁给他也是别有所图。她一次又一次地背叛他,和他的哥哥私通,和年轻的汪波土司私奔……无数次失望之后,傻子少爷骨头里的泡泡消散了。
傻子少爷不懂成人世界的规则,不识人心复杂,正因为如此,他在爱情里才能坦坦荡荡,喜欢和爱都直白浓烈,失望与心痛也毫不掩饰。
小说里对情欲的书写也很大胆。麦其土司看上了手下最忠诚的头人查查的妻子央宗,为了得到央宗,他不惜用计杀死了这个头人。而这猛烈的情欲,也就像一场火一样,烧过之后就什么也不剩了。
除了杀人流血以满足私欲的情节,小说里也到处有着偷情、私通甚至乱伦的现象。
在这个闭塞而野蛮的地方,人的情欲仿佛被放到了无限大,而男女感情上的自由关系,也助长了这种欲望的释放。
此外,小说也深入探讨了人性的多面性,傻子少爷的哥哥对他由爱转恨的突变,麦其土司对儿子的戒备和恐惧,为了握住权力可以看着儿子死去的残忍,各个家族土司之间为了权势财富所展现的肮脏嘴脸……
关于《尘埃落定》的写作动机,阿来强调自己想写的是一部关于“权力”的小说。他力图围绕川西北藏区的社会变迁,展示人类文化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权力事象,揭示出权力的秘密,看其怎样产生,有何作用,并且怎样影响别人的命运。在权力和欲望面前,人性中最真实的一面也就展露无遗。
3、 用诗意的语言,书写一段注定消亡的历史
《尘埃落定》故事发生在20世纪上半叶,这是中国近代最混乱的年月,辛亥革命,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外部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土司家族偏安一隅,勉强能够维持一段时间,但在这个时代的洪流中,注定要走向消亡。
土司制度是元朝以来皇帝在少数民族地区授予其民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民族人民的制度。被授予这种官职的人, 亦被称作土司, 俗称“土王”。康巴高原是藏族土司的天下。
在《尘埃落定》中,阿来展现了这一庞大群落受到时代冲击无法继续留存的命运,而这一区域民间文化:原始神话、谚语歌谣、巫术、医疗、音乐舞蹈……这些古老的民族传统和特色,最终也要随着土司制度的消亡,被淹没于战火和废墟中。
阿来原本是个诗人,小说的语言,也带了诗意和伤感的情调,充满了流畅的音乐美。这确实是一部惨烈的悲剧,但又不至于让人为之悲恸,反而在读到结尾的时候,产生一种命该如此的宿命感。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那张预知未来的羊皮书被破解以后,马孔多就被一阵飓风吹得消失无踪,而那个在地球上延续了上百年的家族也像是从来没有存在过。
到了《尘埃落定》里,傻子少爷看到了这片土地的未来,预知了土司制度的衰亡。在时代的洪流中,旧有的东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即使不甘、抵抗,引得战火弥漫,最终也只是这片土地上最后的狂欢。傻子少爷清醒地死去,为这个延续了无数代的制度,划下了终结的句点。
小说以这样一句话点题:“人是尘埃,人生是尘埃,战争是尘埃,情欲是尘埃,财富是尘埃,而历史进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同样是尘埃。像尘埃那样升腾、飞扬、散落,始于大地而又终于大地,寂静之后便又响起新的旋律。”
《尘埃落定》以曲折的情节和魔幻现实主义的风格,讲述了一段奇幻的家族往事,也以恢弘的笔触,书写了一部苍凉的民族史诗。时代不断变迁,历史滚滚向前,而有关那片土地上发生过的一切,也就消失无踪了,唯有旖旎的文字,记录了曾经有关的悲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