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中国铁路出版社、铁道部安全监察司《铁路行车事故案例选编》;b站,黑暗驯兽师,[恢复电脑] 1997年津浦线火车相撞事故。
1997年4月3日7时左右,一辆货运列车运行在京线津浦区徐州市内的下行政线,该列车由隶属上海铁路局南京铁道分局南京东基团的美国制ND5型内燃机车牵引,承担着郑441次货运列车的运行任务。
上海铁路局南京东机务段配属的ND5型内燃机车
7时50分左右,当郑441次货物列车运行至利国站(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的四等车站)至前亭站(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前亭村的二等车站)区间段时,本务机车机班乘务组发现机车运行不正常,在经检查后判断无法继续运行,遂在津浦线下行K640+500处(靠近利国铁厂)中途停车后通过无线列调向调度所请求救援。
接到郑441次货物列车的求援后,调度所于8时整发布调度命令712号,指定刚刚执行完4123次货物列车运行任务、配属于济南铁路局济南铁路分局兖州机务段的东风4B型内燃机车DF4-6187号车(大同机车厂制造)从前亭站开6002次单机前往郑441次所在位置救援。
前亭站站牌
8时02分,6002次单机沿津浦线下行逆向驶出前亭站,在行驶了13分钟后,于8时15分接近了郑441次所停位置,由于接近K640+500处下行线路是一段高路堑及曲线地段,上坡行驶的6002次单机保持较高的动力使得车速较快,因曲线视角受限而迟迟不能发现郑441次也使得6002次单机机班乘务员更加焦急,直到运行至津浦线下行K640+100处的时候才发现了停留的郑441次列车。换句话说,此时6002次单机距离郑441次列车仅仅不到400米,在看到停留车列后,6002次单机机班司机采取单阀制动,又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随后又使用紧急放风阀等手段减速,但由于之前车速实在太快,错过了最佳的制动时机。
单机运行的东风4B型内燃机车
东风4B型内燃机车司机室
最终,原本作为救援者的6002次单机DF4-6187号机车在8时15分一头撞上了它的救援对象——郑441次货物列车的ND5本务机车,事故导致6002次单机的司机和副司机以及郑441次货物列车本务机车司机3人当场死亡,郑441次副司机、添乘干部和运转车长3人受轻伤;东风4B型内燃机车和ND5型内燃机车各小破1辆,京沪铁路津浦段下行线中断行车1小时47分钟,构成一起列车冲突重大事故。
铁道部派出的事故调查委员会在查看DF4-6187号机车时发现安装在机车上的运行监控装置(LKJ-93)和自停装置都处在关闭状态,也就是说,6002次单机的机班乘务员在开出前亭站后不久就擅自违规关掉了运行监控装置和自停装置,造成列车的运行状态无法被监控,也无法在遇到信号机红灯时及时示警(按照《技规》,担当救援任务的机车必须将车速控制在调车车速)。此举严重违反《技规》第252条“列车运行中监控记录装置或自动停车装置必须全程运行、严禁关机”的规定,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加装在东风4B内燃机车司机室内的LKJ运行监控装置(小方盒状物体)
事故发生地段系高路堑及曲线地段,司机瞭望视线距离严重受限,导致6002次单机直到K641+100处才看到停留在K641+500处的郑441次列车,使得6002次机班反应时间不足,若车速较高的话肯定制动不及时,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另外,郑441次货物列车本务机车机班乘务组和运转车长在区间停留后未能按照规定及时进行防护,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事故调查委员会将本次事故列为济南铁路局济南铁路分局兖州机务段全部责任,影响该单位当年的安全成绩。
本厂长绘制的DF4-6187号内燃机车二视图
本厂长绘制的上海铁路局南京东机务段涂装的ND5型内燃机车三视图
6002次单机司机和副司机作为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因为已经身亡,故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和进行行政处罚;兖州机务段段长被处以行政撤职处分;兖州机务段副段长和总工程师被处以行政免职处分,改任调研员;兖州机务段党委书记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济南铁路分局机务分处处长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济南铁路分局分管机务的副分局长被处以行政记过处分;济南铁路分局分局长和党委书记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并向路局提交深刻书面检查。济南铁路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扣发当年的安全奖金。
最后,事故调查委员会对济南铁路局济南铁路分局提出了三条整改建议:
1、要求济南铁路分局立即在全局范围内发动群众,开展以确保行车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查干部作风、查“两纪一化”、查安全管理、查客车干部添乘、查防洪措施的落实,直接接发车作业、查机车“三大件”的用管修、查车机联控,通过检查确实夯实安全基础。
2、机班乘务员严禁在机车运行过程中关闭机车“三大件”和运行监控装置,凡是进入区间担当救援任务的机车必须使用监控器调车键控制速度。
3、被救援的列车机班乘务员和运转车长在列车停下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在列车的被救援端对列车进行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