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周昌俊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三箭劳务管理有限公司油漆工组长陈雪平提议设立独生子女、老人、父母的养老补助,并鼓励设立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院。在政策规定的养老金基础上,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金提高了10%-20%,允许达到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逃到外地工作生活的独生子女。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则更加突出。当前,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迈入老年行列,而他们的子女正值干事创业期,又赶上全面开放二孩、三孩政策,这类家庭在养老方面的承受能力可能更弱。此背景下,对于这个群体及其家庭,在公共保障上多做一些针对性倾斜和分担,既是一种人性化的民生关怀,也可以看作是对过去计生政策承诺的一种兑现。
当然,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上浮10-20%,作为一种建议,值得考量。但是,相比经济上的关怀,更重要的可能还是配套养老服务的完善。要知道,相比一般家庭,独生子女父母或更容易面临无人照料、精神孤独等问题,他们对相关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自然更显迫切。
这方面,不是没有行动。比如,前几年,就有多地设立了独生子女“护理假”。此外,国家卫健委也曾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现在,随着生育政策的进一步放开,独生子女家庭的“特殊性”更显突出,如何让这类家庭能够获得社会同等水平的养老保障,需要有更多的重视和实际行动。
此外,还需要注意到一个更为特殊的群体,那就是失独家庭。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个,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这类家庭相较一般独生子女家庭,无疑在养老、生活等物质与精神方面,都承受了更大的压力,他们也更需要公共服务针对性地兜底支持。
当前整个社会的养老压力是毋庸讳言的,包括养老资源的筹备,养老服务和政策的完善,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但是,这里面首先要着力解决“最短板”的问题。像独生子女家庭、失独家庭,他们是否能够获得应有的“优待”,不仅考验养老体系的完备性,更事关生育政策的担当。目前的生育政策虽然调整了,但对于过去的遗留问题必须有妥善的处理,这也是生育政策转型必须要付出的成本之一。
不过,独生子女家庭也好,失独家庭也罢,这类“特殊”群体的养老需求保障,并不能完全被孤立地看待,因为它也是社会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换言之,从这类“特殊”群体的身上,我们更应该看到当前整个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提升的迫切性。一方面,对于“特殊”群体的政策倾斜,势必也得建立在养老保障体系整体完善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不能忽视的是,即便生育政策调整后,独生子女家庭依然会占据相当比例,我们的养老保障体系如何直面这种现实,如何在国家、个人、社会之间实现更良性、更合理的养老责任统筹,仍然是持续加深的老龄化社会之下最大的挑战之一。(朱昌俊)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