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正在精读中国史连载195,《隋唐史话》连载05(点击蓝色字母即可查看全篇),欢迎收看。
唐高祖李渊的皇后生了4个儿子,长子建成,次子世民,三子玄霸(早亡),四子元吉。
太子建成经常在长安,辅佐李渊处理军国大事。次子世民却常领兵出征,不断平定割据势力,镇压各地起义军,以扩大唐政府的占领区,对唐朝立有很大功劳,威望甚高。
但李建成是长子,按照传统的宗法制度,他应是李渊帝位的继承者。秦王李世民既有战功,野心又大,也想当皇帝,因此他们兄弟间争夺皇位的斗争越来越激烈。
01、权力下的兄弟争斗
在双方斗争中,齐王元吉是站在太子一边的。他们双方从地方到中央展开激烈争夺。
在地方上,太子李建成和李世民也都设法培植自己的势力,李世民在平定王世充和镇压农民军时,积极招纳山东豪杰。太子建成在河北作战时,也极力拉拢罗艺,利用他在河北发展势力。
由此看来,到武德末年,在最高统治集团内部,围绕着太子建成和秦王世民,已经形成两个集团。
唐高祖李渊是支持太子的。
这两个集团在政治上存在很大分歧。李世民赏罚严明,注意论功行赏。例如武德四年(621),在中原打败王世充以后,当时因淮安王李神通有战功,李世民以陕东道行台身份赐他数十顷田地。而李渊宠妃张婕妤的父亲却依仗裙带关系,从李渊那里弄去一道敕令,强迫李神通退田给他。
其次,对待突厥的侵犯,两个集团也持不同态度。武德七年(624),颉利可汗从原州(甘肃固原)南侵,进逼关中。李渊、李建成、元吉、裴寂等都主张焚毁长安,迁都襄邓, 并且派人外出勘查地形。当时李世民挺身而出,坚决反对迁都,主张严厉打击突厥,制止了李渊、李建成的妥协活动。
武德七年以后,全国已经统一,唐王朝的统治地位已相当稳固。于是太子和秦王争夺皇位的斗争日渐更加明朗化。
在一个霪雨连绵的下午,秦王正在专心致志地阅读兵书,忽有卫士进来报告:“太子派人投书。”
秦王拆开一看,原来是太子请赴宴。王府亲随劝秦王提高警惕,最好不要去。秦王认为:过去兄弟之间虽然发生矛盾,也许还不会达到谋害亲兄弟的地步,于是便前往东宫。
太子准备的宴席非常丰盛。席间,太子和齐王李元吉频频举杯劝酒,不断颂扬李世民的武功。喝着谈着,忽然,秦王觉得头晕目眩,两脚发软。李世民情知不妙,挣扎一下想站起来,但身不由己地倒在地上了。
这时窗外大雨滂沱,惊雷闪电映照在秦王惨白的脸上,非常可怕。齐王看见二哥倒下,便紧张起来,赶紧问太子:“这, 这,怎么办?”
太子把眼睛一瞪,喝道:“慌什么?派人送回去。”
李世民回到秦王府,灌了许多解毒药,吐了不少苦水,才保住性命。父亲李渊晓得这件事以后,狠狠地申斥了太子一预。
太子见秦王没死,还不甘心,就怂恿李渊到郊外打猎,并要求秦王陪驾前往。父皇命令,秦王只好跟随出行。
太子叫部下给秦王备了一匹烈性马。秦王没有想到太子又在耍阴谋,在打猎场上,纵马操弓,追赶一头鹿。突然,烈马野性发作,仰颈狂跳,把秦王甩出一丈多远,险些摔死。
02、玄武门之变
秦王府的兵精将猛,是众所周知的事。为了削弱秦王的势力,太子和齐王绞尽脑汁设法瓦解秦王的队伍。凡是有调兵遣将的机会,他总是竭力设法把秦王的部将调开。
秦王李世民针锋相对,也加强自己的军事力量。武德九年 (626),他曾派张亮带领1000余人,带着大董金帛到东都一带,“阴引山东豪杰"。
在设法争夺太子的人员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效果。
武德九年(626)六月的一天夜里,在秦王府的内殿,高烧着红烛,殿外站着一列卫士,秦王在这里召开秘密会议。秦王和长孙无忌走进内殿,后面跟着两个身穿道服的人,卫士正想拦阻,秦王对卫士挥一挥手,就放他们进去了。
两个穿道服的,正是秦王邀来的房玄龄和杜如晦,他们是为了躲避别人耳目特意化了装的。
紧接着,尉迟恭也进来了。房玄龄先发言:“目前太子和齐王日夜想谋害大王。一旦发生事变,不仅大王有生命危险,社稷更不堪设想。俗语说得好,‘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现在是剑拔弩张,一触即发,正处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希望大王以果断方式消灭未来的祸乱。”
杜如晦表示支持。
秦王说:“不知有多少人这样劝我,难道一定不能避免流血吗?我们还有其他办法没有?”
尉迟恭怒气冲冲地说:“现在和大王最亲近的只剩我们几个人,齐王还在皇帝面前耍阴谋,说我会打仗,要我率领精锐部队跟他出征。有朝一日我带部队离开秦王以后,大祸就要临头。请大王快下决心,先发制人,否则为人所制。”
这时卫士进来报告说,东宫的官员王晊求见。
秦王会过王晊回到内殿,按捺不住心头怒火,说:“王晊从东宫来告密,说太子和齐王已计议好,最近齐王出征,想借给齐王饯行的机会,席间杀我。真没想到,太子的手段竟这样毒辣!”
“王晊是深明大义的人,东宫传来的消息当然是千真万确的了。“长孙无忌说。
秦王慨叹道:“我总希望王晊讲的不会变成事实。”
“大王,先发制人,后发为人所制。现在大祸迫在眉睫,对太子不能抱任何幻想了。"房玄龄说。
尉迟恭愤慨地说:“等太子发动时,大王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应付呢?假若大王不立即采取行动,我情愿上山去当土匪,不愿再跟从大王了,免得被太子抓去杀头。”
“大王如果不接受我们的请求,不设法除掉太子,我们也和尉迟恭一道当土匪去了。”几个人同声说。
最后,秦王感叹地说:“既然如此,我也不好违反大家的意志。“
接着,李世民连夜做出布置。把守玄武门的中郎将常何明面上是太子的人,实际已归附李世民。因此,李世民可以一大早提前进入玄武门埋伏。
第二天日上三竿,只见太子和齐王骑着马,带领卫士,缓步走进玄武门。把守玄武门的常何等他们走远了,迅速把门牢牢关闭,埋伏在门内的秦王士兵迅速行动,很快就把太子和齐王一起杀死。
事出突然,太子的翊卫车骑将军冯翊和冯立闻讯率东宫2000余骑赶来。但由于把守玄武门的中郎将常何已投向秦王,守门卫士拒不开门,门外的守军奋力抵抗。
副护军薛万彻等见在玄武门外战斗无济于事,便想调转马头进攻秦王府。正在这个时候,尉迟恭用长矛挑着太子的人头跑出玄武门,向太子的兵士喊道:“奉皇帝陛下敕令,已杀了造反的太子和齐王。我们只杀罪魁祸首,不杀他人,希望你们赶快放下武器!”
冯翊和谢叔方见了太子和齐王的首级,呆若木鸡。秦王又高声喊道:“识时务者为俊杰,现在太子和齐王已被斩首,你们何必再替他们卖命!”
东宫的将士听到秦王的劝告,都纷纷放下武器。薛万彻不听劝告,带着数十骑,杀出阵外,奔终南山去了。
谢叔方眼看太子的人马逃散投降,下马嚎啕大哭,秦王以好言劝慰,并赦他无罪。
对于太子集团的其他文臣武将,只要他们表示愿意和秦王合作,也都被任用,并给以应得的礼遇。秦王这样做,团结了大多数,扩大了他的政权的基础。
数日后,唐高祖李渊立李世民为皇太子,并且宣布:“自今军国庶事,无大小悉委太子处决,然后奏闻。”李世民实际上已经当了皇帝。
七月,李世民改组朝廷,任房玄龄为中书令,高士廉为侍中,封德彝为尚书右仆射。
第二年正月,李世民改元贞观,正式当了名实相符的皇帝。李渊被尊为太上皇。
03、纳谏与任贤
从贞观元年(627)到二十三年(649),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统治时期。史家称这一段时期的统治为“贞观之治”。
唐太宗的“贞观之治”,在封建社会闪烁着特异的光彩。它的出现,和唐太宗肯于兼听纳谏有密切关系。
唐太宗的注意纳谏,和当时的历史条件以及太宗的个人经历有着密切关系。
隋末农民起义,地域之广,规模之大,都超过前代,显示了极大的威力。唐太宗亲眼看到隋朝的灭亡。他总结隋亡的原因,是因为炀帝荒淫无度,违背君道,而“臣下钳口”,皇帝“不闻其过”,更不能及时改过。
隋炀帝不是没有才能的,但他“恃其俊才,骄矜自用”,最终,不免灭亡。
这些教训,使李世民铭刻于心。他认为人君即令是“圣哲”的,也应当“虚己以受人”。这样才能“智者献其谋,勇者竭其力"。因此他特别重视“纳谏”。
其中最突出的,有以下几件事。
武德九年(626),太宗派使臣征兵,封德彝建议:中男虽未满18岁,身强力壮的也可当兵。唐太宗批准了他的建议,已经写好了诏令。但是魏徵坚持认为不能这样做。
唐太宗很生气,对他大加指责。魏徵回答说:“竭泽而渔,暂时虽然有鱼吃,但是,一次把大小鱼都捞尽了,以后就无鱼可捕。同样道理,假若毁林打猎,虽然暂时可得来不少野兽,但是将来就永远打不到野兽了。如果叫全国的中男都去当兵,那么租调徭役由什么人负担呢?况且兵不在多,全在统帅得当,何必拿幼小的人凑数呢?”
唐太宗一想,魏徵说得很有道理,便接受了他的意见,撤销关于中男当兵的诏令。
贞观四年(630),唐太宗打算到洛阳巡游,于是下令修洛阳乾元殿。给事中张玄素上书反对,他说:“因巡游东都,先修宫室,这不是当前的急务。当年平定王世充时,凡隋朝宏大奢侈的宫殿都拆毁了,取得了人民的拥护。现在还不到十年,又建豪华的宫殿,为什么以前的坏事,又去学他呢?关中是全国的要地,应千方百计设法使其保持稳定。目前民生凋敝,陛下这样做,就是走隋炀帝的老路,那弊害,恐怕比隋炀帝时还甚呢。”
唐太宗反问:“你这是说我不如隋炀帝,比夏桀、商纣还要差呢?”
张玄素说:“如果这项工程不停,将来的命运和桀纣同样可悲。”
唐太宗接受了张玄素的建议,说:“这是我考虑的不周。既然如此,就停建吧。”
唐太宗纳谏的事例很多。他不仅能纳谏,并且主动采取措施引导大臣评论朝政,提出改进意见。例如:太宗登基不久,上朝的态度十分严肃,弄得大臣们战战兢兢,很长时间没有人敢发表意见。
唐太宗发现这个问题以后,主动改变作风,自己有意识找大臣交谈,摆出一副和颜悦色的面孔,以减少大臣的畏惧情绪。对敢于批评朝政的大臣,给予赏赐。
有一次,唐太宗准备把元律师判处死刑,当时孙伏伽不以为然,批评太宗说:“元律师没犯重罪,陛下判刑过严,实际这是滥加酷刑。”
李世民接受了孙伏伽的批评,并且把价值一百万的兰陵公主园赏给他。有人议论说:“赏赐得过分优厚了。”
唐太宗说:“我从登基以来,大臣没有敢批评朝政的,这次厚赏孙伏伽,就是为了鼓励大家关心朝政多提意见。”
其次,唐太宗为了给大臣创造批评朝政的条件,建立了一种新制度,即允许谏官史官参加政事堂会议。实行这种制度以后,谏官能及时了解朝政内幕,宰相不敢谎报政绩。军国大政如果有错误,谏官有权当面指责。
同时,史官参加政事堂会议,可以及时了解皇帝和宰相的言行,然后根据第一手材料编写起居注,对于封建统治者是一种有效监督。
另一方面,唐太宗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叫臣下把意见反映出来。一是令文臣武将写书面材料;二是太宗自已先提出具体问题,主动听取大臣的意见;三是组织大臣进行辩论,择善而从。
例如,贞观九年(631),太宗令文武大臣写书面材料评论朝政。当时有个叫马周的人,在中郎将常何家做幕僚。常何本人目不识丁,于是请马周代笔,写出20条建议。唐太宗看了常何送来的书面意见,表示非常满意,并且嘉奖了他。但也知道常何目不识丁,一定是别人所写,便问了一句。
常何面红耳赤地说:“这些意见是我的客人马周代笔的。”太宗立即召见马周,和他谈了一席话以后,提拔他任监察御史,后来还当了宰相。
兼听纳谏以外,唐太宗还注意任用贤才。唐太宗认为:“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他经常和大臣们讨论用人问题。
他曾对魏徵说:“为官择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则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则小人竞进矣。"
魏徵也说过:“天下未定则专取其才,不考其行;丧乱既平,则非才行兼备不可用也"。这也就是唐太宗用人的标准。他从执政以来,就千方百计搜罗人才。他听说景州录事参军张玄素有才,便亲自召见,问以治国之道,玄素对答如流,太宗点头称赞, 提拔他当了侍御史。
另一方面,太宗注意从官员的实际表现中考察发掘人才。例如,贞观八年,太宗修洛阳宫,当时中牟县丞皇甫德参上疏犯颜直谏,太宗认为此人忠直可嘉,立即提拔为监察御史。
贞观十四年(640)冬十月,唐太宗到东都附近狩猎,县丞刘仁轨上奏说:“今秋收成不好,民收获十才一二,使之供承猎事,动费一二万功,实妨农事。”太宗听了很受感动,立即停止打猎,并提升刘仁轨为新安县令。
唐太宗用人的另一个特点是“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从各方面网罗贤才。
比如魏徵,先是跟从过李密和窦建德,以后又充当太子李建成的谋士,还曾帮李建成策划消灭秦王。玄武门政变以后,唐太宗却依然任用他为谏议大夫,以后又提升为尚书右丞。李建成的其他部下如王珪、薛万彻及一些农民起义领袖,如李勣、程知节(咬金)、秦琼等,也都被太宗任用,并取得高官显职。
唐太宗不仅重视京官,而且重视外职。他认为都督刺史是亲民之官,“实理乱所系,尤须得人”,便把全国各州刺史的姓名都写在屏风上,随时记下他们的善恶事迹,以备赏罚。
贞观八年(630),还派遣李靖等13人为黜陟大使,到全国各地巡查,对有功的官员予以升迁,对贪污失职的官员加以惩罚。
04、“国家大事唯赏与罚”
唐太宗政治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加强法治,限制贵族官僚恣意横行。这些活动,有利于社会发展。
唐太宗认为:赏罚是国家大事,假若被赏的是有功的人,无功者自然后退了。犯罪的人及时受惩罚,那些作恶的就能悬崖勒马。因此,赏罚问题必须严肃对待。
可见唐太宗非常重视法治,他把法治作为施政纲领,用赏罚两种手段推动各种事业前进。
为了明确赏罚的标准,他首先抓了国家立法工作。任命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修改《武德律》,制定《贞观律》。《贞观律》中的刑罚,比《隋律》减轻了一些。其中去掉了死刑92条,减流为徒者71条,其余变重为轻者也很多。
后来长孙无忌又组织19名法学家,专门为《唐律》作注,即《唐律疏议》。这是封建社会最完备的法典,五代以后各朝法律大都以此为本酌加增改。
此外,唐初又定“令"”1546条。所谓“令”,就是国家的制度和政令。同时还修改了武德九年(626)的制敕,把3000条精简为700条,称为“格”。“格”就是文武百官的职责范围,作为考核官员的依据。最后又定出尚书各部和诸寺、监、十六卫的工作章程,称为“式”。
"律、令、格、式”的内容包罗万象,从国家政治制度到社会经济生活,以及民间的婚丧嫁娶等方面,都有详细规范。凡是违犯"律、令、格、式”的,“一断以律"。所谓“律”,就是刑律,是用以定刑判罪的条例。
唐太宗的立法思想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强调立法要慎重、稳定和简明;二是法律和伦理道德相结合。
他反对经常变更法律,变更多了必然陷于繁琐,以致使执法人员无法遵循,具体执行时容易营私舞弊。另一方面,太宗主张简化法律条文,反对把一种罪分为很多条。
在他的思想指导之下,唐初法律经过几次删改以后,条文确实大大简化了。
唐律体现了伦理道德和法律的密切结合。西汉统治者用《春秋》断狱;东汉以来,法律逐渐与三纲五常结合,至唐更进一步,有意识地使“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为了使国家的"律、令、格、式”能贯彻执行,唐朝还设有御史台,掌管纠察弹劾事宜。唐太宗主张严惩贪污分子,当时京官“犯赃者”必须上报皇帝,处以重刑。凡主管官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者,一尺杖百,十五匹判处绞刑。
唐太宗还经常派负责大臣到各地访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贞观二十年(646),惩罚一批犯法官员,其中判死刑者7名,流徒数百名。例如沧州刺史常辩,由于罪行严重,唐太宗在朝集使(各道驻京代表)面前杀了他,以便各级官员严以律己,不敢随便贪污。
法治精神贯彻的好坏,关键在皇帝的态度。魏徵对唐太宗说:“居人上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就是说,如果皇帝不以身作则,臣下很难守文奉法。
皇帝有生杀之权,自己守法是比较困难的。唐太宗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执法较严。甚至对于自己的子女也不例外,如吴王恪,因好打猎,损害了农民的庄稼,被御史柳范弹劾, 结果“免官,削户三百”。
唐太宗在执法方面也能主动听取大臣的意见,一旦发现执法有错,便及时改正。
贞观元年(627),郗县令裴仁轨私役门夫,唐太宗要杀他。殿中侍御史李乾祐进谏说:“法律是陛下和天下人共同所有的。裴仁轨犯了轻罪,却受死刑,这样就把刑法捣乱了,别人就不好依从了。“唐太宗很高兴,不仅撤销了自己的错误判决,还破格提升了李乾祐的官职。
广州都督党仁弘犯罪当死,唐太宗觉得他过去有功,而且又年老体弱,想免他死罪。太宗自己不愿开曲法的先例,于是他召集一些老臣说:“法是大公无私的,不可因私人感情而破坏,以致使国法丧失威严。现在我思想上同情党仁弘,企图赦免他,这就是乱法。这种想法上负于天,我要向上天请罪三日。"
房玄龄说:“生杀之权操在人君之手,用不着这样谴责自己。”在取得群臣的谅解以后,取消了党仁弘的死刑,把他削职为民。
唐初法治另一特点是重证据重事实,反对逼供。在唐律的《配》篇中规定,法官审理案件时,必须根据具体情节审察罪状,反复查证。假若证据不足,还需要拷问被告时,不许单人进行,必须和所属长官一同立案审判拷讯。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要打60大板。
另一方面,假若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确凿,具有可靠的人证物证,即使被告人自己拒不认罪,也可以根据罪证来判决。
不仅如此,而且唐律还规定,政府除了解犯罪者的行为和后果以外,还要了解犯罪的动机是否是出于有意识,把犯罪的情况作出全面分析以后,再量刑定罪。
例如长安令杨纂,在处理“袁氏妖逆”案件时,在审查后找不到可靠犯罪证据,就没有定罪。
又如,当刑部尚书张亮揭发侯君集约他共同谋反时,唐太宗说:“这件事如果叫大理寺审理,侯君集必要矢口否认,如果他以‘两人相证,事未可知’为理由来反驳,我们毫无办法。”
因此,唐太宗未处理这一问题。不仅叫侯君集照常当官,而且按原计划把他的画像陈列在凌烟阁。但是,后来侯君集谋反之事暴露了,太宗根据其罪证判他死刑,枭首示众,并"籍没其家”。
另一方面,贞观年间还注意保护好人,严防坏人栽赃陷害。
《唐律》规定:“诸诬告人者,各反坐。”这就是说,以其诬告别人罪状的刑罚来处分诬告者。例如高能生就是因为他诬陷大将李靖,把他削职徙边的。
为了减少错案,唐初允许被告人自己申辩。法官如果拒不接受,有意阻挠被告人申辩,即是犯罪行为,要打50或100大板。
唐太宗时期,虽然也有冤假错案,但一般能够及时纠正。例如,刘世让原是并州行军大总管,突厥贵族非常恨他,用反间计,诬陷他与突厥可汗通谋叛国。皇帝信以为真,不加细察,便杀了刘世让,其财产也被查抄没收。
到了贞观时期,突厥投降的贵族说:“过去刘世让根本没有与突厥通谋,你们当时中了反间计。“
唐太宗重新调查了刘世让的案件,证明刘世让无罪,就给刘世让平了反。
当时还有一个大臣刘文静,他是太原起兵的发起人之一,是李唐王朝建国的元勋。被河东大族裴寂诬陷,惨遭杀戮。唐太宗掌权以后,发现了刘文静的冤案,终于平反昭雪,“追复官爵”。
由于贞观时期法治较严,重视证据,严禁逼供,所以当时判死刑者很少,唐太宗在位时期史书记载只有29人。
因此可以说,唐太宗是我国封建时代地主阶级中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在推翻腐朽的隋王朝、统一全国的战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在他统治的贞观年间,以亡隋为戒,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继续进行改革。
他的“用人唯贤”和纳谏,又保证了这些改革措施的实现,重建并巩固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促进了社会的经济文化的发展,使唐王朝成为我国历史上最强盛的封建王国。
本文内容编选自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与“读史”联袂打造的中国读本《经典中国通史》之《隋唐史话》。
《经典中国通史》全套共有16本,分别是:《夏商史话》《西周史话》《春秋史话》《战国史话》《秦汉史话(上)》《秦汉史话(下)》《三国史话》《两晋南北朝史话》《隋唐史话(上)》《隋唐史话(下)》《五代史话》《宋朝史话》《元朝史话》《明朝史话》《清前期史话》《晚清史话》。
这套书是由十多位出生于上世纪上半叶的老一辈历史学家,耗时数年,精心编撰而成。从夏商到晚清的历史迁徙,五千年华夏史全景描绘,专业权威,又通俗易懂,老少皆宜,传世经典,值得学习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