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章子峰主演的电影《我的姐姐》,在U年4月2日上映、截至4月7日12时累计票房达到4.7亿韩元的网民中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片中姐姐面对人生的抉择,是选择追求梦想去北京求学,还是为了抚养弟弟留下来陪伴,相处之后,姐姐最终放弃了赴北京求学的机会,留下来照顾弟弟。因电影剧情比较贴近现实,成为当下人们观影后讨论的热点话题。父母该不该在头胎十几岁甚至十几岁的时候,并且自己没有能力的情况下要二胎?长子或者长女有没有义务抚养弟弟或者妹妹?
《我的姐姐》热映,结局太完美引起争论
电影《我的姐姐》讲述的是,父母意外双亡后,姐姐在面对追求个人独立生活还是抚养弟弟的问题上展开的一段亲情故事。张子枫饰演的安然,是被迫害长大的姐姐,从小不被父母喜欢,甚至被父母毒打,只能被寄养在姑妈家,为了逃离这个地方,她一心想要去北京考研,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忽然有一天,安然的父母因一场车祸离开,被隐藏多年的弟弟也露面了。弟弟举目无亲,除了他这个姐姐,照顾弟弟的重担一下子落在了安然的肩上。一边是自己梦寐以求的求学生活,一边是被爸妈留下来的弟弟,安然该如何选择?她最终是会选择留在老家照顾弟弟,还是去北京追求梦想?从一开始的厌恶,再到姐弟之间的心心相惜,最终安然选择了留下来。
电影《我的姐姐》评论也两极分化。很多观众都被其中故事情节戳中,其中一段地铁中弟弟以为姐姐要丢了自己,边哭边找姐姐的戏份令很多观众感到心疼,找到姐姐后的弟弟拉上姐姐胳膊就说“回家!”,简单的两个字道出了血浓于水。
有网友评论:《我的姐姐》这部电影为了电影效果,强行修改结局,真正的结局是姐姐把房子卖了,把弟弟送给穷人家,姐姐最后踏上了求学之路,过上了曾经梦寐以求的生活。《我的姐姐》原型可以参考几年之前某网友在论坛上发布的长帖《父母去世后,我把两岁的弟弟抱养了出去》,故事讲诉的是:年幼的弟弟因父母意外出车祸去世,被23岁的亲姐姐,送给了一对农村夫妇,并立下字据,永不来往。并且女孩将名下的两套房产都卖了,没有给弟弟一分钱,自己远走高飞,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此贴当时引起了很多社会家庭问题的讨论和深思,很多网友对该女孩谩骂,说她没有人性。
相似原型:
原型一:论坛发帖姐姐卖掉房子送走弟弟
不同的版本总有不同的结局,在看过《我的姐姐》这部电影之后,很多网友想找出这部电影的原型。
其中几年前的一篇帖子《父母去世后,我把两岁的弟弟抱养了出去》讲述的是:女孩父母双亡,家中有个刚出生的弟弟,姐弟关系不融洽,姐姐心中愤愤不平,不想照顾弟弟,更不想把遗产分给弟弟,于是把弟弟留在农村,送给了别人,并且断绝了关系。女孩还声称:我也很庆幸选择放弃了这个所谓的亲弟弟,现在的我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另外还说到:我当了一辈子的独生子女,要我在十多岁快要嫁人成家立业的时候,像封建社会长姐一样含辛茹苦带大一个弟弟。抱歉,我做不到。人都是自私的,人性本恶。自私是天性,我承认我很自私。我告诉他们谁要养谁抱去,我没有条件也没有兴趣,亲戚说要告我。我问了律师,实际上我对弟弟没有抚养的义务,弟弟也没赡养我的义务。
原型二:司法节目父母状态大女儿胜诉抚养弟弟
在二胎放开时候,某电视台做了一起节目,节目的大致内容是: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的大女儿来抚养,可没曾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最终,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法院判父母胜诉,姐姐有责任和义务抚养弟弟。法律普及说到: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
当时节目播放之后,很多人给电视台留言,提出不合乎社会实情:“父母不顾家庭经济情况生二胎,生了又不养,给生活刚开始的女儿添上难以承受的负担,以现在的经济状况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就是毁灭性的负担。这跟给女儿生了一个儿子有什么区别?女儿的一生都可能被这个所谓的弟弟的负担给毁掉!”
自从二胎政策放开之后,很多父母都想再生养一个小的,不想自己的大孩子以后一个人没有兄弟姐妹的帮衬。虽然不排除少许的父母觉得是大号练废了,想重新练个小号。绝大多数人都是为了下一代考虑,但小编觉得二胎这个事情,需要考虑的事情比较多,一方面是家里的经济条件,如果条件不是特别的好,以后避免不了需要老大的支持。另一方面也需要考虑老大的感受,个人觉得需要多沟通,沟通之后,再进行心里疏导,让他们有一个接收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