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说的“演员的权利”,是指演员、歌手和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即演员)在《著作权法》享有的权利,即表演者权。
我国《著作权法》上规定的著作权由狭义著作权和广义著作权之分。狭义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广义著作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和作品之外的劳动成果的创造者对其劳动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的总称[1],亦称邻接权、相关权。表演者权就是一种邻接权。以下以演员、歌手为例,介绍表演者具体享有哪些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
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类似于作者的署名权。即演员、歌手享有在其表演的影视作品、音乐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演员表就是演员署名的方式之一。
电视剧《精英律师》在片尾通过演员表形式列出演员的姓名,就是保护演员“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
歌曲《MOJITO》的MV在片头列出歌手周杰伦的姓名,就是保护歌手“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周杰伦作为歌曲《MOJITO》表演者的同时,也是歌曲的曲作者。)
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是表演者的人身权利(精神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是指表演者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在表演中的形象加以歪曲和篡改,防止对表演者的声誉和声望的损害[2]。
在“刘国企等诉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法院认为“西河大鼓唱段《懒汉和鸡蛋》,主题是嘲讽不劳而获行为。电视剧《宰相刘罗锅》将该唱段用于表现妓院场景的背景音乐,违背了演唱者所要表现的主题内容,歪曲了表演者的形象”。
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是表演者的人身权利(精神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
三、现场直播的权利
现场直播的权利,是指表演者许可他人通过有线或者无线等技术手段,对其表演活动进行现场直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未经表演者许可,他人不得对其表演活动进行现场直播。
现场直播的形式既包括无线广播、有线传播、网络直播,也包括其他任何使不在现场的人能够实时看到或者听到表演活动的技术形式,如使用扬声器将演唱者在音乐厅中的演唱送到音乐厅外的现场,使不在现场的公众听到现场的表演。
“如果表演者无法阻止他人对其表演活动进行现场直播,势必会导致大量观众或听众选择在表演场所之外的地方收看或收听现场直播,而表演者无法得到任何经济补偿,从而严重损害表演者的经济利益”[3]。
2020年五月31日,五月天举办“突然好想见到你”线上现场会,授权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全民K歌、央视频、企鹅电竞、腾讯微视、微博等平台进行网络直播。其他平台未经五月天许可,就无权对其演唱会现场进行直播。
现场直播的权利,是表演者的经济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
四、首次固定的权利
首次固定权,是指表演者有权许可他人对其表演活动进行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未经表演者许可,他人不得对表演者的活动进行录音、录像。
“对表演活动加以录音、录像,实际上是对表演活动从无载体到有载体的复制行为,是日后进一步以播放等方式利用表演活动的前提,对表演者的利益有重大影响”[4]。
演唱会门票背后一般都印有“禁止录音、录像”字样,其法律依据之一就是表演者的“首次固定的权利”。
首次固定的权利,是表演者的经济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
五、复制、发行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是指表演者许可对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进行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未经表演者许可,他人不得复制、发行。
复制,是指将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再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发行,是指通过销售或赠与等转让所有权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在理论上,复制与发行是相对独立的两个行为;但是在实践中,二者密不可分,一般来说复制行为是发行行为的前提。
以五月天演唱会为例,假设五月天在举办线上演唱会之后,授权华纳音乐将其演唱活动进行录音录像(首次固定权),此时形成一件录音录像制品;再授权华纳音乐将演唱会活动制作成1万张CD(复制权);同时授权华纳音乐将这1万张CD进行公开销售(发行权)。
复制、发行的权利,是表演者的经济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
六、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表演者许可他人以无线或者有线方式向公众提供其表演,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听到或者看到该表演。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交互式传播,公众可以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听到或者看到该表演;而现场直播或现场观看,是非交互式传播,公众只能在表演活动组织方选定的时间(现场直播)或者地点(现场观看)听到或看到表演。
在当前互联网时代、数字经济时代,我们通过网络听音乐、看电影(非直播情况下),就是信息网络传播的典型形式。
以五月天演唱会为例,假设五月天在线上演唱会网络直播结束之后,为了让那些在直播时间没有来得及观看的公众能够欣赏到演唱会,五月天授权QQ音乐将演唱会活动的录音录像上传至QQ音乐平台,其他人就可以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观看演唱会的回放。如果酷狗音乐,未经许可,也将演唱会活动的录音录像上传至酷狗音乐平台,那么酷狗音乐就侵犯了五月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表演者的经济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
[1] 王迁:《著作权法》,267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2] 王迁:《著作权法》,280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3] 王迁:《著作权法》,280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4] 王迁:《著作权法》,281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