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在讨论被拐卖或被强奸的话逃不出手掌心,被迫和“丈夫”生孩子的问题。
如果你将来有机会逃脱,会怎么对待这个孩子?金庸小说里,其实也有两个人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个是《飞狐外传》里袁紫衣的母亲袁银姑,一个是《书剑恩仇录》里的玛米儿。
我们先来说袁银姑。我一直认为,金庸小说中命最苦的人,除了《连城诀》里的丁典,大概就是她了。
袁银姑是广东佛山镇以打鱼为生的姑娘,因容貌俏丽被称作“黑牡丹”。
一次,她到佛山镇最有名的恶霸凤南天家送鱼,结果被凤南天看上并强行玷污,接着,银姑怀孕。她父亲得知此事,上门理论,被凤南天毒打了一顿,最后伤病交加而死。
那个年代的人,直男癌思维比较严重。银姑的伯伯、叔叔说她害死了亲生父亲,不许她戴孝,不许她向棺材磕头,还说要将她装在猪笼里,浸在河里淹死。银姑连夜逃到了镇上,颠沛流离了几个月,生下了袁紫衣,在镇上乞讨为生。
镇上鱼行中有一个伙计向来爱慕银姑,心中一直在偷偷的喜欢她,于是他托人去跟银姑说要娶她为妻,还愿意认她女儿当作自己女儿,两人便拜堂成亲。哪知有人为讨好凤天南,把这事儿告诉了他。恶霸凤天南大怒,说道:“什么鱼行的伙计那么大胆,连我要过的女人他也敢要?”于是派打手赶走喝喜酒的人,打死逃跑途中的鱼行伙计。
袁银姑本想一死,无奈怀中女儿尚幼,她为了袁紫衣只好忍辱偷生,逃至江西后被“甘霖惠七省”的大侠汤沛收留。谁知汤沛也只是个衣冠禽兽,他见银姑美貌,就强奸了她。袁银姑终于绝望难当,悬梁自尽。
后来,袁紫衣被一个出家尼姑所救,从此带发修行。成年后来中原闯荡,认识了胡斐,并在三次搭救自己的亲生父亲凤天南后,任由胡斐“结果”了凤天南这个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的恶霸。
2
《书剑恩仇录》里,有类似遭遇的女子,便是玛米儿。
在大漠里,香香公主无意间在匕首中发现玉峰古城的地图,陈家洛、霍青桐、香香公主三人为了摆脱强敌张召重、关东三魔以及虎视眈眈的群狼,抓住机会冲了出去,并按照地图的指引,进入了玉峰古城。
在荒弃的古城玉室里,三人发现了一本古羊皮册子,随着香香公主和霍青桐的译述,一段尘封多年的故事,重见天日。
故事的主人公叫玛米儿,羊皮册子就是她临死前用血写成的。
玛米儿所属的伊斯兰部族,四十年来受尽暴君的欺压和盘剥。玛米儿十八岁时,其兄做了族长,她也拥有了自己的心上人阿里。部落的族人希望能打败暴君,结束被欺压的生活,但如果他们进不了迷城,打败不了暴君,就要一直被奴役。
族人商量十天十夜后,仍是一筹莫展。这时,玛米儿挺身而出,成为去打探消息和勘察地形、秘密的“女间谍”。玛米儿被“捉进”迷城后,假意顺从了暴君桑拉巴......
取得暴君的信任后,她开始有意识地记下迷城里的每一条道路,开始探寻神峰的所有秘密;可就在这时,她怀上了暴君的孩子。随后,她以被割去舌头为代价,发现了神峰宫殿旁翡翠池的秘密。
她把迷城的地图藏在匕首第二层的剑鞘里,但当族人最终找到她丢在迷城外的短剑时,却查不出“剑中的秘密,不知剑鞘中另有剑鞘”,反而将它理解为进攻的信号。于是,悲剧拉开了序幕,大部分攻城的勇士都迷了路,还被巨大的磁石吸走了武器,他们空手和暴君的手下搏斗,英勇战死。
暴君见他手下的武士都死了,阿里又紧紧追着他,就逃进玉室来,想带玛米儿从翡翠池旁逃出去.......阿里追了上来,玛米儿一见到他,就忍不住扑上去跟他抱在一起,暴君从后面一斧把阿里砍死了,然后从床上抱起孩子,放在她手里,叫道:“咱们快走!”
高潮出现了。
玛米儿举起那个孽种,用力往地下一摔,孩子就死在了玛米儿心上人的鲜血堆里。暴君见她摔死了自己的儿子,惊得呆了,向她举起了黄金的斧头。她伸长了头颈让他砍,结果他只是叹了一口气,从来路冲了出去.....
接下来的情节,就不必再讲了。玛米儿自尽,跟随心上人去了。
玛米儿的故事,后来被陈家洛拿来给香香公主洗脑:“你看玛米儿为了族人,宁肯牺牲自己甚至自己的亲生骨肉......”
天真的香香公主将玛米儿奉若圭臬,然后“心甘情不愿”地走进了乾隆的宫殿。
玛米儿的故事,只是为香香公主后来做此选择做了一个心理铺垫。只是,我每次看玛米儿把自己的孩子摔死这一节,总觉毛骨悚然。这个情节,听起来特别“伟光正”,特别“政治正确”,特别”主旋律“,但我觉得:这并不符合人性。如果玛米儿真是这样的人,只会让我觉得有点可怕,而不是觉得她很伟大。
根据玛米儿的讲述,暴君虽然残暴,但对玛米儿是非常好的,几乎是百依百顺。就算最后,玛米儿当他面摔死了孩子,他也只是作势举起了斧头,但最终还是摇头叹气冲杀了出去(这个细节让我觉得这个人物形象挺立体)。
跟暴君生活了几年,他们已经生下了孩子,但这个孩子却一直被玛米儿视为“孽种”,最后被她亲手摔死。即便丈夫杀死了自己最爱的人,但孩子终究是无辜的,不该拿来作为报复和撒气对象。站在人道主义角度看,这个幼小的生命在这场恩怨之中何罪之有?
3
同样是被暴徒强暴(一个是直接强暴,俗称“强奸”;一个是间接强暴,俗称“愿被强奸”),但袁紫衣的母亲却选择生下这个孩子,并且带着她颠沛流离,找寻更好的去处,她并不仇视这个因被恶霸强奸而得来的女儿,甚至用尽全力想为她提供更好的生活,只是运气不大好,反而掉入了另外一个魔窟。而玛米儿呢,自始至终认为自己怀的是一个孽种,最后,不惜亲手摔死自己的孩子。
二者的区别在于:袁银姑是有自我、有母性意识的,而玛米儿的自我只体现在爱情里。除了在阿里面前,其他场合玛米儿都是把自我“工具化”的。
在族人面前,她甘愿成为一枚棋子,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族人”,包括生下孩子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在暴君面前,她甘愿成为一个泄欲工具和一个生育工具。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她潜意识里会认为:这个孩子,我是帮暴君生的。他是暴君的后代,是他最重视的血脉,我把它摔死了,就完成了对暴君的报复。
只有在阿里面前,她的“自我”才被唤醒。一旦阿里没了,她所奋斗的“事业”失败了,她也就活不下去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玛米儿的确挺伟大,但不知怎么的,我觉得她身上没什么“人”味儿,思想也“一根筋”,单纯度和天真度跟香香公主相比,难分伯仲。
回到此文开头这个问题:如果你被拐卖、被强奸,却始终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还被迫跟“老公”生下了一个孩子。如果你有机会逃脱,会怎么对待这个孩子?
坦白讲,如果在现代社会,一个女性有此遭遇,在孩子没生下来之前她选择拿掉,那么她不算有错。如果她选择生下来,并且生下来以后不愿爱TA,也不算是错。但如果生下来以后,出于报复或是别的什么原因,把这个婴孩杀死,就令人不寒而栗了。
有姑娘回答:“如果我遭遇了这种情况,一定要让“老公”亲眼看着我把这个因为被强奸而生下来的孩子剁成肉酱,然后我再杀了他。”
在走投无路的情境下,我完全理解你想杀了这种“老公“以及他的所有帮凶的心情。只是,不知道这些人在举起屠刀那一刻,面对那个嗷嗷待哺的生命,是否真下得去手呢?
这种逻辑,说到底,不过就是因为别人不把你当人,所以你也要拿比你更弱小的孩子不当人罢了。
一个生命出生那一刻起,就有他活下去的权利,就应当有属于它的人格尊严。虽然一个女人先得是一个人,才是一个母亲,我们从不主张母亲为了孩子连自己的基本人权都放弃,但生而为人,应该有最基本的人性:不滥杀无辜,特别是婴孩。
人类为什么杀婴孩呢?解释起来一点不难。借用鲁迅一句话就行:强者发怒举刀砍向更强者,弱者发怒举刀砍向更弱者。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些人跟那些觉得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对待就跑去幼儿园杀孩子、跑去医院杀医生、跑去炸毁公交车的人以及屠杀平民的恐怖主义分子,本质上没啥区别。
“冤有头,债有主”,找伤害我们的人去复仇,自古以来都是情有可原,但如果只敢肆无忌惮地把“愤怒”转嫁给“更弱者”,暴露出来的,也不过就是怯懦罢了。
4
严歌苓的《小姨多鹤》讲的也是一个类似的故事。女主人公多鹤是被迫跟二河上床的,但怀孕以后,多鹤还是很爱自己的孩子,因为严歌苓写得很透彻--------在这个举目无亲的世界里,她只好自己用身体给自己制造一个亲人。
我同情这些女性,但总觉得这两个故事中的女性让我觉得更感真实。她们属于被欺压凌辱、走投无路的群体,但依然散发出了可贵的人性之光。她们身上有这样一种力量:就让这些悲剧在我这里结束,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应该得到善待,至少是我的善待。
从人类的自然属性来说,女人怀孕后会产生孕激素,这种激素会让女性产生护崽本能,这跟自然界中母兽生崽后为了护崽表现得极具攻击性是一个道理,这是人类对自己DNA的自恋,也是物种延续的本能。
从人类的社会属性来说,如果你过于认同某些社会规则,比如,你认为“女孩生下来就是赔钱货,不杀死她就只会被她占用资源”,认为“女人生孩子是为了男人生的”,认为“我生下来的男孩是男人的后代,我把男孩杀死了,他就绝后了”,便很容易屈从社会属性,而丧失护犊本能。
也许,像玛米儿这样杀死自己孩子的女性,她们潜意识里认为自己杀掉的不只是孩子,更是她们自己的化身,因为她们讨厌那个被强暴了的自己,想自我毁灭,所以就把孩子也当成附属物一同毁灭。
我理解玛米儿的愤怒,但无法认同这种选择。
如果是我遭遇了这种悲剧,我的选择和袁紫衣的母亲是一样的:用我的身躯抵住黑暗的门,然后放我的孩子们到阳光里去。
只是,每次看到这种悲剧,总让人特别唏嘘,也不忍苛责她们太多,唯一能祈愿的,便是世界和平,那些动不动就欺压、凌辱、强暴别人的“人形两脚兽”少一点,再少一点吧。
--END--
作者:晏凌羊,80后,情感专栏作者,新女性主义作者,中国作协会员。著有畅销书《那些让你痛苦的,终有一天你会笑着说出来》《愿你放得下过往,配得起将来》《愿你有征途,也有退路》《我离婚了》《有你的江湖不寂寞——金庸武侠小说的另类解读》以及儿童绘本《妈妈家,爸爸家》。拥有13年金融从业(管理)经验,现为广州某文化信息咨询公司创始人、某文化传媒公司联合创始人。出生于云南丽江,现居广州。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晏凌羊 微博:晏凌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