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者的自诉:
东北的一个冬天的晚上,我和丈夫杨磊在家里吃饱了,正在看电视。暖气干燥的房子很干燥,我起床去卧室打开加湿器。
这时老公之前玩游戏电脑没关,微信来了新消息。我好奇地点开了微信消息:“我也要吃烤香肠,还要吃你。”看到消息顿时让我头皮发麻。老公这是出轨了?我还没缓过神来,电脑里又蹦出了老公杨磊的回复“以后不许这么胡闹?”我愤怒的在微信中打上一行字,“不知廉耻恶心至极。”对方马上回复了三个问号。杨磊愣了一下,他突然明白了电脑上的微信没关掉,整个心都凉透了,犹豫了一分钟后,他走进卧室,看见电脑屏幕上的聊天界面。他连忙解释道:“老婆,你别多心,我和她只是微信上随便加的好友,真没什么事儿。”我冷笑着说:“那你给我解释解释,我还要吃你是什么意思?”他哑口无言。之后我愤怒的把他赶出了家门。
我当时非常想找一个陌生人倾诉我内心的痛苦,想到前段时间加我为好友还时常在微信为我点赞回复的网友邹斌,我觉得这种事情和一个陌生人说说没关系,就想问邹斌我该怎么办,是离婚还是继续。邹斌说:“大家都是男人,男人出轨,心里一定没有你了。”
隔天晚上,杨磊回来和我坦白真相。他说:“那个女人叫陆婉婷,曾是我大学时暗恋对象,可那女人却与校外的社会人交往,毕业后我们没有联系。一次公司招聘,她来公司面试。我碍于同学情分就把她录用了。在一次晚上单位聚餐,我喝多了,她扶我出饭店时,我感叹着当年她是我的暗恋对象,之后就借着酒劲我们就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老婆你放心,我已经把陆婉婷给辞了。”说着还拿出了她的辞职信和离职文件。“我只是一时冲动,我并不爱陆婉婷。我保证以后从此不再和她来往,看在多年的夫妻情分上,老婆原谅我吧。”
我心里可是五味杂陈,如果离婚,这么多年的感情还真有些不舍,如果选择原谅丈夫,我又过不去心里的那道坎。最终,我还是暂时原谅杨磊。我对于这事就想听听别人的意见,于是我再次与邹斌述说了再给杨磊一次机会的事情。
没想到邹斌竟然和我说:“我已经喜欢上你了,我们谈话这么默契,你和你前夫离婚吧,他有第一次肯定会有第二次,我们结婚吧。”我被邹斌的表白吓了一跳,我只是把邹斌当做缓解压力的倾听者。虽然一直聊得融洽,但是万万没想到邹斌竟然会喜欢我,惊得我不敢回答。而邹斌在第二天竟然托人送玫瑰花到公司给我。第三天又托人送巨型娃娃……不仅如此,他对我和丈夫的事情变得更加关心,说话越来越过份。气的我是完全不理他……
一次洗衣服时,我发现杨磊裤兜里有两张火车票,有一张竟然是陆婉婷的。刚好这时邹斌发来了微信。我意外的发现邹斌微信号是一串数字加LWT,不正是陆婉婷的首字母吗?难道邹斌是陆婉婷假扮的吗?我被自己的发现傻了眼,他就是在杨磊出轨期间主动加自己的,而且每次都是杨磊回家时,他就冒出来和我说话,而杨磊不在家时,他就不再回复我信息。
我竟然被陆婉婷耍了,一番深思熟虑后,我决定给陆婉婷颜色看看。于是我开始找理由拖住杨磊,说我这段时间身体不舒服,让杨磊赶紧回来照顾我,逼着杨磊每天在家待着。然后我对邹斌说:”丈夫和我说已经痛改前非了,天天在家照顾我了,我们还准备要个孩子。”邹斌是久久没有回复,果然这个邹斌真的是陆婉婷假扮的。就这样我每天找各种理由把杨磊留在家里,还在和网友邹斌面前秀恩爱来刺激她。
半个月后,陆婉婷竟然找上门来。就在那天晚上,一个猛烈的拍门声响起。一开门,门口站着一个愤怒的女人,那女人大声喊道:“杨磊呢?叫他出来。”我已经猜到她就是陆婉婷。我心想终于忍不住上门了,就大声向房内喊道:“杨磊,你的情人来找你了。”然后直接拨打110说有人私闯民宅。
民警很快赶到,杨磊正一脸尴尬地向民警解释,可陆婉婷就想把事情闹大,特意当着民警的面嚷道:“杨磊,你敢作敢当,你既然在外面养着我,就别在家待着,装什么好老公。”杨磊气的是当众给了陆婉婷一个耳光,孙亦菲离开,民警立刻拦住杨磊,并警告他再有什么过激行为就要对他行政处罚了。而陆婉婷挨了这一耳光后,含着眼泪灰头土脸地离开。
事到如今,我直接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书》给了杨磊,杨磊看着淡定的我,他知道这次我是真要离婚了。我从容地对他说:“你要不同意离婚,我们也可以法院见。反正警察已经记录了你出轨的证据了。”他只好同意离婚。
在离婚协议中我写着现在住的这套房产要平均分割,杨磊看到这里就说道:“这房子我妈出了70万才买下的。那时我们只出了20万元,现在房价已经翻了一倍,如果离婚应该房子是我的,我最多补偿你20万元。”“好你个杨磊,你自己搞这种破事,还不愿意补偿我。这几年我是真瞎了眼。你等着,法庭见。”说完,我是气得回到卧室关上了房门。
案子很快被受理,基于双方都同意离婚,法官对于离婚没有过多调解,在我提供了他们的火车票,民警的记录证据以及杨磊微信聊天内容这些证据下。法官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判决如下:
1、 二人感情破裂,同意离婚。
2、 房产归杨磊所有,杨磊给付徐璐房屋补偿款及损害赔偿款共计100万元。
民法典实施以来,它加重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过错方的惩罚,同时也让无过错方经济上得到一定的补偿,这不仅有利于弘扬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有利于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更有利于夫妻之间履行相互忠诚的义务,也使得背叛会有更加高昂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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