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平民
关于“夏”姓来源,学界有多种说法,较为可信的观点是:“夏”为夏族图腾的象形字。司马迁记载“夏”是姒姓夏后氏、有扈氏、有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灌氏、戈氏十三个氏族组成的部落的名号,以“夏后”为首,夏后氏首领禹,姒姓夏后氏,名文命,号禹,后世尊称大禹,传说为帝颛顼的曾孙,黄帝轩辕氏第六代玄孙。四千多年前,夏后氏部落首领禹因治水有功,得到了虞舜的重用并最终将部落联盟首领之位禅让于他;禹去世后,其子启继位,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夏王朝的开端,也是以部落名为国号的来源,夏氏源于姒姓的来源。
先是禹封诸侯于江南(今浙江绍兴一带),计功而崩,因葬焉,命其处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会稽山在绍兴府城东南十二里。夏王朝时期,帝王少康有个庶子叫姒无余,少康考虑到祭禹的事情,所以封他的庶子到会稽去守先祖大禹之陵,姒无余后来建立了越国,为诸侯国。夏朝灭亡后,大禹后裔有以国为氏的说法,周武王灭亡商朝,建立周朝后,将姒无余后裔东楼公封于杞地,建立杞国,有封侯之意,这就是夏侯氏和夏氏最早的得姓先祖。
《新安大族志》记载:新安之地有夏氏,始于唐季,始迁祖为夏元康,始迁居之地为休宁南门。《新安名族志》云:“夏姓,休宁惟一世居南门,自唐迄今,子孙益盛,虽或布散而居,人犹称曰‘南门夏’云”。
康熙《休宁县志》与道光《休宁县志》,对浙江会稽夏氏迁新安始祖及播迁蕃衍,均有记载。道光《休宁县志》卷二十“氏族·始迁诸贤”篇记云:
夏元康,字尚宁,浙江会稽人。乾符间黄巢寇宣州入浙东,元康由进士知苏州,改歙州刺史,起民兵于各县境,界立东密、富昨、黟山、容山、丁山诸寨拒之,保全州里,得行抚字。连岁,有草寇毕鹞、杨仙童、李重霸等相继至,民皆坚守,各寨幸免侵危。及报政,百姓遮留,不得去,忽闻董昌僣越,叹曰:“人生斯世,奈此离乱何!”遂治,隐居于休宁城南焉。景福二年,杨行密受朝命都督东南行营,遣将田頵招抚各寨,即表元康,上褒嘉之,屡征不起。
夏元康生于唐宣宗大中三年己巳(849),卒于后唐明宗长兴三年壬辰(932),享年八十四。唐乾符间,黄巢兵乱时,他由苏州知府改任歙州刺史,组织民兵保全州里,正年富力强。
道光《休宁县志》描述夏氏在休宁的播迁地有三个,即休城南街、破塘、朱村。“南街”即今休宁县城为南门县人民医院一片,“破塘”“朱村”所指何地,待考。旧时,休城南门有“夏剌史宗祠”,为纪念夏元康而建。
会稽夏氏双应堂元康唐末由婺源清源村迁歙州,定居休宁南门,衍成“南门夏”,堂号惜音堂,后裔分支多处,迁六安和苏州阊门最为明显,由苏州阊门再迁江苏的淮阴敦睦堂、会稽堂和灌云三益堂,与六安敬承堂夏氏一脉相承。
六安夏氏“敬承堂”是目前六安地区脉络清晰、影响较大的一支夏氏族群。该族旧时分别聚居六安城内“夏巷”和六安新安镇“夏郢”村。现“夏巷”已开发成为商业住房小区,“夏郢”村也已改造成为“金马小区”。据“敬承堂”《夏氏宗谱》载,其与休宁、湖南长沙、益阳、寿县、金寨、霍邱,以及六安城内、城南、河西等地,均有同支。因战乱失散或其它原因,失联较多。据考研:迁六安始祖“夏万五”,又名童观,约生于公元1310年前后,原籍湖南长沙、益阳人,即为夏元康18世孙,元末习武游学至寿州,后迁徙于六安。
会稽夏氏迁歙州并非仅夏元康一支。江西德兴民国己巳年(1929)曾重修《会稽夏氏族谱》,据该谱记载宋嘉定壬午(1222),有“司马府君静隐居士”者撰文《会稽夏氏宗谱正脉源流事实》,类同首序,置于谱首。据该文记载,公元五世纪之前,会稽夏氏就有“春公”迁歙州黄墩。“春公”之弟泰第十代孙名叔梗,生梁武帝天普通壬寅(522)。据该文透露:南·梁陈新安名将程灵洗作古的前两年(566),夏叔梗得新安程氏显祖程灵洗推荐任荆州奉使,旋任扬州按察使,程灵洗去世后的第二年(569),叔梗擢任右佥都御史。叔梗的六世孙名季旋(字彦玲)生唐代宗广德甲辰(764),唐德宗贞元乙亥(795)因得“陆贽、裴延龄荐推,初任苏州教授,次任兖州学政,三任太医院秘书令”。季旋有个孙子名公泰,生唐宣宗大中丁卯(847),“因广明黄巢兵燹不息,人民俱移歙州黄墩避难,泰亦负妻拏避难于此处,遂得俱全,墓在歙州钱口(按应为潜口——引者)程家坞壬山丙向,妻戴氏共处。”公泰,称“累公”,生宗朗(名星辉)、宗望(名秀庚,字高辉)、宗胜(名愈辉),宗望生谨、诚、膺三子。谨字文通,居黄墩;诚字文达,迁江洲,后为九江祖。
夏膺,字文远,号十一公,生于后唐天成丙戌(926),后周广顺辛亥(951),(五代十国时)由黄墩迁饶之德兴钟山。夏膺生六子,老大老二老三,均为抗击黄巢战死沙场,老四彦暄迁开化,老五彦琮官拜翰林学士,老六彦彬居钟山。夏膺迁德兴后,其裔人先后迁上饶、湖广、湘阴、山西、绍兴、杭州、临安等地。湖南长沙有夏氏,以夏膺十七世孙夏进德为迁湘始袓,民国十五年(1926)重修《长沙夏氏族谱》。
早岁迁新安的会稽夏氏“春公”及唐末迁歙州的夏公泰及其儿孙,《新安名族志》《休宁名族志》及徽州地方志书均无记载。今江西、湖南、湖北、广州、温州等地,有夏膺之后。
【家训原文】
夏氏会稽郡贻善堂家训
敦孝悌。孝悌为百行之道,凡为人子弟者,当尽孝悌之道,不可忍灭天性,吾族香公纯孝,为继远祖美德,兹惟望吾族子孙,宜敦孝悌于家。
睦宗族。宗亲有万年所同,虽支分派别,则源同一脉,不可相视为秦越。兹惟吾族务宜敦一本之祖,共成宗亲之道。
和乡邻。乡邻为同井之居,凡出入相支,守望相助,切不可相残相斗,务宜亲异姓,如同骨肉之亲也。
明礼让。礼让为持已处世道,非徒拜跪坐揖之仪,必使亢戾不萌,骄态不作,庶可成嫌让逊顺之风。
务本业。士农工商各有其业,古人云:业精于勤,而荒于嬉。惟务本业者,乃得自食其力;自食其力者,而敢不专其事乎。
端士品。士为四民之首,隆其名正,以贵其实也。故宜居仁由义,以成明体达用之学。若使偷闲,不惟上达无由,且士类有玷。
隆师道。师道为教化之本,隆师重道,正以崇其教也。若不尊从,不惟教化不行,而且有褒渎之嫌,何得漫言传道。
修坟墓。坟墓所以藏先人之魂骸,每年宜诣墓祭扫,剪除荆榛去其泥秽,以妥祖灵。切勿挖堀抛露,致使祖宗之怨恫。
戒犯讳。同源苗裔,每派宜择定一字为名,凡属五服之内,嗣子孙不得犯父兄伯叔之名,也当共避之。
戒争讼。争讼非立身之道。凡争必有失,讼则终凶。宜以忍让处之为尚,勿致有断情绝义之行,免倾家荡产之悔。
戒非为。非为乃非人生可作可为之事,凡所行者,必要光明正大,天理良心。切勿贪财设计,贪色行奸,身败名裂,无地自容。
戒犯上。自古尊卑上下,名分昭然。不得以卑凌尊,以下犯上,宜徐行后长,勿致有犯在上之失之罪也。
戒异端。异端乃非圣人之道,所作乃无父无君之事也。愿吾族宗盟,若闻邪术妖言,宜必远之,勿至其累害也。
戒法律。法律者,朝庭之律例也。凡人若犯王法律条,不怕你心如钢如铁,到期必有溶化之刑矣。宜必畏之免之。
戒轻谱。家谱之修,所以叙一本也。谱编成帙,乃一家之宝,务宜同珍重,以便考查世系。切勿抛弃,以亵祖宗也,宜共凛之。
(录自清同治十一年[1871]潜川贻善堂六修谱)
重孝重诗书,是新安夏氏家风的显著特点。
[孝子夏俅]
会稽夏氏重孝道,其宗谱第一条就是强调“敦孝弟”。为此,会稽夏氏先祖率先垂范。迁休宁南门一世祖夏元康有个玄孙叫夏俅,他就是青史垂名的大孝子。夏俅的父亲离世较早,夏俅“早孤”。据《新安名族志》记载可以推断:夏元康辞官迁家休宁南门,大约过了百把年,“抵宋大观(1107—1110),五世孙有曰俅者,至性孝友,早孤,奉母曹氏,孝养备至,既卒庐墓,墓生瑞竹,其节自十以下骈而为一,以上歧而为二,又生芍药并蒂者二,乡人号其堂曰‘双应堂’,凌待制唐佐为之记。”这是《新安名族志》中的记载。《休宁名族志》《弘治徽州府志》及历代休宁县志之“孝友”篇,亦有相关文字记载。凌唐佐(1072—1132),休宁凌家巷人,是宋高宗赵构当国的建炎年间主张抗金,留守应天府(商丘),誓不与叛臣刘豫同流合污,而遭被俘杀害的民族英雄。
[夏门科举佳话]
注重读书,刻志成才,是夏氏的基本门风。宗休宁“南门夏”的安徽潜山夏氏,其家训中也有“务读书”条,其曰:“千年阀阅之宗,必是家传黄卷;屡代簪缨之胄,无非世守青缃。金张七叶显贵,盈朝王谢两家。风流满巷,莫不枕经藉史,因而驰誉腾休,远惟胜国之栽培。吾门冠棠济济,即自兴朝之作育,亦觇衿佩跄跄,推其紫绶纡来,幸免贻羞铜臭,即或青氊坐破,犹然克绍书香。”
“休宁南门夏氏”曾经的科举佳话,名闻遐迩。夏元康本人进士及第暂且不说,他辞官迁休宁南门后的一百多年间,其后人以苦读而高中进士者比肩接踵,如雨后春笋:南宋乾道二年(1166),夏俅子尚忠,中萧国梁榜进士,官至著作佐郎;庆元二年(1196),尚忠子廷烨,中邵应龙榜进士,官至朝议大夫;开禧元年(1205),廷烨弟廷炜,中毛自知榜进士,官至掌书;绍定五年(1232),廷烨子亢善,中徐元傑榜进士,官至钟离尉;嘉熙二年(1238),亢善从弟夏朱,中刘应龙榜进士;淳祐七年(1247),之时、行可,并中张渊徵榜进士,之时官至翰林讲书;宝祐元年(1253),廷显,中姚勉榜进士,授宁国路教授;宝祐四年(1256),亢善子季和,中文天祥榜进士(右科);景定元年(1260),寿一,中方山京榜进士,官至江北都转运使;咸淳十年(1274),贵一(之时子)、师尧,同中王龙泽榜进士;贵一官至翰林检阅,师尧官至翰林学士。108年间(1166—1274),“南门夏”一族,有12人以进士晋身仕途,平均9年一人中进士,这在有宋一代,除了休宁西境的藤溪陈氏一族,其他名族鲜有其比。
[雪湄作诗讽劝捐]
清道光咸丰年间,“休宁南门夏”出了一名很有正义感的塾师,他名文纯,字雪湄。写了一首题为《劝捐》的诗,诗曰:
捐者哭,劝者笑,哭本人情笑难料。此曹积累始锱铢,省啬用之非不屑。奈何恫吓更恢嘲,局内机关称妙妙。千金万金捉笔书,归来妻子坐相吊。嗟吁呼!昔日富家翁,今日窭人子。贼梳军栉捐愈难,有似敲骨还剔髓。
诗是咸丰年间写的。咸丰三年,清政府根据咸丰的谕令,命各地办团练防剿太平军。办团练,经费从哪来?美其名“劝捐”,时间不长,强行劝捐即勒捐之风,在东南各省城乡刮起,闹得乌烟瘴气,不少人家家破人亡。这首诗反映了当时百姓中的富户遭受勒捐,导致家破人亡的真实情景。一个封建社会的塾师,有这样的正义感,十分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