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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停下来
多好啊"
意外发生
2017年6月14日凌晨4时20分左右,江西吉首盘古镇玉莲村附近的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被撞的是一名老人,警方赶到现场时,老人已经没有了呼吸。据报警人罗先生称,他当时在肇事车辆后方行驶,看见肇事方撞人后逃逸了。
警方在事故现场旁边的草丛中,发现了一个汽车后视镜的罩子,应该是肇事车辆的。经初步判断,受害人很可能是被肇事车辆的后视镜剐蹭,导致惨剧发生。
经村民辨认,死者为刘小春,75岁,一直一个人独居。在外打工的儿子刘辉立刻赶了回来,他称老人身体非常健康,平时都有早起卖菜的习惯,不明白怎么会出这样的事。
追踪肇事车辆
事发地周边没有监控,没能记录下车祸经过。据目击人罗先生称,肇事车辆是一辆厢式小货车。警方随后调取了附近路面监控,寻找该车的踪迹。经辨认对比,一辆车牌号为赣D7T636浅蓝色厢式货车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通过监控可以看到,该车司机为一中年男子,副驾驶座上坐着的人看不清楚。但非常明显的是,这辆货车的右后视镜不见了。
警方查询到,该车车主叫刘明德,34岁,江西新干县人。经照片对比,刘明德确实就是事发当天的司机。
警方沿着刘明德的行车踪迹,最终在新余市一新建楼盘里发现了他的货车。办案民警敲开了他的家门,却发现只有3个孩子在家,不见刘明德夫妇。
肇事车主自首
受害者刘小春的家人承受着失去至亲的伤痛,急切盼望能尽快抓到逃逸的肇事司机,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事发当天下午17:20,在嫌疑人刘明德家附近蹲守的警察接到指挥中心电话,刘明德投案自首了。
刘明德告诉警方,他们夫妇平时在周边乡镇的集市上摆摊卖日用品,当天早上,为了赶一个早市,凌晨3点,天还黑着就出发了。行驶到事发路段时,对面来了一辆大货车,灯光有些刺眼,这时他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不知怎么就撞上了前面的受害者。
撞人后,刘明德极度恐慌,害怕,他说自己没有减速,直接就逃离了现场。而坐在副驾驶的是刘明德的妻子李燕,她当时正在昏睡中,并不知道丈夫已经闯了大祸。
心慌意乱的刘明德也再没心思去摆摊卖货,对妻子撒谎称家里来电话说儿子生病了,就往回赶。途中更换了后视镜。到家后,内心焦灼不安的刘明德将实情告诉了家人,在妻子和父母的劝说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肇事逃逸的惩罚
事故鉴定这时有了明确结果,受害人刘小春是被肇事货车的右后视镜撞击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这样一起事故责任明了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法院做出依法判决并不是什么难事。被告人肇事逃逸,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从重处罚,量刑在三到七年间。
事发后第三天,肇事司机刘明德的家人先拿出3万元,交给了受害者刘小春的家人,用于安葬死者。
至亲的离去,给刘小春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痛,想到父亲横死在公路上,和肇事司机的逃逸行为,刘家人感到既痛心、又气愤,要求严惩肇事者。
对事故后续赔偿问题,肇事方家属始终没有一个明确态度,令受害者家属非常不满。为此,受害者家属没有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另行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16万的赔偿款。
惩罚还是补救?
交通肇事案发生后,肇事方对受害人进行积极赔偿,并诚恳赔礼道歉,如果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既是对受害者家属内心情感的抚慰,也是法院最终判决量刑的一个重要依据。
但妻子李燕称家里实在是太穷了,拿不出那么多钱,四处借钱也屡屡碰壁。
而在受害人家属看来,这些年一直做生意的刘明德又在新余市添置有房产,怎么会掏不出钱呢?
为了解真实情况,法官决定亲自走访调查。他们了解到刘明德的新房确实是贷款买的,父母都是普通农民,身体也不好,家里还有三个年幼的孩子。刘明德夫妇俩人到村镇上贩卖日用商品利润微薄,丈夫出事后,家里也断了经济来源。
掌握肇事司机刘明德一家的实际情况后,法官意识到,即使案子判下来,将来也会面临执行难的问题。为了化解双方的心结,在开庭宣判前,主审法官决定分别和双方进行沟通。
受害人家属得知对方确实生活拮据,尚还有三个年幼的孩子后,态度发生了转变。大幅降低了赔偿金额,除了之前赔付的3万元丧葬费,只要求再赔偿3.8万元。
刘明德的妻子李燕得知这一结果,既意外又感激,想方设法凑齐了这笔钱,前后共赔偿6.8万元。保险公司也赔付了10万元。
受害者刘小春的家人接受肇事方诚恳道歉后,还主动向法院出具了一份谅解书,对刘明德的肇事行为予以谅解,希望法院能对他判处缓刑。综合考虑肇事司机有自首的情节,同时也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法院最终判决嫌疑人刘明德犯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7年9月30日,车祸发生三个月后,刘明德被释放,向司法局请假后,他和妻子赶往受害者老家,再次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和感激。
我们看看网友怎么说~
普法时间
Q1:今天我们节目请到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席志国教授。您好,席教授,您看在这起案件当中受害人是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逃逸了,那么这样一种状况,肇事司机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
A1:就刑事责任而言,根据我国刑法典的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要判处的刑罚,它有三种量刑情形。第一种情形就是普通的交通肇事罪,构成交通肇事的要求就是造成人的死亡,或者有人身重大伤害,或者有重大财产损失,这种情况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你肇事逃逸了,或者有其它恶劣情节,那我们判处的刑罚就要加重,就要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是第二种情形。那么第三种情形就是肇事逃逸,如果致受害人死亡的这种情况,那么可能要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本案中他已经肇事并且逃逸, 符合我们第二种情形,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Q2:那么这起案件当中,本来受害者一方提起了民事赔偿的要求,后来经过法院调解,他撤回了这一诉求,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也算是从轻判处了肇事司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对这个判决结果,您怎么看?
A2:我认为这样的判决结果是非常合理的,也是合法的。根据我们民法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权利受到侵害以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因此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起诉以后,最后在法院调解下进行撤诉,这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民法的规定。
我们在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法发7号文件就是关于具体量刑的指导意见。里边有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就损害赔偿达成和解,并且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这个时候要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轻40%,也就是量刑标准。所以当事人达成和解,加害人就是犯罪人,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也取得了谅解,它是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定情节。车祸造成死伤本是意外,但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则是对受害者家人和社会造成的又一次伤害,试图通过逃逸摆脱罪责最终不会有好的结果。而勇于承担责任,不推诿,不逃避是取得谅解的前提,更是法治社会,一个成年人应该有的法律素养。
试图逃脱法律的制裁
也逃不掉内心的煎熬
勇敢面对,承担责任
才能获得真正的谅解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节目《缺失的后视镜》
实习小编:马嘉阳
维护:宋小军
主编:王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