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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禁燃令”的《上海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实施,上海外环线以内区域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不过今天,小新就教你一招用手机放烟花、燃爆竹的方法↓↓↓
今年春节
上海人都这样放烟花爆竹啦!
下面这些烟花爆竹不但能自己看,还能与亲朋好友一同分享,与真的烟花爆竹相比也毫不逊色,既环保又时尚哦!
大家只要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再向朋友或群组选中发送该图,即可显示燃放动态哦!当然自己保存还不够哦,赶紧转给亲朋好友一同分享吧~
“花钱放炮”不可取
档案将留违法记录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抱着“花100元买一次燃放资格”的心态,打算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对此,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表示,“不要以为只是罚100元的事情,行政处罚会在个人户籍留下违法记录。”
尽管在外环内燃放烟花爆竹处罚金额不大,但作为一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会记录在个人户籍档案中。若当事人因出国、找工作等事由需要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时,警方将如实列举相关违法记录。
因此要小新说呀,虽然过年的形式一直在变,但与家人团聚、向朋友祝福的传统永远都在,你说对吗?
“最严禁燃令”处罚案列
1月1日 凌晨00:01
2016年1月1日刚过1分31秒,嘉定区曹安路近丰庄路的好乐广场内,礼花划破夜空。当民警赶到现场时,3个28支的“组合精致高升”已经燃尽。好乐广场所在位置处于上海外环线内,属于《条例》新规中的禁燃禁止放区域。最终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1日 傍晚约18:15
监控录像显示,几名男子为给举办婚宴的亲戚助兴,在曹杨路某酒店大门口燃放了两箱大型烟花、数串一千响的鞭炮等。警方最终对其处以100元的行政罚款。
1月2日 上午10:44
浦东公安分局接到居民群众110报警称:杨高南路1288号小区内一住户因结婚迎亲而准备燃放爆竹,民警告知相关规定,对方却趁民警不备,偷偷将爆竹拿到小区外马路上燃放。民警随即上前制止并将王某带到派出所处理,最终被处行政罚款人民币100元。
……
与此同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同样要面临严厉处罚:
1月26日,嘉定公安在静唐路一百货商店查处5箱烟花爆竹,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CFP资料图
1月28日,徐汇公安在龙华西路一超市内查处了精制高升6箱、精装大地红爆竹9箱,两名犯罪嫌疑人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分别被处行政拘留10日。
1月28、29日,闵行公安在闵行虹梅南路、金山区亭林镇等到两处出租房和厂房内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588箱,主要犯罪嫌疑人员沈某被刑事拘留、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
据统计,自1月1日至1月27日,上海公安共查获405起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案件。其中违法运输16起、违法经营50起、违法储存274起、违法燃放65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2182箱,罚款70.7万元,行政拘留120人,刑事拘留47人。
(新民晚报新媒体综合整理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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