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述:
1.工程概况:
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东城院区门诊楼位于***横三号路以南、纵5 号路以西,规划总用地面积65337 平方米,净用地面积5106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53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41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120平方米。本项目建筑为医疗建筑,地面单体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室为一级。
2.主要设计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1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总平面消防设计:
建筑南北及东侧三面均临城市道路,场地内部设环形消防车道,车道宽度7 米,消防车道距建筑物外墙大于5 米,小于10 米,车道坡度不大于3%,转弯半径大于12 米,消防车荷载按30T 设计,消防车道在基地北侧与东侧和城市道路相连。建筑底层设有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控制中心设有独立对外的出口。
沿高层住院楼南侧设置宽10m×长110.3m 消防扑救场地,距建筑距离大于5 米且小于10 米,其设置相关要求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
1、防火分区:
地下部分:地下室为一层,机动车车库按4000 平米一个防火分区设计,设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设备用房按2000 平方米一个防火分区设计,设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火分区面积及出入口均满足消防疏散要求。
地上部分:住院塔楼部分按每层一个防火分区设计,门诊医技裙房按3000 平方米一个防火分区设计,设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火分区面积及出入口均满足消防疏散要求。
同层防火分区之间用防火墙分隔,防火墙上的门为甲级防火门。或采用特级防火卷帘分隔(防火卷帘选用背火面升温耐火极限不低于3 小时)。
2、安全疏散
本项目高层部分楼梯按防烟楼梯设计,裙房部分按封闭楼梯间设计。所有疏散楼梯在建筑物的一层均设有直通室外的出口。地下室疏散楼梯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小时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开门采用乙级防火门。疏散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电梯轿厢内部装修采用不燃材料。所有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3、防火构造
a、防火分区隔墙在钢筋混凝土部分采用200 厚加气混凝土砌块。防火墙上的门均采用甲级防火门。
b、消防疏散楼梯间的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均不小于1.30m。
c、承重墙、楼电梯间墙耐火极限≥2.0h;梁构件耐火极限≥2.0h;柱构件耐火极限≥3.0h;楼板及楼梯耐火极限≥1.5h;屋盖构件耐火极限≥1.5h。
d、对于钢筋混凝土构件:剪力墙、梁、柱纵筋保护层厚度均≥25m
m,且外表面均为≥10mm的砂浆粉刷。预应力梁,钢绞线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50mm。最小楼板厚度为80mm,保护层厚度≥20mm,耐火极限均能满足规范的要求。
e、对于钢结构构件:钢柱及支撑的耐火极限≥3h,采用厚涂型防火涂料,厚度≥50mm。次梁及屋面部分采用耐火极限≥1.5h的防火涂料(厚、薄涂型均可)。
f、设备管道井、排烟排气井等竖向管道井独立设置,井壁为耐火极限≥1h的不燃烧体,井壁检查门采用丙级防火门。管道井每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其它管道穿越防火墙、隔墙、楼梯时,均采用不燃材料将其与周围空隙堵塞密实,其保温材料也均为不燃烧材料。所有内隔墙均砌至梁板底部,不留缝隙。
g、本工程室内装修用材均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h、防火墙尽量不布置在“U”、“L”转角处,其两侧门窗洞口间距,均按规范要求设计,无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穿越防火墙。
i、防火门要求详建筑设计说明相关章节。
j、防火门为钢制或木质防火门,具体材质,防火等级见门窗表,具体要求详建筑设计说明相关章节。在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为常开防火门。平时安装门禁的防火门,在火灾时,门禁能自动释放,保证疏散开启。楼梯间及疏散走道上防火门均向疏散方向开启。(具体见平面图)。
4、保温防火构造
外墙采用高性能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自保温体系,燃烧性能等级A级屋面保温层采用耐火等级为A 级的保温材料(沥青珍珠岩板)。
给排水消防设计
(一)设计依据:
1、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现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3、现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4、现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5、现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6、现行《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2632009
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二)系统设置
根据管理要求,本设计在地下室设消防水池一座,地块各单体共用消防水池,根据本工程的性质及火灾危险,依照相关规范,本工程主要设置以下消防系统: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淋系统
3、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系统
4、气体灭火系统
5、建筑灭火器系统
具体设置部位为:全范围设置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系统;除不能用水灭火的部位外均设置自动喷淋系统;门诊入口大厅内大于12m的高大净空场所设置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系统;变配电房、弱电机房、贵重设备用房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三)、消防设计:
本项目为医院类建筑,其中建筑高度小于50m,体积大于50000 m3,属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3.1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30L/S,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0小时。
3.1.1、本工程按室内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3m设计,按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充实水柱能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任何部位的原则全面布置消火栓,消防电梯前室设前室消火栓。消火栓箱采用带灭火器箱组合式消防箱,型号为SG24E65Z-J型,箱内有口径为DN65消火栓一个、25米长ND65消防龙带一条,内径19mm的消防卷盘1套,成品消防按钮一个及3kg干粉灭火器2具。
3.1.2、消火栓给水系统为临时高压系统,住院部地下消防泵房内设消火栓专用加压泵两台(一用一备)。
3.1.3住院部最高屋面设有效容积不小于36m3的不锈钢消防水箱一座(含增压设备),供给火灾初期灭火用水及维持管网平时压力。
3.1.4消火栓系统设若干套套SQS150-A型消防水泵接合器与室内消火栓管网相连。消火栓出口动压压力大于0.70MPa设减压稳压消火栓,压力大于0.5MPa,小于0.7MPa设置减压孔板减压,栓口压力设定为0.35MPa。
3.1.5消火栓泵选用参数为(Q=30l/s,H=1.06MPa,N=75Kw)卧式消防专用泵两台,一用一备。
3.1.6消火栓系统稳压泵配用DN800气压罐,稳压泵(N=1.5Kw)(P1=0.15MPa, P2=0.22MPa,P3=0.27MPa),有效储水容积不小于150L 。
3.1.7水泵供水管上设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和DN65放水阀;水泵接合器为地上式,每个10~15L/s;消防电梯的井底排水井有效容积不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小于10L/s。
3.1.8、信号与控制:
火灾时,消火栓水泵出水管上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将火灾信号传至消防控制中心及泵房内消火栓加压泵控制箱,启动消火栓加压泵,并反馈信号至消防控制中心。消火栓加压泵也可在消防控制中心遥控启动和在水泵房内手动启动,消火栓箱内消防紧急按钮启动后,消火栓箱指示灯亮,信号传至消防控制中心(显示火灾位置)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
3.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项目医疗中心除洁净手术室及不宜用水扑救的电气设备用房外,均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2.1 喷淋水量
本项目车库属中(Ⅱ)危险级,其余部位为中(Ⅰ)危险级,自喷水量按中(Ⅱ)危险级设计,喷水强度8L/min·m2,作用面积160m2,持续喷水时间1小时,设计流量为28.0L/s;其他部位为中Ⅰ危险级,喷水强度为6L/min·m2,作用面积160 m2,设计喷淋流量20.8L/s。
一层门诊楼门厅为高度大于12m的中庭,采用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单个水炮额定流量5L/s,开启个数2个,设计流量为10L/s,与喷淋系统合用。
实际本大楼总的自喷水量按35L/s计,火灾连续时间1小时,地下室消防水池内储存有126m3自喷用水量。
3.2.2自喷给水系统为临时高压系统,住院部地下消防泵房内设喷淋专用加压泵两台(一用一备)供自喷系统用水,住院部最高屋面设有效水容积为36m3的不锈钢消防水箱一座(含增压设备),可提供自喷给水系统初期灭火用水及维持自喷给水管网平时所需压力。室外设若干套SQS150-A型消防水泵接合器与室内自动喷水给水系统相连。
3.2.3本项目自喷湿式给水系统报警阀按每个控制喷头数不超过800个设置;水流指示器每层每个防火分区均设置一个;各层配水管入口处压力大于0.40Mpa时,设减压孔板进行减压。本项目厨房喷头动作温度为93℃,其余部位喷头动作温度为68℃。
3.2.4地下室等不吊顶部位,采用直立型喷头,其余有吊顶部位,采用吊顶式喷头或下垂型喷头,装修标准高的部位设置隐蔽型喷头,手术室洁净和清洁走廊采用隐蔽型喷头。本项目喷头均采用快速反应喷头。报警阀间考虑排水设施。
3.2.5湿式系统信号与控制:
火灾时喷头动作,由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将火灾信号传至消防控制中心(显示火灾位置)及泵房内自喷加压泵控制箱,启动自喷加压泵,并反馈信号至消防控制中心。自喷加压泵也可在消防控制中心遥控启动和在水泵房内手动启动。
本设计报警阀前后及水流指示器前所设置的阀门均为信号阀,阀门的开启状态传递至消防控制中心。本设计每个报警阀均于显眼处设置水力警铃;每层每区最不利喷头处均设置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每个报警阀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设电动末端试水成套装置。
3.2.6喷淋加压泵选用参数为(Q=35l/s,H=0.98MPa,N=75Kw)卧式消防专用泵两台,一用一备。
3.2.7喷淋系统增压设备配用DN800气压罐,稳压泵(N=1.5Kw)(P1=0.15MPa, P2=0.22MPa,P3=0.27MPa),有效储水容积不小于150L。
3.3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系统
门诊中庭吊顶下净高超过12米,不超过25米的场所,设置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系统,单个额定流量5 L/s,额定工作压力0.60MPa,保护半径20米,安装高度6~20米,水炮系统与喷淋系统合用。
3.4室外消防系统
本项目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小时,一次火灾室外消防用水量288m³,本设计由东城区横3#路引入一路DN250市政给水管,因市政供水压力及接口数不满足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要求,本项目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地下室消防水池储存288m³的室外消防用水量,配置参数为(Q=40l/s,H=0.43MPa,N=37Kw)的卧式消防专用泵两台,一用一备,并配备参数为(Q=1.1l/s,H=0.45MPa,N=5.5Kw)的消防稳压设备一套,以维持管网压力,稳压设备配备DN800气压罐一个,有效储水容积不小于150L。
室外采用DN200的给水管在院内形成消防环网,与室外消火栓加压泵相连,且环管的交汇点设一定的阀门组。室外消防用水量由室外消防给水泵管网供给,在建筑物四周设置地上式消火栓,按照间距不超过100m布置,且满足距离消防水泵接合器15~40米的要求。
3.5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
本项目在住院部地下室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项目按一次火灾考虑,消防水池储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216m³,室外消火栓用水量288m³,喷淋系统用水量126m³,共储存消防用水量630m³,消防水池分设两座,设置连通管,可独立工作,便于清洗检修。
本项目住院部屋顶设置有效容不小于36m³的高位消防水箱一座,采用不锈钢材质。消火栓及喷淋系统共用消防水箱,本项目采用成品不锈钢板水箱,底部架空高度0.5m,消防水池设置供室外消防车取水的专用取水口。
3.6消防排水
地下室消防电梯底设有效容积为2m3的集水坑,内设JYWQ80-40-15-1600-4型潜水泵(Q=40m3/h,H=15米,N=4kW)两台(一用一备),由安装在坑内的水位控制器控制其启动及停止。
3.8建筑灭火器配置
本项目医院的火灾危险等级为A类严重危险级;地下车库为B类中危险级;污水处理站为A类中危险级。
A类严重危险级配置: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3A,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为50m2/A,手提式灭火器保护范围为15米,实际配备按每个消火栓箱设MF/ABC5(3A)型灭火器两具配备。
A类中危险级配置: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2A,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为75m2/A,手提式灭火器保护范围为20米。实际配备按每个消火栓箱设MF/ABC3(2A)型灭火器两具配备。
B类中危险级配置: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55B,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为1m2/B,手提式灭火器保护范围为12米。实际配备按每个消火栓箱设MF/ABC5(89B)型灭火器两具配备。地下车库两个消火栓之间增加一个配备点。
屋面电梯机房均设置MF/ABC3(2A)型灭火器两具。
手术部防火分区选用MTT30(113B) 型推车式灭火器。
变配电间设备为非油性的,每个配电房内设置干粉磷酸铵盐推车式灭火器 MFT/ABC20(6A)两台。
3.9气体灭火系统
1)本工程变配电房,核磁共振,X光室设置预制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2)配电间设计灭火浓度为9%,所有防护区喷放时间均为8s;配电房灭火浸滞时间取10min。
3)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具有自动、手动及机械应急启动三种控制方式。
4)储存钢瓶选用一级(2.5MPa)增压储存钢瓶,钢瓶充装量为118kg/瓶。
5)气体用量如下表:
3.10其它消防设施
本建筑所用防火卷帘为耐火极限(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不低于3小时的特级防火卷帘,故其两侧不考虑用水幕保护。
3.11消防管材
室内消火栓系统给水管采用内外热浸镀锌钢管,DN<50采用螺纹连接,其余采用卡箍或法兰连接;
室内自喷给水管、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系统给水管采用内外热浸镀锌钢管,DN<50采用螺纹连接,其余采用卡箍或法兰连接。室外消防给水管选用孔网钢带塑料聚乙烯复合管,电熔连接。
暖通消防设计:
一、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5、《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6、《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7、建筑专业提供的设计图纸资料
二、通风系统设计与控制:
1、根据本大楼的功能分区及相应的设计规范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换气次数按表2选取,地下层通风系统与消防排烟系统及排烟补风系统兼用。
2、所有通风系统均进行风量平衡,当自然进风不能满足要求时,设置机械送风系统。
3、锅炉房燃气系统防火控制:锅炉房内距天棚300mm处设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当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报警,自动关闭燃气紧急切断阀,启动室内排风机进行事故排风。
4、柴油发电机房防火控制:在柴油发电机房及日用油箱间设有事故排风系统,室内设有浓度检测报警器,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当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报警,自动关闭紧急切断阀,启动室内排风机进行事故排风。柴油发电机房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事故排风系统。平时按每小时大于6次换气计算,事故排风按每小时大于12次换气计算风量。
5、燃气计量间、制冷机房、锅炉房分别设置事故排风系统,事故排风按每小时大于12次换气计算风量。
三、空调通风系统防火设计:
1、空调、通风系统的所有部件、配件及材料均选用不燃型或防火型。
2、所有空调、通风系统风管穿越防火墙或其它防火分隔时均设置70℃的防火阀。当输送空气温度达到70℃时,防火阀关闭,系统风机停止运行。
3、防火阀采用独立的支吊架。
4、管道穿越防火墙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的空隙应用非燃材料填充密实。
5、火灾发生时,切断所有平时独用通风系统的电源。
四、防排烟系统设计与控制:
(一)防排烟设计
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的要求,在下列部位设防排烟措施:
1、地下室:
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地下室防烟楼梯间及消防前室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2)、地下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房间及超过长20M的内走道均设机械排烟系统,火灾时按防烟分区进行排烟,排烟量按最大防烟分区120m3。
3)、地下车库每个防火分区按不大于2000m2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设1-2台排风(烟)机,每个防火分区设1-2台送风机补风,火灾时开启着火防烟分区排风(烟)风机进行排烟,同时送风风机对整个防火分区进行补风。排烟量均按6次/h换气计算,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
4)、地下一层库房、设备用房等设或利用平时排风系统兼作火灾时排烟系统,火灾时按防烟分区进行排烟,排烟量按最大防烟分区120m3计算,机械补风,补风量大于排烟量的50%。
2、其它部分
1)所有的楼梯间、合用前室分别设置正压送风系统,其中防烟楼梯间隔层设一常闭风口,合用前室每层设一常闭风口,前室、楼梯间设置压力传感器,正压风机设置带电动风阀的旁通管,根据压力传感器信号开或关电动风阀,以控制压差。
2)各层长度超过20米且无直接自然通风的内走道和长度超过60米有自然通风的内走道均设机械排烟系统。火灾时按防烟分区进行排烟,排烟量按最大防烟分区120m3。主楼在各避难层及屋面分别设置机械排烟风机,分段设置排烟系统。
3)地上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无窗房间或设置固定窗的房间及超过长20m的内走道均设机械排烟系统,火灾时按防烟分区进行排烟。排烟量按每个防火分区内最大防烟分区120m3计算。
4)地下室车库每个防火分区分为二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均设置排风兼排烟系统,同时利用进风管井机械补风,排烟量均按6次/h换气计算,机械补风时,其补风量大于排烟量的50%。
5)高度大于12米的中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其容积小于或等于17000m3,排烟量按6次/h计算;其容积大于17000m3,排烟量按4次/h计算,单其最小排烟量不小于102000m3/h,设置多台排烟风机,风机入口处设置常闭型280℃排烟防火阀。
6)所有排烟风机入口处设有排烟防火阀,当输送烟气温度>280℃时,排烟防火阀自动关闭,排烟风机停止运行。
7)其它所有的房间均采用自然排烟,其开窗面积满足规范要求。
8)其它
A、排烟口距排烟分区内的最远点均不超过30米,车库最大防烟分区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其它房间的最大防烟分区面积小于500平方米。
B、所有的排烟风管采用镀锌钢板制作,风管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高压确定。
C、越防火分区、通风机房等房间的隔墙及楼板、变形缝、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风管上均设防火阀,当空气温度超过70℃时,防火阀关闭并发出信号,通知消防控制中心,关闭该防火分区内的所有通风设备。
D、排烟风机入口均设有排烟防火阀。
E、管道穿过防火墙和隔墙及楼板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填塞密实。
F、通风、排烟系统的所有部件、配件及材料均采用不燃型。
G、防火阀、排烟防火阀采用独立的支吊架。
H、所有风井(正压送风、送风、排风、排烟等)均内托1MM厚镀锌钢板风管。
(二)防排烟系统控制
1、防烟加压送风系统的控制: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开启着火层及相邻两层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正压送风口及地上或地下楼梯间送风口,同时开启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正压送风机,运行正压送风系统,同时根据楼梯间、前室压力传感器信号,开或关风机旁通管上的电动风阀,以保持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正压。
2、地下室车库排烟系统的控制:排烟风机平时排风,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指令该防烟分区内的排烟系统风机开启对车库进行排烟,自然补风或机械补风。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排烟风机入口的排烟防火阀关闭,同时停止排烟风机及补风机运行并反馈信号至消防中心。
3、地上各排烟系统的控制: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指令失火的防烟分区内常闭排烟口开启(或现场手动开启),同时开启排烟风机进行排烟,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排烟风机入口的排烟防火阀关闭,同时停止排烟风机运行并反馈信号至消防中心。
4、中庭排烟系统的控制:火灾时烟感探测器发出报警,由消防控制中心,同时开启风机及其入口处280℃排烟防火阀及排烟风机,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关闭,排烟风机、送风机停止运行并反馈信号至消防控制中心。
5、内走道排烟系统的控制:火灾时烟感探测器发出报警,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失火区域内的多叶排烟口开启,同时开启风机入口处280℃排烟防火阀及排烟风机,当烟气温度超过 280℃时,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关闭。
6、地下室其它排烟系统的控制:地下室办公房间设置常闭式电动、手动板式排烟口,火灾时烟感探测器发出报警,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失火区内的板式排烟口打开,同时排烟风机、送风机(或新风机)开启对火灾地点进行排烟。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关闭,排烟风机、送风机(或新风机)停止运行并反馈信号至消防控制中心。
燃气设计:
1、工程用气范围:燃气真空热水锅炉。
2、设计范围:从室外市政中压B级燃气管网到锅炉房。
3、燃气规范中应遵行的强制性条文:
A、本工程为高层建筑燃气管道设计,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10.2条的规定。
B、室内燃气管道流量按公式计算。
C、燃气管道允许阻力损失按公式计算。
D、因高度差引起的燃气附加压力按公式计算。
E、室内燃气管与相邻电的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应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36条的规定执行。
F、立管上每层设一个角钢支撑。
4、燃气管道设计:
A、燃气参数:根据甲方提供供应气种为天然气,密度0.73Kg/m3,其低位发热值为8400Kcal/NM3。
B、燃气供应对象:
(1)2台4.2MW燃气热水锅炉每台最大小时总用气量为455m3/h/台,2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每台最大小时总用气量为152m3/h/台,其额定压力为15KPa,分别选用额定流量为1500Nm3/h的罗茨型天然气表一只,其设置在一层燃气计量间内。本工程锅炉燃气最大小时耗量为1214Nm3/h。
C、锅炉燃气管从室外市政中压B级燃气管网接入(压力为0.15MPa),经过悬柜式式用户调压器调压至20KPa后送入锅炉房供锅炉使用。
D、锅炉房内距天棚300mm处设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当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报警,启动室内排风机进行事故排风。
E、室内燃气管采用热镀锌钢管,室内外连接管及室外埋地管采用无缝钢管。燃气引入管在室外设阀门井,井内设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常开、连锁),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接往锅炉房的支总管起始处均设快速切断阀;各立管设球阀;燃气表前采用球阀。
F、防腐与保温:设于室外架空燃气管刷防锈底漆两道,再用离心玻璃棉管壳保温,外包铝箔饰面玻璃钢保护壳。
G、所有的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H、埋地管需加强防腐措施,煤气管道设防静电接地装置。
锅炉房排烟及防爆泄压设计:
1、锅炉房排烟系统
A、锅炉房4台锅炉的水平排烟风道上设置防爆膜,核心筒垂直风道从主楼屋面排出室外。
B、垂直排烟风道采用成品不锈钢(内设100MM厚矿棉保温层)风道,同时在垂直排烟风道上设置多个固定支架及伸缩节。
2、锅炉房防爆泄压设计:按锅炉房面积的10%设置防爆泄压窗至室外。
3、锅炉房设置在负一层,其上方为室外绿化地带,非人员密集场所。
电气消防设计:
一、负荷分级及供电电源
1、负荷等级
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有关负荷分级的规定,以及本项目的建筑特点,本项目消防负荷按一级负荷供电。具体如下:
2、负荷总量:本项目变压器安装总量为8900kVA。
3、市政供电电源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开闭所引来。地下室北侧门诊医技变配电房从市政开闭所引来两路独立的10kV电缆,构成双重电源供电,电缆引入至门诊医技变配电房内10kV配电装置进线柜。
4、自备应急电源
为保证本项目医技重要用电设备、消防、安防设备供电,依据计算,本项目设置1台1300kW柴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房设置于地下室,在柴油发电机房内为每台发电机设置一处储油间,各储油间内设1立方米的日用油箱。
1)柴油发电机平时作为本项目重要医技设备和重要医疗用房的后备电源;消防时自动启动或手动联动启动、为消防设备和部分火灾时仍需供电的医疗特别重要负荷供电。
2)EPS
为保证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本项目对应急照明采用分区域设置EPS的供电方式,EPS带智能在线监测功能,以确保平时和消防时的正常使用。
3)UPS
为保证手术室、ICU、CCU、产房、血液透析室等重要医疗设施,以及信息中心机房、消防及安防控制室等场所的供电,这些设备机房除按一级负荷供电,采用双电源供电、末端自动切换外,还在各机房根据设备需要设置了相应的UPS供电电源。三相输出的UPS电源装置加装三相隔离变压器并做重复接地。
其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源,消防社保应急电源输出功率大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0%,蓄电池组的容量可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以上。信息中心机房UPS按N+1配置。
5)本项目所有消防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末端自动切换。
二、电缆、导线选型及敷设
1.根据规范要求,本项目消防负荷干线及支干线采用矿物绝缘电缆,非消防负荷干线及支干线采用GA-YJV型(超A级阻燃耐火交联聚乙烯电缆),均为WD型(低烟无卤电缆)。
2.电缆桥架:本项目除设备用房及电气竖井的电缆桥架为梯架形式外,其余部分均为带盖板托盘型,消防部分非矿物绝缘电缆的桥架需经防火处理,满足火灾耐火时间要求。
3.电缆桥架及各类套管等施工完后因将所有穿越的土建孔洞封堵,封堵材料及施工要求由建筑专业定。
4.敷设在槽式电缆桥架内的导线,应按回路单独捆扎,以利维护,但不得整体多回路捆扎,以免局部过热。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要求
1)本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组成。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2.消防控制室
1)在病房楼1层设置1 处消防及安防控制室, 负责本项目消防及安防监控。设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2)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如下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
(1)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含消防联动控制器、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泵供水方式)、气体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压力容器供水方式)、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及卷帘系统、消防电梯、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源。
3)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如下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1)建筑基本情况
(2)主要建、构筑物信息
(3)单位(场所)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信息
(4)室内外消防设施信息
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雨淋、水幕)、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及卷帘、消防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源、灭火器。
(5)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信息
(6)日常防火巡查记录
含基本信息、用火用电、疏散通道、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设施。
(7)火灾信息
4)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以上两类有关信息的功能。
消防控制室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报警装置设置
1)厨房等处设感温探测器,其余场所设置感烟探测器,每层电梯厅、楼梯口及其它公共场所按规范设手动报警器。系统可接收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消火栓按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防火阀等发出的报警信号,通过系统主机实现联动控制功能。
2)疏散通道上分两步落下的卷帘两侧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组合。
3)在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开闭所、变配电房、重要机房)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组合。
4)在厨房、燃气锅炉房、燃气表间等采用燃气设备的房间均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火灾声光警报器等组成。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独立组成,可燃气体的报警信号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该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能启动保护区域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保护区域内有联动和警报要求时,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实现。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置在有防爆要求的场所时,应符合有关防爆要求。
4.消防设备联动控制
1)消火栓泵控制(本院区消防水泵房设于设备综合楼):(1)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设置消火栓按钮,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2)将消火栓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3)消火栓泵的动作信号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2)自动喷洒泵控制(本院区消防水泵房设于设备综合楼)(1)平时由气压罐及压力开关自动控制增压泵维持管网压力,管网压力过低时,直接起动主泵。(2)火灾时,喷头喷水,水流指示器动作并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同时,报警阀动作,击响水力警铃,压力开关启动喷洒泵,消防控制中心能接收其返馈信号。(3)消防控制中心可通过控制摸块编程,自动启动喷水泵,并接收其返馈信号。(4)在消防控制中心联动控制台上,可通过硬线手动控制喷水泵,并接收其返馈信号。(5)消防控制中心能显示喷水泵电源状况。(6)消防泵房可手动启动喷水泵。
3)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
(1)应由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送风门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的加压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
(2)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电功挡烟垂壁降落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堕的降落。
4)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
(1)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2)应由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
5)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
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拉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应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
6)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排烟防火阀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
(1)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阔的动作信号,防烟、排烟风机启动和停止及电动防火阀关闭的动作信号,均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2)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风机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7)防火卷帘门的控制:(1)防火卷帘的升降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2)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在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0.5m~5m内设置不少于2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3)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
8)常开防火门的控制:由消防自动控制吸合器释放,使防火门自动关闭。防火门关闭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中心。
9)非消防电源控制:本工程部分低压出线回路及各防火分区照明配电箱内设有分励脱扣器,由消防控制中心在火灾确认后断开相关电源。
10)挡烟垂壁、电动排烟窗控制:消防控制中心可在报警后根据需要控制挡烟垂壁、电动排烟窗等设施并能接收、显示其反馈信号。
11)消防控制中心可在报警后根据需要停止相关空调系统。
12)应急照明平时采用就地控制(或由装设的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管理),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控制点亮应急照明灯。
13)空调机及风机所接风管上的70℃防火阀关闭后,联锁停止空调机及风机并报警。
14)与燃气有关的如燃气关断阀等的控制,需与燃气公司配合。按燃气公司要求执行。
15)其它设备、弱电及智能化系统的联动:火灾确认后,自动打开疏散通道上由门禁系统控制的门;应自动开启门厅的电动旋转门和打开庭院的电动大门;自动打开车道出入口的电动栅杆;开启相关层安全防范系统的摄像机监视火灾现场。其它联动要求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执行。
16)重要消防设备的手动控制,重要消防设备增设手动直接控制线,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中心能自动或手动启动有关部位的消防水泵、风机,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4.火警通讯
1)在消防控制中心内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总机,在各层手动报警按钮处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插孔。
2)在消防控制中心内设置119外线直拨电话。
3)在变配电房、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等重要场所设置火灾专用对讲电话风机,负责与消防控制中心的直接通讯。
5.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
1)火灾警报装置:本项目在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1个声光报警器,火灾光警报器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子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躁声15dB。当火灾警报器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火灾声光警报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本项目公共场所设置具有同一种火灾变调声的火灾声警报器;具有多个报警区域的保护对象,选用带有语音提示的火灾声警报器。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火灾声警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为8s~20s,同时设有消防应急广播时,火灾声警报应与消防应急广播交替循环播放。
2)本项目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采用总线制,按楼层及防火分区设置扬声器。在门厅及走道等有背景噪声干扰场所内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高于背景噪声15dB。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s~30s,应与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火灾声警报器播放、1次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环播放。
在消防控制室应能于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的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
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设置专用的播放设备,功放输出采用110V定压输出的方式,扩音机容量扬声器计算总容量的1.3倍确定,消防控制中心能监控火灾应急广播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能遥控开启扩音机和用传声器直接播音。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火灾应急广播输出分路,应按疏散顺序控制,播放疏散指令的楼层控制程序要求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执行。火灾应急广播分路配线符合下列规定:(1)按疏散楼层或报警区域划分分路配线。各输出分路,应设有输出显示信号和保护控制装置等。(2)当任一分路有故障时,不应影响其他分路的正常广播。(3)火灾应急广播线路,不与其他线路(包括火警信号、联动控制等线路)同管或同线槽敷设。
6.火灾应急照明
1)本项目火灾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根据规范要求,在疏散楼梯间(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宴会厅、营业厅、办公大厅;地下车库等公共场所设置疏散照明,其照度不小于5lx。
2)在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在火灾时仍需要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以及通信机房、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BAS中央控制站、安全防范控制中心等重要技术用房设置备用照明,其照度不小于正常照明照度。
3)本项目医技场所备用照明严格执行下列要求:
吸引机房、手术室、新生儿监护室、医生护士站等重要医疗用房等重要设备用房设置不低于正常照度的备用照明;其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180分钟。
门厅、候诊厅、输液厅、车库等大面积公共场所设置备用照明,其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的10%。1类医疗场所每个房间至少有一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2类医疗场所至少50%的灯具带备供电池供电。
4)本项目应急照明采用智能疏散照明系统,分区域36V直流蓄电池供电,电池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备用照明的备用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180min。
7.电梯监视控制系统
1)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电梯监控盘,能显示各部电梯运行状态、正常、故障、开门、关门等及显示所处层位。
2)火灾发生时,根据火灾情况及区域,由消防控制中心电梯监控盘发出指令,指挥电梯按消防程序运行:对全部或任意一台电梯进行对讲广播,说明改变运行程序的原因。
3)除消防电梯保持运行外,其余电梯均强制返回底层并开门。消防电梯具备轿箱就地手动控制功能。
4)电梯在首层配置紧急破玻按钮,负责紧急情况下的强制手动控制。
8.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本项目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由监控模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主机(设于一层消防及安防控制室)、通信网络组成。电气火灾监控器的报警信号和故障信息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有区别。
2)本项目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在低压配电系统首端,设置在第一级配电柜(箱)的出线端。当供电线路泄漏电流大于500mA时,在其下一级配电柜(箱)设置。剩余电流报警电流为300~500mA。
3)该系统具有下列功能:(1)探测漏电电流、过电流、出线端温度等信号,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故障线路地址,监视故障点的变化。(2)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存储时间不应少于12个月。(3)联动切断漏电线路上的电源,并显示其状态;但对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漏电报警只作用于信号,不作用于切断电路。(4)显示系统电源状态。
9.防火门监控系统
本项目中各疏散通道的防火门采用防火门监控系统实施联动控制,能在日常情况下对各常开、常闭式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进行监控管理且具有实时记录、存储功能。
1)常开式防火门的联动配置由防火门监控器、联动闭门器组成。在分区内的防火门监控器接收到消防控制中心或防火门监控主机发出的启动信号后,控制联动闭门器有序平稳的关闭分区内的防火门,并将门状态信号反馈至防火门监控主机进行集中监控,同时将门的动作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中心。
2)常闭式防火门的联动配置由防火门监控器、门磁开关组成。在分区内的防火门监控器接收到消防控制中心或防火门监控主机发出的启动信号后,门磁将门状态信号通过防火门监控器反馈至防火门监控主机实施集中监控管理,同时将门的动作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中心。
3)本项目防火门监控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电动开门器的手动控制按钮设置在防火门内侧墙面上,距门不超过0.5m,底边距地面高度为0.9~1.3m。
4)防火门监控器的设置需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
10. 消防设备电源监测系统
1)本项目设置消防设备电源监测系统,系统由监控主机(设于一层消防及安防控制室)、中继器、监控模块和传输电缆组成。
2)监控主机最多可管理64*4共256个监控模块,每个回路可管理64个模块,网络最大通信距离一般不超过500m。当传输距离超过500m时,采用中继器扩展。
3)该系统通过检测消防设备电源的电流、电压值和开关状态,判断电源是否存在断路、短路、过压、欠压、过流以及缺相、错相、过载等状态并进行报警和记录。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要求
1)感烟(温)探测器安装时,与灯具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2m;与送风口边的水平净距应大于1.5m;与多孔送风顶棚孔口或条形送风口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5m;与嵌入式扬声器的净距应大于0.1m;与自动喷水头的净距应大于0.3m;与墙或其它遮挡物的距离应大于0.5m。
2)手动报警按钮及对讲电话插孔底距地1.4m。在消火栓箱内设消火栓报警按钮。
3)火灾声光报警的安装高度为门框上0.2m。
4)就地设置的模块箱距顶板 0.3m 贴墙明装,对于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应有尺寸不小于100mm×100mm的标识。
11.供电、线路敷设和接地
1)消防供电等级: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联控设备、火警通讯广播设备、火灾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
2)消防供电系统:本项目消防用电设备由两路电源供电,二路电源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进行自动切换。备用电源供电时间不小于180分钟。
3)消防控制室设备还要求设置UPS不间断电源作为备用电源,此电源设备由设备承包商负责提供。
4)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控制模块自带DC24V应急电源。
5)消防控制室设备接地采用BV-25型导线穿PVC管引至机房内中接地端子板,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6)消防用电设备和报警控制线路采用耐火及阻燃型导线,干线在桥架内敷设、所用线槽均为防火桥架、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若不敷设在线槽内,明敷管线应作防火处理;顶板接线盒至消防设备一段线路穿金属耐火(阻燃)波纹管。当线路暗敷时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
7)消防广播线、电话线单独穿管(槽)敷设。
8)穿越楼板、防火分割的隔墙的孔洞在管(槽)线安装完毕后应用相应防火等级的防火材料封堵。
12、其它
1.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中规定,以下条文应严格执行:
3.1.6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4.1.1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
4.1.3 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
4.1.4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4.1.6 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4.8.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4.8.4 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
4.8.5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4.8.7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
4.8.12 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6.5.2 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6.7.1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6.7.5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6.8.2 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6.8.3 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10.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源。
11.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
11.2.5 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2.所有消防电气设备、灯具必须有消防认可的有效生产许可。
3.消防电气的施工单位必须有消防认可的有效施工许可。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所有成套设备,均由承包商根据供货产品和系统功能要求配套提供,并负责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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