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湖滨区新增7例无症状
湖滨区关于8月30日新增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2022年8月30日,湖滨区在全员核酸检测中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例(全部在隔离管控中发现)。目前,流调、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正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有序进行,对排查出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全部进行隔离管控,对涉及到的外部环境进行全面消杀。
团结就是力量,坚持就是胜利。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希望大家持续关注权威信息,科学做好自我防护,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定信心、一鼓作气,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彻底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门峡市湖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
洛阳汝阳新增2例确诊
4例无症状
关于汝阳县新增2例确诊病例及4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8月30日,汝阳县在对前期阳性感染者密接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确诊病例及4例无症状感染者,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对排查出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已进行分类隔离管控。
确诊病例1:男,31岁,8月2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及专家组研判,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女,32岁,系确诊病例1的妻子。8月2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及专家组研判,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1:女,10岁,系确诊病例1之女。8月2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及专家组研判,判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女,9岁,系确诊病例1之女。8月2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及专家组研判,判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男,72岁,系8月29日确诊病例的祖父。8月2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及专家组研判,判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女,10岁,系无症状感染者1玩伴。8月2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及专家组研判,判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流调、检测、消杀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除进行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出门,安心居家,携手抗疫,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汝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30日
开封新增3例无症状
关于开封市新增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
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45号)
8月30日,我市在隔离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3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26:无症状感染者(病例8同住家属),女,41岁,职业:保洁人员,现住址:示范区华英组团。
8月20-25日每天6:55骑车到三大街晖达新世界3期工作,17:30下班骑车回家。
8月25日18:30带儿子至万胜街航天酒店后罗爱平诊所输液,其间在诊所门口活动摊位购买鸡蛋灌饼,20:30结束输液返回家中。
8月26日6:55骑车到二大街晖达新世界2期工作,17:56至土城菜市场路边摊位买丝瓜,18:06至土城菜场口一摊位买鸡子,18:10至老三馍店。
8月27日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27:无症状感染者(病例25同住家属),女,40岁,幼儿园老师,现住址:龙亭区玉皇庙街。
8月25日17时自驾到学校接女儿回家。
8月26日8时至西城小区门口做核酸,后至北仁义胡同小海豆腐脑老店,9:30骑车至东郊清水河大市场买菜,20时至梁苑口流动摊位购买烤肠,20:15至新街口蜜雪冰城,20:23至天力卡拉优甜品店新街口店。
8月27日7:40至西城小区门口做核酸,8:20至西司桥北侧李记五香豆沫店,9时至丁角街市场一文具店,后至梁苑菜市场。12:50至黄河大街中段袁记串串香店。
8月28日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28:无症状感染者(病例23同住家属),女,77岁,退休职工,现住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翠园东街。
8月25-27日全天在家无外出,27日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提醒广大市民,与以上时间、地点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或出现发热、咽痛、咽干等症状者,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提醒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汴,不去中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区人员非必要不来(返)汴,确需外出和来(返)汴的,必须提前三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同做好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商丘夏邑县新增1例无症状
夏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公告
8月30日,夏邑县在集中人员例行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无症状感染者(系无症状感染者鹿某奶奶),于8月27日落实集中管控措施。目前,已按要求转移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倡议广大城乡居民,不造谣、不信谣,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不传播未经权威部门确认的信息。
夏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安阳内黄县新增1例无症状
关于内黄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
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2022年8月30日,我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内黄县中召乡徐砦村人,为8月27日无症状感染者的同住亲属。8月26日上午居家,下午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再次提醒广大居民,目前全国、全省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复杂,输入性风险时刻存在,防控工作绝不能松懈。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强化个人防护意识,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场所。落实使用场所码、常态化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返内提前报备,关注身边外来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共筑安全屏障。
内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30日
濮阳华龙区公布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华龙区疾控中心
关于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8月28日,濮阳市华龙区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境外输入病例。现将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桂某某:男,51岁,华龙区中原办庆丰小区居住,桂某某8月12日从科威特入境,在广州进行7天集中隔离。8月20日解除隔离后乘高铁到濮阳东站,出站后由专车转运至油田一公司集中隔离点。8月23日,15:35解除隔离乘专车返回家中。
8月24日,8:11在干城小区南大门核酸采集点采集核酸(阴性)18:50-20:27在黄河路景观城北门东侧牧羊莜面村就餐。
8月25日,7:00-7:25在中原路与卫河路北考练中心院内活动。15:57-16:48到濮阳市车管所(花乡二手车市场)审验驾照。
8月26日,6:00-7:30在庆丰小区附近散步。8:23在华龙区人民医院核酸采集点采样(阴性)。11:51-13:48在茂名路知味亭大厅就餐。
8月27日,5:00-7:00在庆丰小区附近散步。20:09-20:41在孟轲新村最北面楼房(河南省海达利天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活动。20:41-23:00在干城小区115号楼3单元活动。
8月28日,8:15-8:33五一路与玉门路东南角早餐店就餐。8:45到干城小区南门核酸采集点采集核酸。12:00-13:25在任丘路湖北酒家666包间就餐。14:30-15:00在干城小区115号楼3单元活动。
请在上述时间段中与桂某某的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居民群众立即向社区报告,并第一时间做核酸检测。同时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相关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旅居史、接触史,便于及时排查。
目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防控不能松懈。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传谣、不信谣;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及时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建立免疫屏障,有效阻断疫情发生和传播。
咨询电话:
华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93-8679868
华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93-6928299
华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29日
省外返回未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汝阳县2名女子被立案侦查
8月30日,记者从洛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近日,汝阳县2名女子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已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
洛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今年5月30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返洛报备等防控措施的决定》并向社会发布,其中明确规定:有市域外旅居史的返洛人员,应当按规定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不得隐瞒时间、行程、旅居史等个人信息。
近期,汝阳县发生疫情,在对风险人员排查中发现:
汝阳县城关镇居民韩某某,女,46岁;2022年8月21日18时许,韩某某从西藏拉萨市自驾游返回到汝阳县,返程前未主动向社区报备;返回汝阳县后,未按要求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且多次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造成疫情传播。
汝阳县城关镇居民李某某,女,44岁;2022年8月21日10时许,李某某从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自驾返回到汝阳县,返程前未主动向社区报备;返回汝阳县后,未按要求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且多次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造成疫情传播。
韩某某、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返洛报备等防控措施的决定》,根据相关规定,由其个人承担集中隔离费用。此外,两人的行为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韩某某、李某某已被汝阳警方立案侦查。
洛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全市广大群众要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凡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要提前通过“洛阳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洛阳通”后填写“返洛报备登记”或在“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社区报备”,向目的地村(社区)如实报备。对瞒报、谎报、迟报个人行程或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洛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县区要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洛阳籍在外务工人员做好信息推送和教育引导,把“返乡必须提前报备”“不报备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处理”等防控政策和报备流程讲清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来(返)洛人员报备率;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报备人员信息核查,准确掌握来(返)洛人员抵洛时间、来源地,跟踪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确保报备人员核查率、管理率达到100%。对宣传不到位、核查不到位、管理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或者疫情传播风险的,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来源/河南卫健委、汝阳县人民政府、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三门峡市湖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内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夏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华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编辑:孙振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