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最新通告
平顶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37号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态势,形势极其严峻复杂。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现就加强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甘肃省敦煌市等疫情发生地来平返平人员健康管理紧急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
1、8月1日以来有海南省旅居史;
2、8月1日以来有西藏自治区拉萨、日喀则、阿里、山南、林芝等地(市)旅居史;
3、8月1日以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伊犁、昌吉、塔城、喀什、博州、阿克苏、哈密、巴州、和田、吐鲁番、阿勒泰等地(州、市)旅居史;
4、8月6日以来有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旅居史;
5、8月6日以来有甘肃省敦煌市旅居史;
6、近7日内有其他高中低风险区或有本土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旗)旅居史;
7、与公布的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重合。
请以上来平返平人员立即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或居住宾馆(酒店)报告,有工作单位的同步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高中低风险地区变化情况,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出发前、返回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所在单位报备,自觉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主动核酸检测
所有市外来平返平人员,提倡抵平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结果未出具前,不前往公共场所活动。
请广大市民与外地在平人员积极配合落实48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部分重点场所配合核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
三、主动做好防护
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四、主动健康监测
请广大市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症状时,请及时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和从事职业,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主动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3岁以上无接种禁忌且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六、主动遵纪守责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瞒报、虚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守好“场所码”查验关口,做到逢进必扫、扫码必验、验码必严。
如您遇到疫情防控的问题,请及时向所在社区咨询,或者拨打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375—12345咨询。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配合!
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3日
商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态势,区域间疫情外溢频繁发生,形势严峻复杂,我市面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双重压力,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落实“四早”要求,现就加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等疫情发生地来(返)商人员健康管理紧急提醒如下:
5、近7日内有其他高中低风险区或有本土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旗)旅居史;
6、与公布的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重合。
以上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
请各位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高中低风险区变化情况,非必要不前往海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等地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确需前往的,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已在高中低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的,建议非必要不离开当前居住地,确需返商的请主动报备,并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主动报备行程。
三、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分餐食、用公筷、不扎堆、少聚集等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配合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尤其是暑期外出旅游的市民在返商路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不在人多拥挤的密闭场所久留,做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四、做好健康监测
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从事职业,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遵守防疫规定、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如您遇到疫情防控的问题,请及时向所在社区咨询或者拨打商丘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370-12345咨询。
商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3日
洛阳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主动报备。
近7日内,凡是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主动报备,并配合落实完成“三天两检”、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于需要居家隔离,但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严格落实集中隔离举措。
需要提醒的是,即日起,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如在抵洛前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抵洛后需落实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的,免除集中隔离费用。未提前报备且按规定应落实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的,集中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严格落实“三天两检”。
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盟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请立即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严格落实“三天两检”,并做好健康监测。
●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
密切关注疫情及中高风险地区信息,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他涉疫地区。
●积极开展健康监测。
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请3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的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可能进行1剂次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地铁、机场等公共场所时,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扫码入内,配合“场所码”扫码核验。
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提醒
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紧急提醒
近期国内疫情反弹,呈现各地多发、局部爆发、点多面广的局面,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落实“四早”要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
1.8月5日以来有海南省旅居史;
2.8月5日以来有西藏自治区拉萨、日喀则、阿里、山南、林芝等地(市)旅居史;
3.8月5日以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伊犁、昌吉、塔城、喀什、博州、阿克苏、哈密、巴州、和田、吐鲁番、阿勒泰等地(州、市)旅居史;
4.8月5日以来有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旅居史;
5.近7日内有其他高中低风险区或有本土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旗)旅居史;
6.与公布的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重合。
7.场所码异常,健康码为红码、黄码;
以上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按照属地要求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谨慎选择出行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形势,非必要不前往海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等地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的城市。确需前往的,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做好自身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已在高中低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的,建议非必要不离开当前居住地,确需返汴的,请务必主动报备,并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主动报备行程。
三、做好自我防护
请广大市民做好日常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场所码,配合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从事职业,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遵守防疫规定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因瞒报、虚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入内,配合“场所码”扫码核验;积极参加核酸检测,每48小时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完成一次核酸采样检测。
五、主动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有效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高身体免疫力,齐心协力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
综合:平顶山发布、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洛阳发布、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
来源: 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