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要求返还销售佣金时,是从案外人名下支付给任宏妮,案涉基金不能兑付后,其也没有直接向好买公司主张权利。任宏妮提供的赵立勇在好买大连分公司的照片不足以证明其与好买大连分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案涉基金的法律关系,故葛明媚的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表见代理。
关于争议焦点三,任宏妮在第三次庭审中,将本案案由变更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故其应当证明好买大连分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并给其造成了损失,违法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好买大连分公司存在主观过错。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案涉基金与好买大连分公司之间存在任何关联性,所以任宏妮向好买大连分公司主张赔偿责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并且案涉基金是依法成立的合法产品,即使其有损失,也应当依据基金合同等证据,依法向基金管理人、托管机构主张权利。
综上所述,上诉人任宏妮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此有私募业内人士表示,私募基金不同于公募基金,其不能公开的对外宣传和销售,因此其销售渠道上,除了自有销售渠道以外,与券商、银行或持牌基金销售公司合作是其主要的客户拓展渠道。对于银行、券商等销售渠道,是要求私募机构是其白名单内的客户。但在现实中,很多渠道人员,利用自己熟悉客户的优势,私自销售代销系统以外的产品,也就是业内说的“飞单”,这种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行为的后果不为所在的基金代销机构认可,存在极大的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