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通办”服务专区,记者看到,包括设立变更、准营准办、商务贸易、金融证券、能源水利、交通运输等22个主题在内的170个法人办事事项已被接入。
“对企业来讲,‘跨省通办’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刘俊海说,这有利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企业家获得感。
实现可持续的数据共享和政务协同
作为国家政务服务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跨省通办”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也面临不少难点、堵点。
“跨省通办”要求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等电子材料或技术全面应用的基础上实现数据共享。刘冰认为,“跨省通办”实践中的数据共享面临“权力边界”和“目标差异”的双重挑战:“权力边界”指的是地方政府权限范围以行政区划为边界,并且与其他地方政府处于同级地位,无法依靠科层制中的等级权威实现强力整合;“目标差异”则是指参与“跨省通办”的地方主体在本地行政事务的优先性上存在差异,从而可能造成“通办”过程中不同地方之间成本和收益的不平衡。
对此,刘冰建议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将数据共享机制从权威命令向协同治理转变,借助现代数字技术在权力平等且目标多元的地区主体间建立全面可持续的合作关系,破除“数据壁垒”并实现可持续的数据共享和政务协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等多方合力。”刘冰指出,一方面,政府部门要进行治理思维的创新转换,搭建平台调动市场、企业参与;另一方面,企业也要积极配合,提高效能,与政府部门良性互动。
数据在共享过程中,还会涉及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专家表示,必须加强信息保护,保障信息传输安全,注重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防止其被滥用或泄露。
“跨省通办”有了顶层设计,关键还要真正落地。目前各地在推进“跨省通办”方面形成了一些好的案例,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但也有群众反映,一些地方形式主义依旧存在,部分办事人员服务态度有待改善,跨省办事的效率仍需提高。
“为人民服务无小事,从这个角度来看,‘跨省通办’不仅是政务服务,也是政治任务。”刘俊海表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跨省通办”工作的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建立从申请、办理、反馈、回访等全周期的行政服务体系。对推进进度慢的地区和部门加大督促力度,重点督办;对敷衍塞责、工作不认真、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理。通过完善评价规则,改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加强法治保障也很有必要。”刘俊海建议,出台专门针对“跨省通办”的法律法规,对“跨省通办”的基本原则、制度要求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等作出规定。(记者 乔彩)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国“跨省通办”专区,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作用。
同年12月,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上线。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推进下,专区正陆续接入与群众生活、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高频服务事项,支撑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办理模式,让群众、企业办事减少“多地跑”“折返跑”。
为方便用户选择,专区对所有事项按照个人和法人办事进行分类,并分别根据不同主题、生命周期、办事部门等进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整合,便于群众、企业一键直达。目前,专区已接入个人办事事项151个、法人办事事项170个。
更多区域性的“跨省通办”服务正在陆续接入专区,现已接入京津冀、长三角、泛珠区域、川渝、西南五省、东北三省一区等区域政务服务专区,设置省际跨省通办专区、地方跨省通办专区等服务,方便经常需要在这些区域间跨省办事的群众“一站式”访问。(记者 史志鹏整理)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