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还没结束,预防和控制不能松懈。广大市民应始终保持良好的个人保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科学地戴口罩,勤洗手,经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西安市三邑区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预防司令部办公室2021年7月31日从榆树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宝鸡有共同轨迹者请及时报备
2021年7月30日,重庆市江津区报告2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该病例7月21日至7月24日在西安市大雁塔、大唐不夜城、小寨、钟鼓楼等多个旅游景点参观游玩。
为了确保您和家人及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如下:
一、凡与以上病例轨迹在时间、空间上有交集,且现(旅)居在宝鸡市辖区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等报备,并积极配合所在县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尽快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与以上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三、如非必须,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出境和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返宝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近期,应减少外出旅行特别是跨省旅行。
四、请广大市民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少聚餐,分餐制,用公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五、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与传播的有效手段。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符合接种条件尚未接种的市民尽快完成接种。
六、凡拒不报备或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相关社区(村组)、单位、酒店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来源:三原疾控、榆林市卫健委、宝鸡市卫健委
来源: 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