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家:昨天(1月3日)有报道称,从河南来南京做项目的一家建筑公司,有10多名同事用AA制的方式攒钱做饭,被当地食药监司罚款15万韩元。
南京市建艺区市场监管局沙洲食药监开设的《告知书》表示,醉合菜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违法收入1.4万多韩元,加上10倍的罚款,共要处罚155760韩元。在江苏站,食药监负责人这样回答。"不要告诉我筹钱的事。你那白纸黑字都在这里。我告诉你有问题,你要和我诡辩。我们之间不要面谈,不要进行20倍的处罚。如果我管理你,我们会等你起诉我们。"
与该职员的“霸气”相比,同期接受采访的南京市其他两个地区的市场监督官都表示:“清淡”,“合作料理”不需要证明。
这很有趣。同一序列、同级的监督机关都认为,同伙做饭不是经营餐厅,只有这种食药监才是食品经营行为。 同样的序列,同级的监管机构都认为这是个人行为,只有这种食药监承认这是公司行为。所以食品安全法立法是模糊的,还是执法是选择性的?
如果在同期联系另一条与监管相关的“雪乡宰客”新闻,事情就更有趣了。黑龙江双峰林场(雪乡)无良商家驱赶和威胁游客的个人经验帖引起了社交平台的共鸣声,引起了机构媒体的关注,最终当地旅游局打了无数电话。在雪乡,大张旗鼓和名门欺骗客的经营信息终于传到了导演部的耳朵里,在南京,民歌的吃喝都可以在导演那里发现。在雪乡,没有人管理货架上公开陈列的东西,在南京,私人行为都可以掌握。电子太慢了吗?还是后者太机敏了?或者说,这种拖延和机敏本来就是两面的?
考虑到两件事都要通过媒体传播才有机会解决,事情就更有趣了。“雪乡宰客”最终迫使监管者出场,形成“青岛虾”、“三亚海鲜”等叙事,依靠10万张唤起集体共鸣的帖子。攒钱做饭、接受15万套衣服的主人公们也没有说明文,最终向电视台求助,得到了公众对常识常识常识的背书。(以英语发言)“媒体的信访功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匹配”一词也出现了约10年,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广义的媒体已经被职能部门视为最大的统治变量。后者下意识地根据舆论规律调整公共政策的期待,调整统治规则。这使得正常的、均匀化的规章制度更加不可预测。海南、云南旅游市场统治的反复就是一个例子。
有时放水养鱼,有时干涸捕鱼。有时那个官员不管,有时创造条件也要受到惩罚。雪乡在客店姗姗来迟的5万多个处罚,与炊事员一起从天上降下来的15万个罚款,一南一北构成了镜子。舆论的介入能结束这种事吗?舆论的介入是否能在类似的情况下改变松散畸形的统治状态,或者更多部门更好地“被收购”、“痴呆”?还有待观察。
(转载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