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传染病的持续扩散,继湖北黄冈之后,全国多指示纷纷升级了疫情防控措施。据南都记者统计,截至2月5日12时,湖北、浙江、江苏、黑龙江、福建等多个省部分省市公布了“每户2天1人旅行”措施,并公布了小区、村屯等封闭管理。河南省驻马店反向索赔指控“每户5天有1人外出”,疫区返乡者赔偿1000韩元等“强化版”措施。另外,据宁波市2月4日通报,“暂停向重传染病发生地区人员租赁”、“购买解热、咳嗽类药物需要实名登记”等反应。
在多个城市实行居民旅行控制
驻马店历城区告示奖励
2月1日,湖北黄冈市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说:“每个家庭每两天可以指定一名家属购买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了治病、需要疫情防控工作、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不能外出。
此后,湖北省黄石、鄂州等省市也陆续公布了类似的居民出行控制措施。除了传染病风暴中心湖北外,从2月1日开始,浙江温州、江苏徐州、黑龙江哈尔滨、福建福州、河南驻马店等也相继出台了类似措施。
但是,一些城市对居民旅行控制措施设定了特定的期限。以温州为例,该措施从2020年2月1日24时至2月8日24时。个别地区还引进了“强化版”。
根据河南省驻马店车站清关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公告,从2020年2月4日起,该地区居民小区只剩下一个出入口,在出入口设置出入口检查点。小区居民每家每户每5天只能有一个人出去买生活用品。特殊情况者应向小区管理人员申请批准文件。
与此同时,该地区还表示,在武汉、湖北省其他地方(包括途径武汉市滞留者)被逮捕后(不包括登记者),将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举报人1000韩元。(注:湖北、湖北、湖北、湖北、湖北、湖北、湖北)疑似病例赔偿举报人2000元诊断;确诊为新型新冠病毒性肺炎患者,奖励申报人5000韩元。
部分地区暂时不向重传染病发生地区的人员租房。
买退烧药、咳嗽药的时候要实名登记
2月4日晚,浙江省宁波市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小组在此前各项预防要求的基础上,通知疫情防控进一步实施“十二条”措施。其中,除了实施“每户2天1人外出”的居民旅行控制措施外,多项新规定也成为话题。
根据 《措施》第9条,居民发烧、咳嗽等症状一律向村(社区)报告,必须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隐瞒、漏诊、延误报道。零售药店销售解热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首次向属地卫生部报告。
根据《措施》第10条,房屋出租人必须履行租赁管理主体的责任,不得向疫情严重的地区人员新出租房屋,来自省内外疫情严重地区的租户要求近期内不要回来。
同日,浙江省嘉兴市也发布了《嘉兴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令 第9号》,其中包括10项传染病控制措施。其中有“从今天起,在嘉兴的医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履行租赁管理主体责任”等措施。
另外,2月4日,哈尔滨市应对新型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了8号公告。城市内道路表示,每天24小时限制客运车辆通行,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辆外,均采取日期尾号通行管理措施,每天只允许2个数字尾号车牌的客运车辆通行。此外,疫情防控有偿申报制度已经建立,各区县(市)将应对传染病工作指挥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