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人早期一般不吃狗。这个民族的小商店主要在东北的长白山松花江一带从事渔业和狩猎生活,吃穿基本上反映出它来自野兽。南湾一带猞猁、貂、水獭较少,驼鹿、马鹿较多。鹿皮可以穿,鹿肉可以吃。夏天穿的是毛,冬天穿的是毛。铺好的褥子有鹿皮、猞猁皮等,夏天盖上鹿皮,刮掉毛皮,制成皮革扳手。黑龙江一带,穿貂、水獭皮的水獭皮拔下了大毛针,只剩下绒毛。所以他们从吃穿到生活都离不开野兽。人需要食物,当时吃什么主要是吃野兽的肉。有时还吃酸果。当时打猎主要使用弓和箭,以前是石头(white)制造的,后来发展成铁箭,这种“武器”也不容易抓住野兽。
比如打野猪,跑得快,人不能赶走,打起来不容易。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狗。狗当时是很好的帮手。狗能围着野猪咬。野猪被包围了,害怕掏后胯,被狗咬了,野猪坐在那里。人上去用枪刺死了,满族狩猎离不开狗。嫁给处女也要给狗,要选几条好狗,不仅要给狗,还要给一些苏菲。当时人们走路比较困难,没有形成的道路,原始森林很多,经常遇到野兽。姑娘结婚后回到“门”,带狗就安全多了。
猎人进山也带狗打猎时先遇到野兽“头狗”,其他狗也跟着走了,狗有时被野兽咬了,不肯松。“头狗”死了就不能剥皮,人们不能吃肉,有时主人生病哭了,埋葬狗的尸体,埋进长长形状的坟墓,插上柳枝,祈愿吉祥,意味着这条狗可以转世到幸福的地方。一般的狗也不想受伤。可以拉犁。当时人们住得比较分散,大多数住在地洞或棚屋里,周围有鸡、猪饲养。这些家畜和家禽经常被野兽吃掉。3、5户、7、8户分散在一起,不能少了狗。人们用木棒围住房子,这是一层、二层是饲养家畜的地方,第三层包围是养狗,狗起着守卫院子和牲畜的作用。过了这么长时间,人们就会非常爱惜狗。就像骑马的人爱马一样,时间长了就形成民俗,不吃狗肉,不剥狗皮,不杀狗。
这种习俗与他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密切相关。过去有人说,有条狗救了“吉祥之王”,才爱狗。满族人视狗为父亲,这是传闻。狗是否救了“吉汉王”,倒是有黄坚九主的故事,今天不说那个。从生产和生活上看,满族爱狗是有道理的。张广在岭的巴洛克人不喜欢用满族的“八旗”歌曲聚集吉祥的国王,但也喜欢狗。鄂伦春、赫哲、达乌尔等少数民族也喜欢狗,一般不吃狗肉。在黑龙江省宜春掘墓时发现有土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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