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所有国家对现金进口都有严格的规定。例如,美国需要申报1万美元以上的入境出境,中国需要5000美元,乌兹别克斯坦需要2000美元以下。如果超过标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或申报。
去年乌兹别克斯坦内阁决议修改了本国公民从海关口岸携带现金出境的规定,个人需要申报,但未经许可可以携带1亿索姆(约9750美元)的外币现金或等价物,等价物7000万索姆(约6800美元)的现金外币不需要申报。
这项决议案只针对友国公民,海外出入境人员不在范围内。如果认为我方解释有误,请向最近进出乌兹别克斯坦的朋友们具体咨询优势官部。
关于乌兹别克斯坦的现金货币入出境要求,有必要根据现有友国海关执行的自然人入出境现金标准和要求,详细说明希望与乌兹别克斯坦进行经济和资金往来的朋友们的关注。
1友国海关要求自然人出入境时携带不超过2000美元(包括2000美元)的外汇现金,不需要书面申报。
2出入境时携带2000美元以上外汇和现金的人必须填写书面申报单。
3自然人未经任何许可,不得出境价值超过5000美元(包括5000美元)的外汇和现金。如果超过这个限度,乌兹别克斯坦公民必须获得中央银行许可,乌兹别克斯坦公民未携带的现金不得超过入境时填写的申报单上规定的金额。
四区政府出差、访问性质的人员可以超过规定的货币现金限额。
5本国运动员或参加者可以携带超过限额的货币现金出境,非乌兹别克斯坦公民身份的运动员、参加者必须提供超过限额部分的货币现金证明。
6对向乌兹别克斯坦进口外汇没有限制。
此外,乌兹别克斯坦新《外汇管理法》规定,个人的非贸易型外汇汇款和支付额,个人之间不超过1亿韩元,支付范围包括工资、学费、医疗费、旅游费、购买商品、服务费等,大大缓解了本国公民跨境支付的灵活性,今后可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贸易。
如果不是乌兹别克斯坦公民,入境出境时要注意与持有现金有关的细节。在乌国内产生现金收益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签证、职业证明书等相关申报,携带电汇或现金出国。如果出境时没有申报,或者出入境时携带申报单上记载的现金限额,可以以非法进口的名义没收。
资料来源:新疆中联华运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