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前我也觉得当导游能免费到世界各地旅行很好,但实际入职几年后发现当导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大部分导游没有底薪,只有一半左右的导游有部分人乐队补贴,大部分导游收入是“依靠客人消费”的原因,这也是导游经常要带人去购物消费的原因!
从收入上看,只有少数导游有底薪,但没有属相的时候,必须返回相应的旅行社工作。他们的收入相对稳定。除了基本工资外,还会有一定的出团补贴,有时业务往来会有一些收入,他们的生存可以说是基本的保障。旅游界全职导游一般很少,有些旅行社制度相对规范,给员工几百元的底薪,有的旅行社连底薪都不发,最后很多人要选择打工。
因此,作为导游,仅靠基本工资生活是不现实的。导游收入主要通过人乐队(inband)实现,人乐队收入比基本工资高得多。所以,如果你认为拿着导游证就能赚钱,想法是不可能的。作为导游,一定要努力磨练内功,提高业务水平和领队质量,这样才能赚钱。
目前导游的收入一般由基本工资公司利润回扣小费这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一般在300-450元之间。优惠奖根据团体内收入,包括客人的购物回扣(也称为“自店”)、景区门票回扣等。小费是导游和司机分的,除去高速公路通行费、景点门票费等,导游要自己承担的费用。这样,部分导游年薪可以达到20万人民币,涉外导游比地方导游高得多,旺季收入和淡季收入的差异也很大。
导游们的行为守则中,如果30名以上的观光巴士只停靠购物点,则无论相关汽车游客是否购买商品,导游都可以收取300韩元至600韩元的停车费。购物点的商品通常是将交易额的20%-30%作为佣金返还给购物者的导游。在增加自费项目和自费景区方面,导游将把项目费用和门票价格提高30%-50%,使其成为自己的另一个收钱渠道。这些收入,导游,通常要和观光巴士上的司机平分。这样一个团体下来,导游至少有几百元的收入,如果再次遇到大方的游客,还可以得到相当大的购物回扣或小费。
有同事带走过九寨沟的第四日团,团里有31人,同事向旅行社缴纳了几百元的“人头税费”,加上通信费和交通费,投入了约700元。上榜后,同事们带他们去了4个购物点,又增加了一个九寨沟篝火晚会,回来的路上还想再增加一个景点,但被客人拒绝了。总的来说,一次性赚了1000多分,还算不错。
新的《旅游法》明文规定:“旅行社应根据雇用的导游和法律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针对大部分旅行社和导游之间短期雇佣的现实,国家旅游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研究了相关形式合同,确立了导游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但目前看来收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