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新闻(记者李玉坤实习生谢安冰富中行)近日,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张集乡大北街门房倒塌视频在网上流传,4层楼被整齐地推倒,幸好没有人员伤亡。最近,引起展望关注的住宅崩溃事故中,29人死亡的陕西香芬住宅酒店崩溃事故同时发生。
一些专家表示,莫善浩酒店倒塌事故暴露了农村自建安全问题,特别是从自建发展到人员聚集的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和保障问题。
记者搜索建设部官网留言板、天MAC电视新闻数据库及媒体公开报道,梳理了过去20年公开报道的20起自建事故(不包括宅基地酒店),发现农村自建倒塌住宅大部分是砖混结构,施工队没有资格,也存在抢劫建设、加建现象。
伤亡人数:20起事故共造成247人伤亡
20起农村自建崩塌事故共造成247人伤亡,其中112人死亡,135人不同程度受伤。
2003年福建省厦门市“89”村民自建工厂建设崩溃重大事故伤亡人数最多。据建设部透露,厦门市湖区哈桑镇古林村一家公司工厂内未处理的土地、规划、建设手续、调查、设计,只有一张仓库平面图,用泥土建造的两层仓库在施工中整体倒塌,造成7人死亡,38人受伤。
2016年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一次事故中死亡人数最多,共22人。同年10月10日凌晨3时25分,鹿城区4楼6楼农民住宅倒塌,共有22人死亡。
2016年7月9日,青海省西宁市的一户农户自建房坍塌,四口人全部死亡。据当年报道,当地村民表示,倒塌的房子原来在两层小楼上面又拍了一层。据官方通报,这所房子是为支付国家拆迁补偿金而私自建造的,质量低劣。
也有及时调查,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2014年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正宅村1-2栋并列连接的D级危房倒塌事故,此前进行了危房检查,并通知租户搬家。房间里的人员已经在一个月前撤离,所以没有伤亡。
住房情况:7在建设过程中倒塌的住房结构大部分是砖
据公开数据显示,20起自建倒塌事故中,14起在建设过程中倒塌,占总数的70%,6起完工后倒塌。
完工后倒塌的6起事故中,一起被闪电击垮,2起未经许可的被擅自拍摄,一栋房子被拍摄到7层,其他地基不稳定,连年质量不好,房屋结构有问题等。
倒塌的房子大部分是小高层,大部分是3层以上,最多7层。
2011年广东省珠海市南平镇广昌村一家农户倒塌事故,相关住宅是一位农民自建的7层建筑,从开工到主体建筑完工只需要3-4个月的时间。
除了擅自扩建、楼层高以外,倒塌的房子在结构上也有问题。倒塌的房屋结构主要是砖混结构,建筑材料是砖和水泥,没有钢框架结构,建筑成本低,基础不稳定,墙体脆弱。
部分住宅采用钢混合结构,但由于擅自覆盖、建设不规范等多种原因,住宅结构不完善,埋下了倒塌的后患。
太原船坞城村自建倒塌事故中,据相关专家称,倒塌的房子是平房,住宅建设基础也是按照平房标准进行的。但是后来房东在平房里不断提高楼层,不仅没有加固地基,2楼3楼4楼都采用钢结构,钢结构和1楼之间没有紧密连接,最终房屋倒塌了。
崩溃原因:扩建现象严重,施工队大部分没有资格
据报道,莫善浩酒店在20世纪80年代初为农村建造了住宅,在事件发生之前曾5次扩建和扩建。据目击者称,最先倒塌的是中后期改建中酒店建造的先发制人版屋顶。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通过调查,发现农民自建住宅质量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个是大部分个体户或农民自发组织的工匠队建设的。第二,不采用符合设计规范的设计施工图,只凭经验自行决定。第三,新建住宅建成后,没有验收部门,缺乏必要的监控,房屋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低。
农村自建大楼倒塌事故20起中,有17起公开了房屋倒塌原因。记者梳理后发现,崩塌的原因比较复杂。没有计划、没有批准、没有设计等房屋结构、材料问题、盖建、施工队无资格等都占一定比重。
2003年厦门禾山镇高林村“8·9”自建厂房坍塌事故,两层仓库仅凭一张仓库平面示意图即动土兴建。据当年通报,调查组认定为这是一起因非法占地、违法抢建,无勘察、无设计、野蛮施工,有关单位和部门又未及时发现、制止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由一些乡村建筑队承担修建的房屋,盖房靠经验、工人靠拼凑、安全靠运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011年,河南延津丰庄镇河道村一户民房在整体抬升施工过程中倒塌,导致7人死亡21人不同程度受伤。调查显示,施工队不具备任何资质,由临时召集的43名该村闲散人员组建而成,最大者65岁,妇女占大多数,达34人。
还有一些房主为了多拿拆迁补偿款,在短时间内加建、抢建,埋下安全隐患。
2016年青海省西宁造成一家四口全部遇难的自建房倒塌事故,据当年报道,当地村民表示,倒塌房屋在原有二层小楼基础上加盖了一层。据官方通报,该房是为套取国家拆迁补偿金私自搭建的,质量低劣。
2016年,山东菏泽单县施庄村房屋垮塌事故,房主找来无施工资质的亲戚帮忙加盖。据当地一村民介绍,“加盖房屋是为了多要补偿款,房屋质量不是太高,一平方米盖房成本在一百五六十元,补偿款可以拿到三百元左右。”
2013年,有调研者曾对广东省五个城市五个村庄1956户房屋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五个村庄中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占全村房屋比例分别为45.14%、39.25%、29.8%、41.7% 和57.7%,多建成年代较远。其中,由户主设计的比例高达70.5%,没有专业图纸借鉴,仅主要依靠自己平时建造房屋所累积的经验。
监管问题:管理存在空白,多地已出台相关政策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代瑞在其论文中曾提到,“农民自建低层住宅”这一概念首次由《建筑法》提出,但目前立法中没有明确其内涵。2019年修订的《建筑法》也明确,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于该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也将农民自建低层建筑排除在外。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副教授罗德胤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农房的基数实在太大——56万个行政村,300万个自然村,有数亿栋农房,需要有相当多数量的专业人员才能管得过来,目前管理上还存在空白。
不过,近年来,全国多地出台了相关条例、办法、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对农村住宅建设进行规范。
201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村民建房应当取得规划许可,村民建房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同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并限期拆除等。
今年8月,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引导农村居民采用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特色美观、造价适宜的轻钢框架结构、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等装配式钢结构农房体系。
太原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王崇恩等专家认为,除了弥补制度缺失和监管缺位之外,当务之急是出台措施,对乡村自建房等公共性建设场所进行结构问题检测和安全评估。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实习生 谢雁冰 傅中行
编辑 陈思 校对 李立军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