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行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必要选择。但是,旅行中发生的各种头晕和痼疾仍然没有长期治愈,游客们经常“怀着喜悦的心情外出,怀着悲伤的心情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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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苏春雷报道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必要选择。据文化观光部综合估算,2019年“5月1日”假日期间,全国国内旅游接待总人数为1.95亿人,按比较口径计算增长了13.7%。实现旅游收入1176.7亿韩元,比口径增加了16.1%,游客人数持续增加,旅游市场混乱也不断。
记者近年来为了保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4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旅游法》。旅游法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8年进行了相关修改和修改。但是,旅游形式中存在的混乱局面没有得到彻底治理,旅游困难问题仍然正常发生。
记者发现旅游中投诉最多的主要问题:景区门票有二次收费、导游服务态度差、被迫购物、景区周围的餐饮住宿昂贵。
常见的天价食物。
几年前,陈嘉鱼和陈智宇被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当年,全国各地旅游部门纷纷响应,严格调查旅游目的地饮食问题。相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关规定,但几年过去了,但这种现象没有根除。今年“5月1日”长假期间,网友“中国刘杰”在新浪微博上表示,宁夏湖景区湖源大黑餐厅一盘鱼头支付了588元。
网络舆论发生后,司浩市场监督所执法官员于5月4日一大早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据确认,这家饭店严格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对所有菜肴都要明确价格,并在鱼缸显眼的位置贴上大的暗切割法和价格。消费者在沙湖旅游景点湖源大黑暗餐厅吃饭,点餐消费大妈妈6斤,每斤98元,总计588元,其他食物4度,总计830元。黑暗完成后,消费者认为黑暗太贵,不吃,通过协商餐厅清除黑暗,消费者消费剩下的4种食物,结账时饭店根据实际消费情况收取242韩元的伙食费,消费者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饭店支付餐费后离开。
据悉,沙湖市场监督所执法人员对餐厅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在今后的服务过程中严格实行餐前确认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文明服务培训,以良好的服务态度迎接各方向的游客,努力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记者从网友曝光的照片中可以看出,菜单上的侦察价格、每斤98元、数字和斤的字体大小明显不同。不仔细辨认的话,黑暗会根据98韩元误认为是一份。(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美国作家)。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这种现象已经不常见,每年休息日都会发生类似的事件,而且愈演愈烈。
针对这一现象,相关部门也出台了进行打击和突击检查、标明侦察价格的相关规定,但在旅游胜地很难杜绝这种现象。一位游客感慨说:虽然侦察价格已经确定,但食物价格比景区外的食物价格贵了好几倍。
旅行乱频发怎么样?
“强制购物的原因主要是为了降低旅行团体费,抓住顾客贪图便宜的心理,吸引顾客。”从事旅游业的张姓男子对民主和法制社记者说。
张某还说:在低价观光团强制购物是他们设计和赚钱的一部分。他们以前和经销商或商店谈好价格后,都按比例划分。
旅行团到达目的地之前,在旅行途中给导游编故事,铺好,到达目的地后,将带领大家到购物中心。
据张某称,所谓的玉器、宝石、翡翠等基本上都是假的。北京的元谋画在去香港旅行的时候被忽悠了。当时他忽悠买了一台相机,结果回来后相机经常出故障,售后没地方找。
张某说:除了强制购物外,还设计了很多部分,等待游客被屠杀。例如,在旅行过程中,可以临时更改旅行路线,带领游客去回扣更大的景点参观。第二,旅行途中还增加了各种演出、当地特色旅行等加费节目,门票都是单价以外的,算起来还可以成为不菲的收入。
记者发现,这种现象在旅游业中很少有人知道,但在管理打击中一直难以根除。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王天成对此表示,对于旅行社的强制消费行为,在确保游客自身安全和旅程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发生强制消费行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部门投诉和举报。行程结束后,还可以向团体旅行社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举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赋予的职责,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主张使用包型旅游用包价格合同。旅游法规定,这种旅游事先签订旅游合同,在旅游合同中标明该去的地方,以合同方式规定,不去就是违约。欺诈消费行为都违反了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也违反了旅游法。但强制购物在合同中一般不会体现。近几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很多都是针对强制购物的,包括不合理低价团。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很多变相的强制购物行为。
朱巍还表示,维权的核心是旅游合同。根据旅游法规定,包价旅游团一定要有书面合同。消费者在出去旅游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签订合同,比如合同里面的权利义务,要去参观游览的景点和保险措施,每天要干什么,去什么地方,有没有购物活动等,在旅游活动中都要有明确规定。
除上述问题外,游客乱涂鸦也是一大“景观”,无论多么古老的文物,总会有人随手在上面留下丑陋的“到此一游”痕迹。
还有网友反映,一个景区双重门票,比如灵隐寺划在飞来峰景区内,进灵隐寺必须要购买景区门票,进寺院还要再买一次等问题。
记者在网上检索发现,关于园中园售票问题国家是明令禁止的。进灵隐寺要买两次票的问题在2016年就曾被媒体披露,而当地也作了相应解释,但截至目前仍未按规定改正。
旅游乱象亟待整治
自2013年旅游法出台实施以来,黑导游、不合理低价团等顽疾仍久治不愈,这往往导致游客“怀着欢喜的心情出门,带着伤心的心情回家”。
相关部门为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继出台各种整治旅游乱象方案。以山东青岛为例,在青岛出现天价虾之后,青岛市及其市北区两级物价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烧烤店提供的菜品虽已明码标价,但是极不规范,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鉴于此,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并按照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云南是很多人向往的旅游地,但云南的旅游乱象事件也是频发。据统计报告显示,在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旅游投诉量相对较高,景区和住宿成为游客主要投诉的问题。其中,涉及景区的投诉占比近三成,涉及住宿的投诉近两成,而与购物相关的投诉数量占比在5%左右。
王天星认为,旅游陷阱之所以屡屡发生,表面上是旅行社等旅游经营者为了逐利而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实际上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机关没有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所诱发。企业逐利是其天性、本能,其不规范、不合法行为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司法机关通过常态监管、常态履职来予以规范、引导。政府相关部门、司法机关如果能够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旅游经营者出于对高额违法成本的顾虑,自然会选择遵守法律、合法经营。
首都师范大学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教授刘洪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目前旅游市场中,旅行社和导游的准入门槛较低,良莠不齐,一些旅行社利用消费者偏爱低价的消费心理设置价格陷阱。在旅游过程中,再由导游诱导甚至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或购物的方式,赚取成本和利润。同时,导游处于行业底层,大多挂靠在导游管理服务公司名下,没有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基本保障,便和旅行社同流合污,甚至参与“赌团”。
刘洪利说,该现象除了加大惩罚力度,细化惩罚措施之外,还要完善维权渠道,明确各方责任。一些游客被强制购物或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后,往往投诉无门。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系统的质监、督查、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热线或网络投诉渠道,明确旅行社、导游、商家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接到游客投诉,应该积极处理,尽可能帮助受害者挽回损失。原标题《旅游狂欢背后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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