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记者通过多个渠道获悉,根据《关于调整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对使用高速公路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车辆用户实施通行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总体下调一成,十堰境内的汉十、郧十、十白等5条高速均在此次下调范围内。
“目前,汉十高速襄十段从十堰东往襄阳去,收费标准由之前小车0.44元/公里,6月1日起下调到0.4元/公里;汉十高速十漫段十堰西往郧西方向走,小车收费标准下调至0.76元/公里。”5月31日上午,记者在十堰东收费站了解到,新的收费标准从6月1日零时起执行,全省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将整体下调10%。
据了解,以7座以下客车为例,按照目前收费标准,我省高速公路根据所处路段的不同,共分为5个档次,从低到高分别为每公里0.44元、0.55元、0.6元、0.7元、0.836元。6月1日零时起将执行的新标准中,仍然分为5档,从低到高分别为0.4元、0.5元、0.55元、0.64元、0.76元。和以往比,5个档次每档均降低了10%左右。
从车型划分上来看,新标准实施后,客车仍然按照车型划分为4个档次,即7座及以下、8座至19座、20座至39座、40座及以上。调整后,4种车型的收费标准也统一下调了10%左右。比如,7座及以下最低标准由之前的0.44元降低到了0.4元。
我省境内的军山大桥、阳逻大桥等8座大桥。此次调整后,三类车和四类车,即20座以上的车型,每次过桥费用则比以前统一下降了5元。
另外记者了解到,此次通行费下调中,对于货车来说优惠幅度更大,除了可以享受通行费普降10%的新优惠,若办理了高速公路通衢卡的货车,可以再享受通行费降低10%的优惠。
据介绍,货车使用“通衢卡”通行高速时,对正常合法装载部分的通行费给予10%的优惠,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部分不予优惠。比如,一辆60吨级的满载货车在通行限重50吨的高速公路上行驶,其可以享受的优惠是按照50吨的重量计算出的通行费,另外10吨重量所要支付的通行费,不能享受10%的优惠。
另外,由于货车实行计重收费,无法办理电子标签通行ETC车道,目前仅办理“通衢卡”。要享受优惠,货车车辆由人工收费车道入站,将“通衢卡”交予收费员进行刷卡,记录进站信息,出口由人工收费车道出站,应将“通衢卡”交予收费员刷卡扣费。特别值得提醒的是,用户不要在高速公路入口领取普通通行卡进站,否则,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记者从相关通知上获悉,十堰境内的汉十、郧十、十白、十房、谷竹等5条高速路均在此次调价范围内。此次新政策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暂定2年,至2018年5月31日。(责任编辑 叶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