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6月2日上午,市民贾女士乘坐轿车,通过京港、澳门高速公路,驻马店北站后轮爆胎。随后,贾女士拨打了高速公路警报救援电话12122,紧急救援人员很快到达现场,更换备胎,并索要500元。最后经过商议,贾女士向对方支付了280元。
6月2日,市民贾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自己驾驶北京、香港、澳门高速公路时,路上有个大坑,车辆来不及躲避,爆胎了。随后,贾女士拨打了高速公路警报救援电话12122,紧急救援人员很快到达现场。
"换备胎要500元。"紧急救援人员换了,告诉贾女士不要让她自己知道处理。“轮胎是我的,费用为什么这么贵?”贾夫人说。当贾女士听说口袋里只剩下300元现金时,不同意的救援人员不得不收钱。
应贾女士的要求,救援人员给她找了20元钱,以便于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没能说服贾女士的是,救援人员收取费用后,没有开具任何票据。对此,贾女士提出了疑问。“高速公路救援费是多少?更换备胎为什么这么贵?”
昨天下午记者作为司机拨打了12122,工作人员随后向记者提供了高速交警部门的联系方式。经过大量询问,记者最终与负责京杭、澳门高速驻马店区间道路救援的恒达公路救援公司取得了联系。一名救援人员表示,目前我市没有出台高速公路救援收费标准。
“在贾女士的帮助下,我们的救援车辆刚要去西平团北部救援。这次要行驶近100公里。”救援人员说,除了油费、通行费外,向贾女士收取280元并不高。至于为什么没有开收据,救援人员说,当时贾女士没有要求开收据或汇票。如果需要,贾女士可以去公司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