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0日讯(记者 彭婷 通讯员 张弛)今天上午,湘潭市摩托车、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启动仪式在岳塘区建设路口步步高广场举行。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罗伟出席活动,并发放第1号“防盗备案登记”车主标志以及第1号“防盗备案登记指定安装点”标牌。
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精神,推动科技创新,促进警务模式转型升级。目前,湘潭市已经开始安装基站,制作号牌标识、电脑芯片等前期工作,防盗登记工作将一直持续到6月20日。在集中登记阶段,摩托车及电动车所有人只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发票(或盖章收据)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赴登记点予以登记。对无法提供合法车辆购买证明材料,但确系个人所有,须本人当场签署《摩托车电动车合法来源承诺书》,经审核通过后可予以登记。
当天,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也同步举行了摩托车、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