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锅鸭吃老鼠。
张海强摄【六年前3·15新闻回顾】干锅鸭里吃出老鼠头,有图有真相
文/孟醒石
摄/张海强
【核心提示】:
笔者曾在一线当社会新闻记者6年,采访过火灾、车祸、凶杀、爆炸等无数现场,也曾帮市民调查、维权。印象最深刻的,是2010年3月15日当天,在石家庄发生的一件恶心事件:四位女士到东马路川北饭店就餐,从“干锅鸭”里吃出了一只熟透了的老鼠脑袋。六年时间过去了,现在重新回顾这一新闻事件,仍然感觉特别恶心。
【新闻回顾】
时间:2010年3月15日12时30分许
地点:石家庄市桥东区东马路4号川北饭店
3月15日12时30分许:
“干锅鸭”中吃出了老鼠脑袋
2010年3月15日上午,市民仇大姐、张大姐等四位女士来桥东区平安南大街与东马路交叉口附近办事,办完事之后已经中午12点了,四位女士便走进东马路南侧川北饭店吃饭。
在点菜的过程中,仇大姐问服务员:“你这里有什么特色菜?”服务员便向她们推荐川北饭店的特色菜“干锅鸭”。
12时15分许,“干锅鸭”等饭菜端上来了,四位女士边吃边聊天。12时30分许,“干锅鸭”已被吃了三分之一,仇女士用筷子拨动小铁锅中的鸭头时,另外三位女士突然发现其中有块异物,异物上有短毛、有眼睛、有胡须。
“老鼠!”三位女士惊呼,并提醒仇大姐不要用筷子夹。仇大姐定睛一看,发现的确是一只熟透了的老鼠脑袋。
四位女士顿时觉得浑身冰凉、恶心异常。因当时饭店中满是客人,为了不影响该饭店的生意,四位女士没有声张,依旧克制着自己,叫来饭店服务员,告诉服务员她们在“干锅鸭”中发现了老鼠脑袋。但服务员对仇大姐等人说,只能另外给她们换一盘“干锅鸭”。
四位女士便拨打了本报新闻热线。
在干锅鸭吃出了老鼠。张海强摄
13时许:
四位女士都感觉非常恶心
3月15日12时50分许,笔者在现场看到,这家川北饭店外间是一个20多平米的饭厅,厅内有一排圆桌和一排卡座;吧台里侧有几个小雅间。此时,饭店中除仇大姐四位女士在卡座就座之外,还有两桌客人在吃饭。
仇大姐用筷子指着一个小铁锅“干锅鸭”中的异物说:“我们吃到半截,发现了这只老鼠脑袋!”笔者看到,这块异物长有短毛,有鼻子、嘴巴,有两只小眼睛,还有几根很长的胡须,但颜色已经变成黑红色。
“现在这份干锅鸭头已经凉了!刚才热的时候,老鼠脑袋的颜色更加明显,因被彻底炖熟了,放凉之后才变成黑红色。”仇大姐说,“该饭店人员已经承认老鼠是酱里带的。”
这时,其他三名女士突然用手捂住嘴巴恶心起来,但强忍着没吐出来。“我们一直觉得浑身冰凉,不停地打寒颤!”一位女士说。
女士们都恶心不已。张海强摄
13时30分许:
执法人员检查时,饭店老板突然藏起一个东西
经笔者联系,13时30分许,桥东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对四位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到该饭店厨房进行察看。
在饭店厨房操作间,执法人员发现待用货架存放着一个不锈钢大盆,里面都是制作干锅鸭用的半成品鸭子。执法人员让饭店老板粟某将其端到饭店大厅明亮处进行检查。在厨房到大厅的中途,粟某突然从装有半成品鸭子的大盆中拿出一块东西,用手指捏着,放到衣兜里。这一举动被石家庄电视台民生关注女记者发现,该女士惊呼:“他(粟某)拿了什么?快点掏出来!”
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粟某从衣兜里拿出一块已被他的手指碾烂的异物。这块异物已经熟透,上面也有老鼠的短毛、爪子等特征。
除了在供四位女士食用的成品菜“干锅鸭”内发现有异物(老鼠),还有这盆在操存放的半成品鸭子中有异物外,执法人员经调查询问还了解到,该饭店未建立食品台帐登记;使用的食品原料生鸭子不能出示检疫票据;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粟某等3人不能出示有效健康证,上岗未穿戴工作衣帽等问题。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左边拿塑料袋的为老板粟某。张海强摄
14时许:
饭店老板粟某欲吞下老鼠脑袋,被执法人员制止
14时许,仇大姐等四位女士开始与饭店老板粟某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她们认为老鼠这一物种体内极易携带病菌,她们吃了之后都为自己今后的健康担心,希望粟某除了赔偿她们的精神损失外,还应该对她们今后的身体健康负责。
而粟某却不愿意出钱,他说:“你们去医院检查去吧!检查出与此相关的病,我们饭店负责。”
为此双方争执起来,情绪都很激动。突然其中一位女士说:“如果你(粟某)不嫌恶心,把干锅鸭里的老鼠吃了,可以不用赔偿我们。”
粟某闻言便上前拿起筷子欲将干锅鸭中的老鼠脑袋吞了,被执法人员制止。 执法人员当即对所有相关物证进行了封存,准备带回去检验,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到饭店内雅间中调解。
饭店老板为四位女士写的协议书。张海强摄
14时50分许:
饭店老板向四位女士道歉
14时50分许,经执法人员调解,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已经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具体赔偿数额双方都没有透露。仇女士将饭店老板粟某为她们写的“协议书”展示给大家看,笔者看到上面写着:“因在我饭店吃饭有异物(老鼠)(笔者注:括号中的文字均为饭店老板书写),愿意为其四人今后身体作保障(与老鼠传播有关的疾病)本店负责治疗与赔偿。”下面有粟某的签字和日期。
饭店老板粟某为此事当众向四女士道歉,并表示今后将严把进货渠道这一关口。粟某在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
最后,桥东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表示,将按《食品安全法》对该饭店进行处理。
川北饭店外观。张海强摄
3 月 17日:
川北饭店老板,被处5年内不得干餐饮
2010 年 3 月 17日12时许,笔者再次来到东马路,看到川北饭店大门紧闭,网格卷帘门落地,门口贴着“本店装修”停止营业字样的白纸。
桥东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当天,在饭店供四位女士食用的成品菜“干锅鸭”内发现有异物(老鼠),并从厨房操作间待用货架存放的半成品鸭子中发现异物(老鼠),执法人员经调查询问还了解到,该饭店未建立食品台账登记,使用的食品原料生鸭子不能出示检疫票据,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粟某等3人不能出示有效健康证,上岗未穿戴工作衣帽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天即责令川北饭店停止营业,立即整改。
次日,执法人员又到现场调查。据饭店老板粟某说,14日晚,他把做干锅鸭的原料生鸭子在大锅里炖好之后,没有盖锅盖,也没有放在冰箱里密闭冷藏保存,没想到老鼠会跑到锅里。15日上午,在加工“干锅鸭”原料时该饭店人员也没注意,将炖好的鸭子剁成块时,也将带毛的老鼠剁成了几块,中午便发生了这一事件。
桥东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说:“石家庄市多年来都没有发生过此类事件。我们已经按《食品安全法》规定吊销川北饭店的卫生许可证。对于餐饮行业来说,这是最重的处罚,等于将饭店老板粟某从餐饮行业开除,按规定粟某五年内不能再开饭店。除此之外,我们还准备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罚款数额多少还在研究中。”
据了解,桥东区卫生监督所已对辖区餐饮单位展开卫生大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饭店,坚决关停整顿。还将对餐饮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轮番培训,尤其是对小型饭店的从业人员,将重点培训。
邻家饭店生意也受影响
川北饭店所在的东马路及其东侧的四中路两侧大大小小的饭店林立,笔者随机进行了采访。据多家饭店工作人员介绍,川北饭店“干锅鸭”里吃出老鼠脑袋的事件发生之后,周围饭店的生意或多或少都受到了影响。
“发生这种恶性事件,除了对顾客造成极大伤害之外,对饭店的影响也是致命的。”东马路一位饭店老板说,“我这家饭店经营十多年了,全家老小都要靠它挣钱生活。我不希望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两天我特意以此事为反面教材开会,要求员工们一定要把好食品卫生这一关!”
“此事发生之后,对我们饭店的生意影响很大。”中山路一家以干锅鸭为主要特色的饭店老板说,“此事对整个饮食行业的教训也很大,我们将以此为戒,从管理制度上下工夫,严把卫生关,让顾客吃上放心的干锅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