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灰尘4x/图)
另一个引起网络群众兴奋的事件反转了。
8月初,秦皇岛一名17岁的男孩勇救三名落水女生而不幸遇难。随后,网络上出现了被救女生冷血的言论,引起网民对她们的谴责甚至网暴。然而,新京报最新对被救女生的采访说,网上那些冷血言论,并非被救女生发出,而是有人假冒。一名冒充被救女生哥哥名义“道歉”的账号,也已经被平台封禁。假冒事件当事人或者所谓知情人发表惊人言论,引发网络轩然大波的事件屡屡发生。如何减少网络谣言的危害,值得深思。
在很多网络热点事件中,都有网络账号造谣传谣。中国女排在奥运赛场失利后,各种关于女排的指责谩骂充斥网络,其中不乏所谓“知情人士”发出女排“内讧”“拉帮结派”等耸人听闻的言论。这些言论往往以所谓“内部知情人士”甚至假冒当事人的名义发布,让很多网友信以为真。如果网友以这些信息为出发点去参与事件的讨论,就很容易受到误导。
假冒热点事件的“知情人士”甚至当事人本人,发表争议性言论,吸引网友关注,已经成为一些网络营销账号的惯用伎俩。如果假冒没有被拆穿,事件没有反转,他们就可以继续以“正义化身”的面目继续对热点事件发表意见,充当意见领袖,如果事件反转,只要没有被封号,他们也可以删除相关内容,改个账号名,等过段时间事件冷却后,再以另一个面目出现。封号也不怕,这类号往往是小号,即使封号,给大号导流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最终都能实现各种带货、营销的目的。
如何减少这些炒作给网络空间带来的混乱?事件当事人可以勇敢站出来向谣言宣战。在女排事件中,女排队员朱婷就采取了法律手段,她在社交平台上宣布,已将诽谤的言论公证,固定证据,并向警方报案,请求追究造谣者刑事责任,下一步将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只要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500次以上,就可能构成诽谤罪。不过,诽谤是自诉案件,需要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自己提供证据。而对很多普通受害人来说,获得诽谤者信息以及相关证据是非常困难的,提起自诉也需要耗费极大的时间和精力,这限制了他们提起自诉的意愿和能力。不过,刑法规定,网络诽谤案中,被害人提起自诉时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但刑法同时规定,诽谤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就不再是自诉案件,而变成公诉案件。而在很多热点事件中,谣言兴风作浪,已经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对这些热点案件,公安机关可以主动介入,尤其当被害人报警后,警方可以不再以诽谤案是自诉为由要求受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此外,根据最高法、最高检2013年发布的司法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网络秩序也是公共秩序,如果网络谣言导致网络秩序严重混乱,那就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警方及早介入,可以尽早澄清事件真相,减少网络争议持续的时间,最大程度减少对被害人的侵害,也减少网络舆论的撕裂。
网络平台在热点事件中则应该尽到更多审核责任。热点事件的当事人、知情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声,能够传递更多声音,也能给平台带来更多流量,因此,网络平台经常会给予当事人、知情人的账号更多流量支持,让他们的声音能更多传播。但是,平台有必要对这些账号进行更严格的审核,保证其确实是事件相关方。对不能证明自己是当事人的账号,平台应该对其限流,或者进行相关的标注,提醒网友注意。对有证据证明编造传播谣言的账号,要果断封禁。
在秦皇岛救人事件中,媒体的最新采访,增添了新的情况。但是最初在网络平台上以被救女生名义发表冷血言论的账号,其背后真实身份是谁,仍然并不清楚。警方仍有必要介入,如果证实这些账号与被救女生无关,应该对账号的所有者进行处罚,平台也应该封禁这些账号,并将情况进行通报,还被救女生清白。
网络热点此起彼伏,不会消失。而蹭热点试图浑水摸鱼的现象也不会消失。让网络少一点谣言,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