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事件继续刷屏,人们争论的焦点大体上在于两个嫌疑人是否违法。
这里需要普法一下。
在司法实践中,与酒后女子发生两性关系,事后女子如果翻脸指认被强暴,法院一般都会支持。
强奸罪,在《刑法》里指的是违背被害人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因为醉酒状态下没有防卫能力,发生两性关系大多被认定是“违背自身意愿”。
一句话概括,只要与醉酒女子发生两性关系,被该女性指控强奸,都能成立!
女性被强奸,是一件比较难以启齿的事情,女孩子难免会比较害羞,大多难以及时报案,所以身边是需要人去开导的。基于这个原因,刑法特别延长了起诉强奸罪有效期:追诉时效是五年到二十年不等,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也就是说,一位女子如果不幸遭遇了强奸,五年或者二十年之内去报案,只要有合理证据,都有效。
强奸罪是公诉案件,不需要受害人起诉,案发后应当及时报案,如果时间长了时过境迁没有证据就难以定案。
所以,适当保留证据,这很重要。
大家可能还记得不久前闹得举国沸腾的吴亦凡事件。几年前,吴亦凡团队以招聘主演名义把都美竹约到家中共享晚宴,然后两人发生了关系。如今多年过去了,吴亦凡依旧被认定为强奸。
阿里事件,王成文老婆在声明里提到受害人喝了350毫升低度白酒,这就等于坐实了受害人曾饮酒的事实!
华联张国老婆爆料的图片,正好证明了张国与受害人有亲密接触,强制猥亵罪无法洗清。
阿里王成文因为没有更多证据证实它跟受害人的亲密接触,但是有证据证明它实施了猥亵行为,所以行拘十五天!
王成文老婆和张国老婆都曾质疑受害人“为什么要等下午退了房再报警”,这样的质疑可谓没有丝毫常识,非常脑残:
第一,受害人报不报案,需要经过思想斗争。
第二,受害人五年甚至十年二十年之内报案都可以,这是刑法规定的。
法律保护的是受害人,绝不支持流氓,而且对流氓们绝不会手软。
有人说了,如果被一位女子酒后故意勾引,然后索要高额赔偿,否则就控告强奸,这样一来男子岂不是很吃亏?
这里需要修正一下某些家伙的三观了:不是你的菜,不要揭锅盖。
她如果蓄意勾引,那是她的错;你如果禁不起勾引,那是你的问题。事后人家告你强奸,那也是你自己活该倒霉。
男人在这些事情上,唯一能做的就是洁身自爱:管好自己的下半身,才能过好自己的下半生。
《水浒传》里有个西门庆,勾搭潘金莲,被武松杀死在狮子楼。武松最后只是被发配孟州而已,而给西门庆提供便利的王婆,却遭受了最严酷的凌迟极刑,活受千刀万剐之苦。
这件事情证明,为流氓提供方便、为流氓服务、为流氓呐喊助威者,最后的结局比流氓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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