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某韩国组合成员定制专属飞机、呼吁粉丝集资1700万元帮韩国女团成员冲专辑销量……在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后,更多“非理性”追星行为浮出水面,其中涉及金额攀比、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细节也引发批评。
9月5日,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宣布,对@张元英中文首站、@防弹少年团吧_BTSBAR、@LISA吧官博 等21个韩娱艺人粉丝团账号禁言30天,并清理相关违规博文,理由是上述账号“传播非理性追星应援内容,导向严重错误”。
对于国内涉及韩国艺人的粉圈乱象,9月5日,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熊超律师告诉媒体,只要发生在中国境内或针对中国或利用中国互联网平台发布和进行的违法行为,中国法律能够进行管辖。即使是境外明星,如果其粉丝在中国网络平台进行涉嫌违法违规的活动,国家网信办或其他相关部门都可以对此进行治理。
9月5日上午,媒体报道的“中国粉丝为韩团成员集资定制飞机应援”一事登上热搜,9月1日,韩国男子组合防弹少年团成员朴智旻的中国粉丝后援会宣布,为之定制了“专属飞机”涂装庆祝生日。此前,粉丝从今年4月就开始集资,百度朴智旻吧3分钟集资金额突破100万人民币,1小时集资超过230万元。
随后,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微博管理员 宣布对、百度账号朴智旻吧@朴智旻JIMIN_JMC 予以禁言60天的处置,并对相关违规博文进行了清理。该账号于今年4月在其他平台发起了“定制飞机”的应援集资活动,又于近日发布展示活动结果的宣传博文,@微博管理员 认为其中包含“诱导攀比内容,导向严重错误”,遂予以严肃处理。
公告称,“在治理与规范的进程中,没有任何时间空间的差异,全平台内容治理力度一致”,此处提到的“时间空间差异”随即引发讨论。
在中国粉丝为韩星集资应援引发关注后,有网友提出,“韩圈”存在错误导向的操作还有很多。
涉嫌诱导未成年人“氪金”
近日,中国粉丝为某韩团成员冲专辑销量的行为备受关注,其中疑似诱导未成年人“氪金”的行为招致批评。
媒体发现,7月19日,某明星超话粉丝大V发布的“8月总目标”为1700万元人民币,不仅标明了距离目标差的专辑张数,还给出每天涨幅数据,冲销量的口号是“为她,剑指第一”。
在网友发布的截图中,该账号曾于8月9日发布预售专辑团购速报,当时团购专辑的金额已经超过916万元人民币。
如此高的团购金额,还只是发生在专辑正式发售前。8月31日,同样开展了专辑代购活动的中国粉丝团账号发布说明称,目前是专辑预售期,专辑未正式发售,等到专辑发行后就会发货。
虽然粉丝团提示了“未成年人谨慎参与”消费。但到了粉丝群和超话里,又是另一番景象。
一名粉丝就曾在超话发文号召学生参与集资。该网友写道,“这是她第一次solo,既然爱她就拿出行动来证明,不要拿学生党来找理由,再怎么穷,父母再怎么不同意,一块钱总是有的”,“韩娱必须砸钱”。目前,该账号已被微博禁言。
同时,粉丝社群平台上也出现了部分用户诱导未成年粉丝购买产品的行为。由于该平台从8月起限制未成年人消费,有用户提醒未成年粉丝把生日年份调整到成年后再购买。
团购专辑为偶像应援的行为,在“韩圈”是常规操作。比如,即将于9月17日发布新专辑的韩国男子组合,其中国粉丝团会日常更新预售专辑的代购数量。
截至9月2日,代购已经超过92000张,其中“不运回”价格为65元/张,比“运回”专辑少了邮费和包装费。也就是说,花了65元购买“不运回”专辑的粉丝,打款后收不到专辑,纯属为偶像花钱买销量。
至于“不运回”专辑最终的流向,相对靠谱的粉丝团会公开明细。比如2016年,某韩国组合成员的中国粉丝团将不运回专辑捐赠给了韩国少儿癌症基金会。
但很多情况下,粉丝并不知道不运回的专辑去了哪里,有人怀疑专辑被“转卖”,怀疑钱被粉丝站“私吞”,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这些专辑的流向很难查证。
而“韩圈”一年一度的生日应援活动,更是因为强调礼物数量和集资金额被诟病存在“攀比”和“拜金”导向。
上个月,为庆祝韩日女子演唱组合韩国成员17岁生日,中国粉丝不仅集资为其在北京国贸地铁站、上海五角场地铁站、广州珠江新城地铁站等地投放广告,还为她送上了133件礼物,涵盖奢侈品牌手表、包包、首饰、衣服、香水等产品。
对此,有粉丝自豪地称“公主就要富养”。
为了让偶像收到独一无二的祝福,粉丝团不遗余力开拓新的应援领域,从各方面开始“内卷”。
去年1月,一中国粉丝站在为某韩国组合成员应援生日时,考虑到他当时正在韩国首都机械化步兵师团“猛虎师”料理兵服役,于是,中国粉丝团为该男星和其所在部队的50名战友准备了冬季必需用品。
在给这位男星的战友准备的礼物包装盒上,还出现了“向猛虎战友致敬”“祖国召唤、猛虎出发”的口号,相关文字令不少中国网友感到不满。
粉丝花钱把偶像捧成所谓“第一人”,和偶像的业务能力毫无关系,只和花钱数额和应援规模有关,这种诱导攀比的错误导向恰恰是这次“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中重点整治的问题。
今年7月,某韩国男子组合成员的粉丝团原吧主就被曝疑卷走粉丝巨额周边款项跑路。7月9日晚,平台发布声明称,前吧主已经被正式拘留。
该“粉头”爆雷后,有粉丝统计称,平台上没发货的商品总额疑高达1000万,包含购买的杂志、专辑、单曲、电影票等,甚至几年前买的东西也没发货。苹果音乐韩国代理商也发文称,从今年3月开始被该粉丝团拖欠专辑全款及杂志全款达130万元人民币。
此事最后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粉丝集资是否受到
经纪公司“跨国营销”的影响?
“粉丝集资”最早来自韩国粉丝为艺人应援的活动,后援会或应援站先定下众筹目标,然后粉丝直接把钱打进他们开设的账号,再由后援会购买专辑、杂志等为偶像加油造势。
在各路选秀节目的推动下,如今集资在国内饭圈也“普及”开来,中国粉丝认为这是他们支持偶像的一种方式。应援的形式众多,包括集资送明星高奢礼物、广告宣传。广告宣传包括公交车车身广告、地铁站广告、商业区大屏幕广告、微博热搜等。
针对此前韩国艺人频繁登上微博热搜榜等中国互联网平台榜单的现象,9月6日,一位互联网从业人员告诉媒体,除了商业广告位之外,应该不存在可购买的热搜位置,但不排除韩国经纪公司开展营销活动的可能,微博只是其中一个渠道,豆瓣、抖音等平台也可以做到,中国经纪公司也会这么干。
这种情况下,艺人的经纪公司、宣发团队会利用运营机制来冲热搜,难度并不大,但需要联动和协调的内容、账号等,又要避免被判定成广告。
很多公司专门通过策划热搜冲榜来营收,经纪公司就会把这些策划热搜的公司作为供应商,最终目的是完成公关宣传。不少所谓的“营销号”也会有自己的冲榜套路。
粉丝经济下,相关产业链也应运而生,包括允许代购海外专辑的韩流购物网站、允许粉丝团售卖自制明星周边商品的平台。
“散粉”会在平台上分享爱豆照片和对爱豆的祝福语,他们追星的对象以中国和韩国爱豆为主。
Owhat网站首页截图
同时,“散粉”可以下单粉丝团代购的专辑,购买手幅、海报、写真书、公仔等周边商品,也可以参与“粉丝会定制公益项目”。
“清朗”系列专项行动:
谁受益谁负责
今年5月,国家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明确要规范明星及其背后机构、官方粉丝团的网上行为。此外,要按照“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督导网站平台特别是“饭圈”较集中的网站平台,组建专门团队加强日常研判,处置不良信息。
6月15日,中央网信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饭圈”乱象行为,包括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等行为,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期间,将关闭解散一批诱导集资、造谣攻击、侵犯隐私等影响恶劣的账号、群组,从严处置“饭圈”职业黑粉、恶意营销、网络水军等违法违规账号,从重处置纵容乱象、屡教不改的网站平台。
8月27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提出要取消明星艺人榜单、优化调整排行规则、严管明星经纪公司、规范粉丝群体账号、不得诱导粉丝消费、严控未成年人参与、规范应援集资行为等。及时发现、清理各类违规应援集资信息;对问题集中、履责不力、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的网站平台,依法依规处置处罚;持续排查处置提供投票打榜、应援集资的境外网站。
随后,QQ音乐、网易云音乐随即对数字专辑的购买数量进行了限制,用户已购买的专辑将无法重复购买。QQ音乐还取消了人气榜、音乐巅峰榜等涉明星艺人排行的非作品类排名。
9月,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参加偶像团组和线下应援活动,要求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强化“饭圈”集资乱象、不良网贷等负面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9月5日22时56分,@微博管理员 发布公告,对@张元英中文首站 等21个账号予以禁言30天的处置,并对相关违规博文进行了清理,理由是这些粉丝账号“在微博传播非理性追星应援内容,导向严重错误”。这21个账号均为韩娱艺人粉丝团账号。
9月5日,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熊超律师告诉媒体,只要发生在中国境内或针对中国或利用中国互联网平台发布和进行的违法行为,中国法律能够进行管辖。即使是境外明星,如果其粉丝在中国网络平台进行涉嫌违法违规的活动,国家网信办或其他相关部门都可以对此进行治理。
至于此类治理的追究期,主要看平台治理的方法,比如“禁言”,该方法针对专项行动开展之前和结束之后有违规行为的账号都可行;如果是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比如确实构成非法集资,那么在法律时效内,都可以追究。
对于其他国家的艺人,我国法律无法直接管辖,但如果他们在中国参与了相关需要被治理和规范的活动,中国方面可以对其进行意见性指导,比如他们入驻的平台可以发出提示,要求其正确引导粉丝。
此外,熊超律师指出,从粉丝集资行为本身来说,不能将其定性为非法集资。粉丝集资不以给粉丝个人金钱回馈为承诺,驱动力在于粉丝对偶像的喜爱,同时与追星的社群文化密切相连。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因此,粉丝集资如果不是金融活动、不是“钱生钱”的活动,就不属于非法集资。
但是,巨额数字会让一些人难以抗拒金钱诱惑,加上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机制,一些“粉头”权力过大,经常出现资金流向不明、账目弄虚作假等问题,甚至组织者卷钱跑路事件也时有发生。
如果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首先违背了资金方的信任,如果以给明星做活动的名义聚集资金,之后携款潜逃或用于其他支出,会构成形式上的诈骗罪。
至于团购专辑,熊超律师称,如果粉丝团只是负责团购,确实有相应产品和专辑供应给粉丝,则属于集中销售行为,很难定性为“集资”。
但这种行为也有法律风险,重点在于该销售行为是否合法。比如,粉丝团有没有进行相应的纳税,有没有音像制品的发行和经销权利,其中可能会存在问题。此外,如果产品价格虚高,价格管理部门也会有相应的监管和处理。
来源:观察者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