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介绍:有履行能力,不履行确定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执行案件编号:(2019)安徽0191执行第2035号。
不诚实的执行者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韩角
地址:蚌埠怀远县徐渭乡汉湖村汉湖组52号
身份证号码:3403211981****621X
立案时间:2019-08-08
执行法院: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实施标准制作单位: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向申请执行人傅家俊支付贷款本金50,000韩元,利息39,000韩元(截至2019年4月6日临时计算,2019年4月7日至月利息2%,按贷款清算日计算);第二,承担案件执行费1235韩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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