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商业观察原创
文/ 阿木
有人说,短视频反侵权行动是一场自救运动。
三个月前,影视行业的各大协会、视频平台以及影视公司发布联合声明,声讨短视频自媒体的影视切条侵权行为。三个月后,抖音、快手等机构先后发布了打击搬运抄袭等侵权行为的公告。
从警告到下架、再到封禁账号,短视频反抄袭的成果初显,但是,从阻断内容搬运的这条路上,仍旧还是道阻且长。于短视频庞大的创作者群体而言,当前所打击的力度仍旧还是杯水车薪。
如何将打击搬运抄袭常态化,成为了短视频平台及其监管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而本篇文章将会探讨如何集中火力地完成这场短视频影视版权保护运动,从治标到治本再到治根。
治标:封禁账号只是开局
千万级粉丝也难逃一劫
在今年4月初,短视频平台先后经历了影视行业两轮的攻击,让侵权的短视频创作者成为了全行业的“众矢之的”。在4月底,中宣部也宣布今年将会加大对短视频侵权的打击力度,在十四五规划中,更是表明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在被全行业所声讨之后,短视频平台若是不拿出一些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举措出来,怕是很难以服众。更何况监管的“大锤”,直接敲打到了短视频平台眼前,短视频平台必须做出相应的整改。
时隔两个月后,抖音、快手两大短视频平台纷纷向外界展示了打击搬运抄袭等侵权行为的成果公告。
6月24日,抖音发布全站公告,表明抖音采取了一系列管控治理措施,从严从重打击站内外侵权内容,为原创用户提供全方位的原创保护服务。
抖音公告显示,自2021年1月以来,抖音受理创作者著作权侵权投诉38918起,下架相关侵权视频23215条;日常巡查中,处理下架版权问题视频72万条;封禁141719个违规帐号的投稿功能,永久封禁违规帐号2429个。
同时,抖音也公示了部分因著作权侵权被永久封禁和曾被禁止投稿的账号。永久封禁账号中,最高账号“小鱼推荐官”粉丝量达50余万;曾被禁止投稿账号中,更是有像“心视界剪影”这种坐拥1093万的粉丝大号。
6月28日,快手也发布了处罚公告,指出了部分优质视频内容在互联网上产生热度后,随即被违规搬运抄袭,这既破坏了内容创作行业的基本规则,也与快手尊重原创的价值观相背。
快手公告显示,自2021年1月起至6月20日,平台共下架涉及此类违规的视频20316个,永久封禁帐号2567个。
相比之下,抖音和快手在永久封禁账号数量上不相上下,下架视频规模同样也都是控制在两万多,不过抖音的力度可能相对更大一些,还在下架版权视频和短暂禁止投稿方面做出了努力,但是,整体而言依旧还是不过“冰山一隅”,仍是处于表面的“治标”。
治本:举报投诉广泛推广
处罚力度成换汤不换药
在展现初步成果之余,短视频平台也试图通过上线“举报”功能,为创作者维权打通了一个常规的渠道,这对于维权常态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抖音平台,创作者如果遇到了被搬运、抄袭问题时,可在站内点击举报等步骤提交投诉材料进行侵权举报,而且指出,如果举报者粉丝数大于一万,且视频内容素材皆为原创,即可以在抖音创作者服务中心加入原创者联盟,将维权一站式处理。
在快手平台,将通过提升技术手段、优化策划、畅通举报,开通了多个渠道,比如说,设置了举报邮箱,而这一步骤相对繁琐,更适合具备采证齐全的专业团队进行申诉。同时,快手在视频播放页和用户主页都可以进行“举报”。前者针对单个视频侵权,后者针对多个视频侵权。
而且无论是抖音还是快手,二者在举报过程中,都分为了违规和侵权两个部分。
其一,违规的内容包含像色情低俗、违法卖货、违法违规等,除了有站内监督员的审查之外,也要接受大众的监督。
其二,侵权的内容主要针对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隐私权、专利权等在内的相关权益,这些都要求举报者为权利人本人或者是权利代理人。而针对引发声讨的搬运抄袭举报,目前仍旧受限于只是针对权益双方,尚未形成一定规模和系统。
另外,由于针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不大,绝大多数都是限制于下架视频、道歉声明、短暂停更,之后便可以正常进行商业行为,这也就造成了侵权行为屡见不鲜。
就拿抖音封禁的千万级大号“心视界剪影”来说,在被平台短暂禁止投稿之后,该账号目前已经恢复更新,粉丝数量稍稍下降了几万,但是通过更名为“别装小可爱”,完全看不出被整治的痕迹。
在经过平台处理后,该账户的作品内容从原来的影视片段剪辑,转变为优选好物的发布。这一转变既是受平台整治的影响,同时也符合绝大多数影视剪辑号实现商业变现的套路。
通常情况下,此类账号先是通过发布影视片段积攒粉丝量,待平台成熟之后,便开始上架一些商品对粉丝进行销售。换言之,短暂的封禁反而助推了这类账号的转型。
治根:侵权监管要先立法
更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面对纷繁复杂的短视频市场,内容监管制度一直都在不断完善,但是应对短视频侵权的行为,从立法、到普法、再到执法,全流程缺一不可。
首先是在立法层面。在今年6月1日所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针对于短视频作品版权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指出了只要未经版权方同意,任何使用电影片段进行剪拼改编的行为均属违法。
这样一来,一方面,既保护了短视频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保护了影视作品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并且在新《著作权法》中,针对短视频侵权问题,采取了严格的惩罚力度,最高可赔500万元人民币。
其次是在普法层面。大众对于这一领域的认知相对薄弱,此前,2018年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中,便明确规定了“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但是仍旧抵挡不住搬运抄袭行为。
最后是在执法层面。虽然说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法律,但是由于当前侵权数量极为庞大,且反侵权的流程相对繁琐、成本较高,使得很多制作方往往望而却步,这也反而助推了侵权行为的进一步高涨。
近期,在日本宫城县,警方逮捕了该国首例“电影解说”(Fast 电影)短视频的3位发布者,罪名是“侵犯著作权”。与当前我国短视频侵权行为相似,都是擅自使用与剪辑电影中的画面、静止画面,配上旁白与字幕,制成10分钟左右的、解说和介绍电影情节的短视频。
根据日本“反盗版内容海外流通促进机构”的调查结果,这一行为不仅侵害了版权方的利益,获得了非法的广告收益,也影响到了出租影碟的店铺和流媒体平台,同时,因其剧透对其他观众的一种侵害。根据日本相关媒体的预计,其或将面临过亿日元的赔偿。
在此前,国家版权局的声明中,未来将会加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是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二是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三是鼓励支持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发挥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利、便利使用人合法使用的纽带作用。
综合来看,短视频行业的兴起速度之快,也使得我们行业监管和版权保护的步伐加快。当前的整治措施更像是“隔靴搔痒”,未来,必须建立更加严密的监管体系,使得所有原创内容创作者可以在短视频领域同样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文中部分配图来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