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啥说啥,别以为有钱的上流社会都像川普一样活的这么潇洒。
夏生美,年近70岁,可是从外表一点也看不出来。
她从小学舞蹈,在人民大会堂为外宾跳过舞, 40岁来美国留学,在纽约著名的玛莎葛兰姆(Martha Graham)舞蹈学院学现代舞,边读书边在衣厂、洗衣店打工。
后来,又为鼎鼎大名的亿万富翁A.G.范德堡)和“酒店女皇”赫尔姆斯利(Leona Helmsley)当过管家。
见识了上流社会极为奢华的生活,也目睹了富人私生活中的孤独寂寞,她把10年里的打工奇遇娓娓道来......
1、我这一辈子就是爱跳舞
我9岁起在上海青年会学芭雷,1959年12岁时考上中国煤矿文工团,当时他们到上海招生,我就去报名。
考上之后学习民族舞、古典舞和东方舞,1983年团里送我去北京舞蹈学院教育系学习2年,1987年我来美国留学,在纽约玛莎葛兰姆现代舞学院学习了3年。
我这一辈子就是跳舞,一直跳到现在70岁。
我在美国要自己打工赚钱,洗衣店、衣厂我都做过,也给亿万富翁当过管家(家政工), 给他们看房子、整理衣服、做饭,这期间还在鸣远夏令营和华策会办的YMCA教小孩子跳舞,现在退休后我在角声怡康中心教老人家跳舞。
在国内我参加过《东方红》大型舞蹈演出和电影拍摄,演过舞剧《宝莲灯》和《丝路花雨》。
1981年我来美国演出《丝路花雨》,我们团是最早到美国的团体,当时美国石油大王邀请我们来演出、1985年我去过波兰和莫斯科演出。
2、不懂英文给富豪打工
1987年的时候,我40岁。我胆子特别大,连ABC都不清楚就到美国。一开始是来学舞蹈,后来做过其他工作。
我蛮敢闯,20世纪90年代的时候,我连英文都不会就到亿万富翁家打工。我的老板是帝国大厦的老板,80多岁。
我的工作是帮整理衣服、做饭、买东西,我有一个老板没人不知道,他叫Vanderbilt(范德堡),我为他工作了3年,直到他87岁去世。
Vanderbilt会去上州赛马,我跟他去,他的脾气不好,但从不跟我发脾气。他家有一对爱尔兰夫妇,有两个司机,还有花园工。
我给他洗衣服,早上给他做一顿早餐,中午他一般不在,下午回来,我给他做晚饭。刚开始我不懂做饭,那对爱尔兰夫妇教我。Vanderbilt每天吃不同水果,有蓝苺、香蕉,哪天吃鱼,哪天吃鸡,5天都安排好了。
他出门,我帮他打包,整理行李,他用的东西,换洗的衣服,都准备齐全。他有宴会,我就给他准备晚礼服。
我去商店买东西,他们都知道我是Vanderbilt家的,只要报上名字,记个账、钱也不需付。总管家会告诉我,喝什么水,喝什么酒,吃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买,总管家先带我一次,下次我自己开车去买。
Vanderbilt长得像总统一样,他身边的女人个个像好莱坞明星。他的子女都不在身边,每年感恩节全家会聚一次,20多个人,我要做烤火鸡,总管家教我做甜点、色拉,每年圣诞节大餐最重要,吃什么都列出菜单。
我有时候给他做中国菜,他还蛮喜欢中国菜的,喜欢炸春卷、饺子、面条,他对中国也很了解。
我在那里做工没有做下人的感觉,他都会对我说谢谢,我并不觉得自己比他们低一等,他的子女也都说Thank You, 谢谢你照顾我父亲。
3、靠自己走到现在
我在那个上流社会生活了10年,我觉得没有白来一趟。从刚到美国开始,我都是靠自己一步步走过来的,有些人说你找个人结婚算了,但我想自力更生。
我年轻时恋爱经受了挫折,对方是搞军工的工程师,婚姻需要党委批准。当时我不愿他为了我失去大好前途,为了让他死心,就跟团里一个舞蹈演员结婚了,他家三代都是铁路工人。
那时候我很年轻,我不想让下一代出身不好,我要找一个出身好的人结婚,其他的我没办法改变。
实际上我与他性格不合,我妈都哭了,她说你怎么能拿婚姻赌气。来美国后我与前夫离婚,我也是先把他和儿子办过来才离婚的。
当初准备来美国的时候,根本没想到能拿到美国签证。去签证的时候,我说1981年我来美国演出过,签证官记得,说你们演《丝路花雨》,他一听说我要到玛莎葛兰姆学院学舞蹈,立刻就给签了。
到了美国,下飞机后,我找路也全靠别人帮我写的英文,正好在机场上看到中国领事馆接留学生,我走过去,他们说你也是留学生吗,我说是的,他们说上车吧,付5美元,然后把我们拉到领事馆招待所、一天住宿费17美元。
我那些同学在国内很有名,出来留学是团里送出来的,单位出学费。
当时有不少中国人到玛莎葛兰姆学院学舞蹈,玛莎已经很老了,她是现代舞鼻祖,由助教给学生上课。我自身条件比较好,如软开度、柔韧性、肌肉力量,适合跳舞。舞蹈演员都经过非常严格的训练,培养一个舞蹈演员需要10多年时间。我边读书边打工,过得很开心,我别的也不会,跳舞就是开心。
4、富人没我过得快乐
来美国之后,我也做过衣厂,衣厂在曼哈顿30多街,做婚纱和礼服,衣服在JCPenny卖,我是管工,有时候一天出上万件衣服。我在衣厂做了10年,后来才开始做管家。
洗衣店我也做过,在曼哈顿70多街一家台湾人开的干洗店帮修改衣服,我从上午9点开始在洗衣店做,下午5点下班后去舞蹈学校。
我还帮“酒店皇后"Helmsley看房子,她什么时候要过来,就让我准备饭,我给她做熏三文鱼,再做—个汤。
她的狗叫Trouble , 我帮她遛过狗,为她整理衣服,她的衣服、帽子、鞋子放了好几个房间,一件衬衫500多美元。我还跟她坐私人飞机去佛罗里达度假。(欢迎关注我们的抖音账号:悉尼那些事儿 或搜“mandage”)
给富人打工见识了很多东西,比如公园大道的大派对,市长、好莱坞明星、节目主持人都来了,有两三百人,都是社会名流,我很开眼界。我觉得这些富人都没我过得快乐,他们很孤独。人老了,就容易因为一点小事忧虑。
20世纪90年代,当管家每星期能赚500美元,后来每星期1250-1300美元,算不少钱,后来我买了房子。
来美国28年,我觉得像做梦一样,经历也蛮有意思,不管怎样,见过了,学过了,也体验过了,我觉得不管什么结果,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