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四川宜宾市交警支队一名官方抖音(抖音)收到了网友举报。举报内容是,一名红衣男子在停在路边的马自达轿车前拍摄了跳舞的晃动视频,红色衣服男子、轿车一起出镜,还拍摄了站在路边的明显的停车标志。
马自达车主涉嫌违禁停车。这条举报的视频就像一张“邀请函”。民警根据视频中的车辆信息以及标志性建筑,确定该马自达的车辆信息登记在宜宾叙州区内,视频拍摄地点在叙州区观音镇某小区门口。
随后,叙州区公安交管大队二中队民警“应邀”联系车主,通知当事人到二中队接受处罚并拍摄后续视频以作警示。
经了解,当天是该车车主的儿子江某跟朋友一起,把车开到观音镇某小区门口,期间两人“合作”拍摄了一段跳舞的抖音视频。
民警当即对车主进行了法制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车主的违法停车行为依法处以100元罚款和记3分的处理。
警方提示:拍视频进行网上分享既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也要恪守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原则。此类行为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刘卓 莫伟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编辑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