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杀猪盘”等电信诈骗手法为何能屡试不爽?群众应该如何抵制住诱惑不受骗上当?10月18日,新化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的廖某辉等七人虚设投资平台诈骗案能为大家揭开骗术。该案的庭审在湖南高院抖音直播,近13万人次围观,成为新化法院近年来传播范围最广、受众最多的庭审活动,对于提高群众防骗意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具有警示和教育意义。
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王某光、廖某辉、刘甲、刘乙、伍某波(均另案处理)商量筹资以虚假投资网络平台实施诈骗。王某光、廖某辉负责购买了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王某光联系被告人曾甲召集业务员,曾甲便纠集被告人李某强、刘某浩、伍某磊,李某强纠集被告人李某某、彭某宝参与诈骗。曾甲与陈某雄(另案处理)负责管理业务员,李某强为小组长。王某光等人租下新化县某镇某村某宾馆,团伙成员均聚集于此并在虚假平台正式上线前大量添加好友聊天,物色并确定作案目标。陈甲(另案处理)为技术员,负责平台管理等工作,2020年12月27日,“领技共享”投资平台正式上线,业务员便诱骗聊天对象到该虚假平台投资。自2020年12月27日至2021年1月5日,该团伙从被害人刘某南等人处骗取钱款共计361693.9元,其中刘某浩从刘丙处骗得127466元,李某强从刘丁处骗得64053.8元。2021年1月5日下午,王某光将廖某辉、曾甲等七人遣散,后将作案地点转移至娄底。
据共同作案人伍某波供述,该团伙诈骗的流程是:购买作案手机、微信、电话卡后,先养号,然后业务员在抖音、贴吧等平台上引流加目标受害人的微信,目标一般会选择那些之前受过骗的,让业务员冒充受害人,更快的获取受害人的信任。每个业务员拿1-2台作案手机,包装成成功人士等,和加的好友进行微信聊天,获取信任,等资金盘(虚假投资网络平台)弄好后,就喊他们到资金盘投资。一般介绍对方先投资一点钱,然后让对方得点利息,把钱取出来,让对方相信这个平台,等对方进行大额投资时,他们股东就商量,把平台关闭,让受害人提现不了,从而成功实施诈骗。概括一下就是:先通过热门网络平台引流,加微信取得信任后,诱骗被害人到虚假投资网络平台投资,以钓鱼的方式,先通过支付利息(投资收益)获取被害人信任,让被害人放下防备,放心大胆地多次追加“投资”,在达到一定数额后,关闭平台,卷款“失联”。据多名共同作案人及被告人的供述,该虚假投资网络平台被黑客攻击后无法运行,因此决定提前崩盘。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辉、曾甲、李某强、刘某浩、李某某、彭某宝、伍某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新化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廖某辉等7名被告人八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罚金,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应当退赔给被害人。
该案多名被害人是在抖音平台上经被告人私信引流,一步步落入骗局,抖音成为该案的主要引流平台。在抖音平台上对该案进行全程直播,对于靶向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作用更大。“不要指望着天上真有馅饼掉”“要求法院严惩不贷”“都是想不劳而获,得便宜钱,才会上当受骗”“法律知识很重要”“这个好!直播判案,公开透明”“建议湖南评选十大最受老百姓喜爱、欢迎的庭审视频”“抓到了就好,牢底坐穿”“虚拟投资害了好多人”“人,只要不贪,就不会受骗”“这种模式很好,充分展示了法律的公正严明,为湖南高院点赞”。随着庭审的进行,湖南高院抖音直播间里观看人次迅速增加,最终有近13万人次围观了此次庭审。围观群众围绕该案案情进行热烈讨论,你一言我一语,表达对电信诈骗的看法和对这种通过庭审直播方式普法的认同。在休庭期间,大家热情不减,等待庭审的继续和当庭宣判,评论区还不时出现了在线催更,大家对于电信诈骗案件的兴趣可见一斑。持续了约4个小时的庭审直播成了一堂大型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法治宣传课。